中标
五轴五联动加工中心等设备政府采购合同
金额
386.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300]pths[gk]2017023-1
预算金额386.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捷1395070968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五轴五联动加工中心等设备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350300]PTHS[GK]2017023-1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23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惠州市奇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0]PTHS[GK]2017023-1五轴五联动加工中心等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五轴五联动加工中心 五轴五联动加工中心 4 2597600 HS-U125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 质保一年,终身服务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陈捷/13950709681 惠州市奇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760457963
1 1-2 三维扫描仪 三维扫描仪 6 1185000 Win3DD单目三维扫描仪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 质保一年,终身服务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陈捷/13950709681 惠州市奇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760457963
1 1-3 刀具车 刀具车 10 25300 HL300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 质保一年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陈捷/13950709681 惠州市奇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760457963
1 1-4 钳工桌 钳工桌 10 24700 HL202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 质保一年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陈捷/13950709681 惠州市奇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760457963
1 1-5 单人电脑桌 单人电脑桌 10 27600 HL405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 质保一年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陈捷/13950709681 惠州市奇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760457963
1 1-6 机床踏板 机床踏板 10 4800 HL700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 质保一年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陈捷/13950709681 惠州市奇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760457963
合计: 3865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陆万伍仟元整(¥386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蔡襄北街1999号

4.3交付条件:现场交货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供货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在财政到账七天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叁佰陆拾柒万壹仟柒佰伍拾元整(¥:3671750.00)的货物价款;2、余下的货款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193250.0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壹年后(货物全部验收合格,接到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之日起算),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若乙方遵照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以及采购合同售后服务规定执行,甲方将余额无息返还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1)质保期从货物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起,整机质保期一年,免费质保期间,设备如存在质量问题经维修或更换后,该台设备质保期应重新计算。 (2)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乙方派员上门到采购人使用现场进行维保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解决(因买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3)乙方有义务对所提供的货物实行终生维护和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修。 (4)乙方提供有24小时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响应时间1小时;报修后须在12小时内派人员上门,并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

10、违约责任

如果出现设备供货内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违约责任。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顺序与方式理赔:1、同意甲方退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保管、退货而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2、按照货物的质量差别程度、损坏范围及甲方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处理。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3、调换有质量问题的部件,换件必须全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乙方并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份,送备案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惠州市奇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莆田市仙游县枫亭蔡襄北街1999号 住所: 恵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2号海信金融广场22层15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张伟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罗栋
联系方法: 13950709681
联系方法: 1581448886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惠州市建行广场支行
账号: 账号: 44001718646050487092


签订地点:莆田

签订日期: 2017年11月2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