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曙档案文化主题展布展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NBHSWCS146
项目名称:海曙档案文化主题展布展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曙档案文化主题展布展服务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海曙档案文化主题展布展服务,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进行方案深化设计报采购人确定,并应于2022年7月15日前最终设计方案经采购人确认,方案确定后开始进行预算审核,预算审核完毕并经采购人确认后75天内完成布展施工,具备开展条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型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 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 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投诉,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3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
2.1.1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
2.1.2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haishu.nbggzy.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2.2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3.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3投标文件制作:
2.3.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3.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3.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3.3.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5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6供应商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2.8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2.8.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2年06月22日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拟在2022年06月22日16:00之后,2022年06月23日09: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08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收件人:陈傲坤 联系方式:15728043013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8.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9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627269736@qq.com
2.10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2.11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12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2.8-2.11条内容废止。
2.13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2.14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档案馆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86号
传 真:0574-89297933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文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188365
质疑联系人:黄伟萍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189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傲坤、刘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977488
质疑联系人:唐虹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9774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蓝大厦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发布稿)ZGZB2022-186海曙档案文化主题展布展服务项目.doc(发布稿)ZGZB2022-186海曙档案文化主题展布展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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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M
序号 | 要求说明 | 审查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提供《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
3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资格性审查结论 |
序号 | 审查项目 | 要求 |
1 | 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六条的要求。 | 提供“磋商函”。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磋商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磋商响应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3 |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 |
4 | 其他 | 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磋商方案 |
4 | 其他 | 不允许出现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 |
4 | 其他 | 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
4 | 其他 |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中“▲”标记) |
符合性审查结论 |
供应商 评分项及分值 | |
技术商务分90分 | 1、展览设计思路(6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展览设计思路是否详实、内容是否全面完整、主体设计是否明确、方案脉络是否清晰、构思理念是否新颖、与项目需求是否协调统一等方面进行评议。 |
技术商务分90分 | 2、展览设计图(6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设计的总平面图、效果图进行评议。 |
技术商务分90分 | 3、重、难点分析(6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背景、当前实际情况了解程度、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关解决措施进行评议。 |
技术商务分90分 | 4、展览方案阐述(25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设计的阐述进行评议: (1)设计定位阐述(5分) (2)环境造型设计阐述(5分) (3)资源、素材设计应用的阐述(5分) (4)环境色彩、照明方式拟定和光源选择的阐述(5分) (5)重点展项的阐述(5分) |
技术商务分90分 | 5、拟投入产品、材料(6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产品、材料的齐全情况、先进情况、稳定情况、适应情况、安全情况进行评议。 |
技术商务分90分 | 6、展览实施方案(12分) (1)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展台的搭建、展位制作、陈列布展的安全措施、测试及验收方案等进行评议。(6分) (2)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展台的搭建、展位制作、陈列布展实施的主要技术手段、安装工艺进行评议。(6分) |
技术商务分90分 | 7、质量保障措施(5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的质量保障措施,从可行性、合理情况、完整情况进行评议。 |
技术商务分90分 | 8、进度保障措施(5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的进度保障措施,从可行性、合理情况、完整情况进行评议。 |
技术商务分90分 | 9、项目团队(6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从业经历、类似项目经验、人员数量配置合理性等方面的描述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议。 |
技术商务分90分 | 10、合理化建议及其他承诺(5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实质性承诺进行评议。 |
技术商务分90分 | 11、服务响应能力(6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响应能力的描述及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评议。 |
技术商务分90分 | 12、业绩(1分)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合同得0.5分,最高1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
技术商务分90分 | 13、政府采购政策(1分) 供应商在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1分。 |
特别提示 |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展览方案阐述”评议可采用“腾讯会议”APP,通过PC端线上视频的形式进行现场演示解说。 (2)采购代理机构在各供应商现场演示解说之前,将通过电话告知并提供会议码,供应商联系人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所登记的联络人。 (3)阐释及答辩顺序按照各供应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对于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先后进行依次排序。 (4)供应商自行配备电脑、摄像头、话筒、网络等设备,如因设备原因导致无法现场演示解说的,本项评议不得分。 (5)现场演示解说限时10分钟,超出时间酌情扣分。 (6)若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技术等原因在开标前发现无法采用既定形式进行线上视频演示解说的,将提前通过电话告知各供应商替代的演示解说方式,供应商联系人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所登记的联络人。 |
序号 | 要求说明 | 审查要求 |
1 | 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150 万元整,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提供“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
2 |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 |
3 |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符合所述要求。 |
4 | 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 | 符合所述要求。 |
报价审查结论 |
供应商 分值 | ||
价格分10分 | 参与评审的价格=最终报价 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0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 |
报价得分(10分) |
序号 | 内 容 |
1 | 工期: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进行方案深化设计报采购人确定,并应于2022年7月15日前最终设计方案经采购人确认,方案确定后开始进行预算审核,预算审核完毕并经采购人确认后75天内完成布展施工,具备开展条件。 |
2 |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合同价的40%,设计方案确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施工图清单进行预算审核,项目整体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支付至预算审核价的80%并进行结算审核,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清单变更产生的费用须按馆内流程实施后结算。 |
3 | 售后服务要求:展览项目在通过验收合格后,在项目展览期间,要求成交供应商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处理,24小时内修复,3日内无法修复的,需更换或免费提供代用产品。 |
4 | 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的2.5%,成交供应商须于签订合同后7天内支付至采购人;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无息退还(但如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划扣)。 |
5 | 质保期: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如有涉及到除展项外硬件设施的,如多媒体设备、灯具等,质保期为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之日起三年)。 |
6 | 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与分包。 |
7 | 报价: (1)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150 万元整,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报价须包含设计、制作、损耗、安装、运输、拆展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利润、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8 | 授予合同: ①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及成交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 ②成交供应商如不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磋商响应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
序号 | 磋商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序号 | 磋商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业主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联系人/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称 |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
学 历 | |||||
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 |||||
其它资质情况 | |||||
联系方式 | |||||
以往负责经验 | |||||
获得的奖励/处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备注 |
1 | 海曙档案文化主题展布展服务项目 | 大写: 元整 小写:¥ | |
投标声明 |
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 | |||||||||
行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行业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 (万元) | 资产总额Z (万元)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 (万元) | 资产总额Z (万元)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万元) | 资产总额Z(万元) |
1、农林牧渔业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2、工业 | 300≤X<1000 | 2000≤Y<40000 | 20≤X<300 | 300≤Y<2000 | X<20 | Y<300 | |||
3、建筑业 | 6000≤Y<80000 | 5000≤Z<80000 | 300≤Y<6000 | 300≤Z<5000 | Y<300 | Z<300 | |||
4、批发业 | 20≤X<200 | 5000≤Y<40000 | 5≤X<20 | 1000≤Y<5000 | X<5 | Y<1000 | |||
5、零售业 | 50≤X<300 | 500≤Y<20000 | 10≤X<50 | 100≤Y<500 | X<10 | Y<100 | |||
6、交通运输业 | 300≤X<1000 | 3000≤Y<30000 | 20≤X<300 | 200≤Y<3000 | X<20 | V<200 | |||
7、仓储业 | 100≤X<200 | 1000≤Y<30000 | 20≤X<100 | 100≤Y<1000 | X<20 | Y<100 | |||
8、邮政业 | 300≤X<1000 | 2000≤Y<30000 | 20≤X<300 | 100≤Y<2000 | X<20 | Y<100 | |||
9、住宿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Y<100 | |||
10、餐饮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V<100 | |||
11、信息传输业 | 100≤X<2000 | 1000≤Y<100000 | 10≤X<100 | 100≤Y<1000 | X<10 | Y<100 | |||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X<300 | 1000≤Y<10000 | 10≤X<100 | 50≤Y<1000 | X<10 | Y<50 | |||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Y<200000 | 5000≤Z<10000 | 100≤Y<1000 | 2000≤Z<5000 | Y<100 | Z<2000 | |||
14、物业管理 | 300≤X<1000 | 1000≤Y<5000 | 100≤X<300 | 500≤Y<1000 | X<100 | Y<500 | |||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X<300 | 8000≤Z<120000 | 10≤X<100 | 100≤Z<8000 | X<10 | Z<100 | |||
16、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
供应商 评分项及分值 | 自评分 | 对应内容页码 | |
技术商务分90分 | 1、展览设计思路(6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展览设计思路是否详实、内容是否全面完整、主体设计是否明确、方案脉络是否清晰、构思理念是否新颖、与项目需求是否协调统一等方面进行评议。 | ||
技术商务分90分 | 2、展览设计图(6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设计的总平面图、效果图进行评议。 | ||
技术商务分90分 | 3、重、难点分析(6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背景、当前实际情况了解程度、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关解决措施进行评议。 | ||
技术商务分90分 | 4、展览方案阐述(25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设计的阐述进行评议: (1)设计定位阐述(5分) (2)环境造型设计阐述(5分) (3)资源、素材设计应用的阐述(5分) (4)环境色彩、照明方式拟定和光源选择的阐述(5分) (5)重点展项的阐述(5分) | ||
技术商务分90分 | 5、拟投入产品、材料(6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产品、材料的齐全情况、先进情况、稳定情况、适应情况、安全情况进行评议。 | ||
技术商务分90分 | 6、展览实施方案(12分) (1)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展台的搭建、展位制作、陈列布展的安全措施、测试及验收方案等进行评议。(6分) (2)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展台的搭建、展位制作、陈列布展实施的主要技术手段、安装工艺进行评议。(6分) | ||
技术商务分90分 | 6、展览实施方案(12分) (1)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展台的搭建、展位制作、陈列布展的安全措施、测试及验收方案等进行评议。(6分) (2)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展台的搭建、展位制作、陈列布展实施的主要技术手段、安装工艺进行评议。(6分) | ||
技术商务分90分 | 7、质量保障措施(5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的质量保障措施,从可行性、合理情况、完整情况进行评议。 | ||
技术商务分90分 | 8、进度保障措施(5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的进度保障措施,从可行性、合理情况、完整情况进行评议。 | ||
技术商务分90分 | 9、项目团队(6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从业经历、类似项目经验、人员数量配置合理性等方面的描述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议。 | ||
技术商务分90分 | 10、合理化建议及其他承诺(5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实质性承诺进行评议。 | ||
技术商务分90分 | 11、服务响应能力(6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响应能力的描述及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评议。 | ||
技术商务分90分 | 12、业绩(1分)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合同得0.5分,最高1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 ||
技术商务分90分 | 13、政府采购政策(1分) 供应商在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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