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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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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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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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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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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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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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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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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201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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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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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招标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货 物 类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签订日期:2017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云南省招标采购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和有关制度规定纳入省级政府采购、编号为YNTTCG20170275的“云南财经大学资产管理信息化第四期建设设”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 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名、数量、单价
货物名称 |
品牌及型号规格 |
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房产管理信息系统 |
济南国子软件,高校低值耐用品管理系统BS网络版,可以结合高等学校资产管理数字化平台一起使用。 |
济南 |
1 |
套 |
¥224000.00 |
¥224000.00 |
资产与财务数据对接模块 |
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软件的数据对接。 |
济南 |
1 |
套 |
¥110000.00 |
¥110000.00 |
货物的质量(或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配合甲方信息化工作需求,做好数据对接工作。
货物的安装服务要求或项目集成服务范围及内容:
(无)
货物交货时的配套设备、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或消耗品)内容及货物的备品备件使用期内供应的优惠条件:
(无)
二、合同总价
人民币小写:334,000.00元
大写:叁拾叁万肆仟元整
其中:(请在□内打√,其余打×)
× 国库集中支付:
小写:(无)
大写:(无)
√ 单位自筹资金支付:
小写:334,000.00元
大写:叁拾叁万肆仟元整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不得再有其他费用。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货物现场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
2.负责提供货物和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对货物或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货物或项目服务;
5.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采购资金划拨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条款完成甲方项目,提供原装全新(包括零部件)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2.保证甲方在合同货物或项目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货物和项目的验收;
5.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
售后服务标准及要求:
本合同范围内的货物质保期为 两年 ,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提供全免费上门保修、维护或免费更换。
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及服务。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0871-68328056
联系人: 陈志平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省内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内容不够填写时可另作附件)。
售后服务网点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76号综合楼106室
服务负责人姓名:陈志平
联系电话:18184864343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无)
(内容不够填写时可另作附件)
本项目培训方案:
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
(内容不够填写时可另作附件)
四、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
五、整体项目完成时间或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 20日历天 。
六、验收及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及标准,并应填写验收单。一般性项目由采购人代表两人以上(应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
具体的验收程序、标准和要求如下: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统一初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或按所提供样品进行验收)
2.实作性操作验收:即货物是否正常运作或使用壹个月(具体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或投标文件承诺)。
七、合同价款结算
(一)履约保证、费用支付和采购资金保证
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云南财经大学交付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5%计算)后才能并取得云南财经大学的签章,合同才正式生效。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保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实作性操作验收完成后,见甲方书面依据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非国库支付
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日期项目执行完毕,甲方按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确认数量无误和质量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统一格式填写验收书;甲方财务部门见验收书、发票复印件并审查无误(即手续齐全)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
(三)国库集中支付
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查无误后按国库支付规定的方式和比例向云南省财政厅国库处申请付款;
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手续问题由财政国库部门负责解释。
(四)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
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本合同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
项目安装完毕,试运行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95%,余合同价款的5%作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付清。
八、违约责任
乙方所交货物和安装服务等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拒绝验收,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和完成安装服务及所交货物和安装服务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拒绝验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反映或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内打√,其余打×)
× 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 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肆份(含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一份),乙方二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丙方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三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
1. 合同书及附件;
2. 中标通知书;
3. 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或谈判文件;
4. 招标文件。
十五、附件名称(如有请在□内打√,其余打×)
1.合同货物技术参数和详细配置明细表 √
2.合同货物售后服务细则 √
3.合同货物使用详细培训方案或计划 ×
4.合同货物技术资料清单 ×
5.其他 ×
甲方(采购人)名 称:云南财经大学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
开户 银行:
账 号:
乙方(供应商)名 称: 云南佳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76号综合楼106室
邮 编: 650217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0871-68328056
开户 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时代广场支行
账 号: 871902896310501
丙方(鉴证方)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开户 银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