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7]
富联精密科技(赣州)厂房周边新建四座人行天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22〕第14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联精密科技(赣州)厂房周边新建四座人行天桥勘察设计招标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富联精密科技(赣州)厂房周边新建四座人行天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联精密科技(赣州)厂房周边新建四座人行天桥勘察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赣州经开区新能源科技城
2.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为3600万元,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约90.2万元(暂估)(设计费约为 70.2万元;勘察费约为2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范围为富联精密科技(赣州)厂房周边新建四座人行天桥勘察设计全过程招标(含地形测绘、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设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排水、道路照明、绿化景观及交通设施、市政专用配套(天然气、供水、供电)管道设计等全部附属工程,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市政工程设计规范编制深度规定。勘察工作范围包含对应工程钻探、土工试验、岩石试验、取水土样试验、标贯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波速试验、抽水试验、室内试验、岩土勘察、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出具土石方比例报告;出具岩土工程的评价和施工要点等内容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 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出具评估报告),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根据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道路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编制深度规定。
本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排水、道路照明、绿化景观及交通设施、市政专用配套(天然气、供水、供电)管道设计等全部附属工程,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市政工程设计规范编制深度规定,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项目设计招标确定的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道路的地形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
2.6工期:总工期40个日历天。(①其中设计方案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②勘察10日历天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和②或是具备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协议书: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投标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担任,任意投标人,只能参加一次勘察或者设计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的企业,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能同时投标本项目。
(4)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类(道路专业或道桥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其他设计人员至少包含道路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需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二代身份证,同时提供投标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6)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须提供相关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7)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担任),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同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8)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中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本项目拟派所有勘察、设计人员必须在江西住建云网站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即截标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时间及投标相关事宜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且有意向参加本工程勘察设计投标的企业,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CA锁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投标人)”身份中报名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6、其他说明
6.1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网站发布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6.2投标人需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并做出完全响应承诺;投标人不得挂靠、围标、串标、买标,中标后不卖标、转包、出借资质和违法分包,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及响应承诺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黑名单”;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中标人提供了虚假数据、资料或响应承诺,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单方终止合同,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黑名单”,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该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向其追究赔偿责任。
6.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4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勘察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的项目分类选择了设计类,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赖工:0797-8161315,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及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到这部分时间。
6.5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 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03/c885fdbb789849ac83562a58455f0306.shtml。
6.6目前我市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凌 云(章)
联系人:陈文萍 联系方式:0797-65991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达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颜南令(章)
联系人:张景鹏 联系方式:18907976157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