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pccpa12400473
预算金额4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照根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莫浩昌0769-2222857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8
公告正文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18日

投资项目代码:2311-441900-04-01-200096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8033001001

招标编号:CPCCPA12400473

投资项目名称:东莞市亿虎动漫模型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亿虎动漫模型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工程(标段)名称:东莞市亿虎动漫模型有限公司生产项目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常平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全部村集体资金

投资金额:450000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20.48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13240.96平方米,拟新建一栋厂房约11940.96平方米,一栋宿舍约1300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的为准)。

招标内容:东莞市亿虎动漫模型有限公司生产项目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节能、消防、装饰装修、室外配套(含道路、绿化、停车位等)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绿建设计(基本级)、海绵城市设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优化及设计变更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电子报批、方案报批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保证金金额:2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项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无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9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9)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常平镇沙湖口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常平

工期(交货期):35天

招标人:东莞市常平镇沙湖口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沙湖口村村委会

招标人联系人:杨照根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8339180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常平镇沙湖口股份经济联合社;电话:0769-83391805;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沙湖口村村委会。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69-22228575,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莞城段313号1单元205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常平镇沙湖口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莞城段313号1单元205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莫浩昌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228575

监督部门:东莞市常平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常平镇农林水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83332148、0769-83813211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三街43号、东莞市常平镇中元街61号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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