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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城建呼市赛罕区市政道路项目交通工程专业分包2303
招标文件编号:SHQDL-FB-006



2022年赛罕区新建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设施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工程施工项目

交通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招 标 文 件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 年10月18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

摘要
1
招标人
名 称: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2022年赛罕区新建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设施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工程施工项目
联系人:华晶晶
电 话:18502286696
E -mail:
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喇嘛营路道路长度464.287m、额尔敦街西段道路长度474.927m、惠风街道路长度420m交通工程的施工,以及业主、甲方签发的与此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 (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资格要求
通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的分包单位
4
招标答疑
答疑形式:线上答疑
疑问提交:投标人应将相关投标疑问通过“云筑网”提交
答疑时间:以招标人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5
投标方式
采用线上与纸质投标相结合的方式
6
投标文件份数
线上投标:按照集采平台相关要求填报。
纸质投标: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7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 天内有效
8
投标截止时间及纸质标书递交地址
线上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8:00(以云筑网实际截止时间为准。 )
线下纸质标书递交时间及地:云筑网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呼和浩特市2022年赛罕区新建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设施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工程施工项目
9
评标原则
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评标的首要依据,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合理低价原则,对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直接“废标”。
10
供应商报价澄清
澄清时间:以招标人要求时间为准。
澄清方式: 书面签字确认。
11
其他要求

12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纪检监督工作部
电话:010-88084798
传 真: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赛罕区新建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设施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工程施工项目

2.工程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3.项目概况: 喇嘛营路长度464.287m,红线宽度40m;金达路长度449.469m,红线宽16m;惠风街长度444.011m,红线宽度 16m;额尔敦街西段长度475.927m,红线宽度40m。

4.结构类型:

二、招标范围

1. 招标工作内容:

1)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交通工程的施工,以及业主、甲方签发的与此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 (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安全文明施工:

1) 承包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之安全管理体系和本项目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于承包人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及时、不力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该事故不论是中标者自有人员,还是其它人员,均认为是承包人的责任,该责任均由投标者承担,发包方并将向中标者索赔所有的经济上及工期上的损失;

2)确保本工程达到 合格 要求。

3)承包方应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呼和浩特市有关施工作业时间、环境管理、消防、计划生育、交通、社会治安等的规定,凡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的所有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应承诺施工现场决不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并为施工现场人员办理相应保险。

3.标段划分:2022年赛罕区新建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设施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工程施工项目交通工程拟中标1家施工队伍,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作为各家投标人共同的报价基础。投标人需对本招标工程所有标段进行报价,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工程量,投标人报价均已考虑工程量分割,不得根据招标方调整工程量重新报价。

4.投标报价组成:本全费用综合单价为完成合同内所包含内容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等;投标人的价格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包含的工作应当视为按照图纸所显示及工程规范所说明的所有内容。报价将被视为已包括了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及所有相关的直接费及其他直接费: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附件或配件及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与其他分包商的配合照管费、不可预见费(政府要求停工如雾霾,国家重大节日、事件等)造成的误工费、风险涨幅费(人工及材料停窝工费)、利润、人工降效等从项目说明中所获知的任何合理的必不可少的费用,但不包括招标方提供的材料及资源之价值。

三、工期安排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1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2年12月20日(暂定)

1、招标须知中所列开竣工日期含法定节假日。

2、若工程由于招标人、中标人之外的原因未能按上述开工日期开工,投标人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主要进度节点日期:进场后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4、工期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招标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4.1、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

4.2、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暂停;

4.3、业主和招标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若非上述原因投标人投标人未经招标方和业主认可或双方另行约定,如投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交通工程,均将被视为工期延误。且每拖延一日,招标方将以2000元/天(最高限额为中标人工程款的百分之三)作为违约赔偿金,该款项将由招标方从中标人工程款中扣除。如因延误天数过多,扣款达到履约保证金所规定的工期延误上限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或在合同条款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并有权追究分包人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招标文件组成

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及规范及图纸。

五、招标要求

1.质量目标及安全目标

本工程下的工作应满足本工程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本工程下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内蒙古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2、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单价、合价应由投标人填写,综合单价已包含本招标文件提及的招标范围、工作内容等,投标人为完成交通工程专业分包工作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含材料(含转运费用)、机械(含进出场费)、质检、试验、安全、文明施工、交通、扰民、措施、制作安装、运输、转运、临时设施、缺陷修复、工程资料、保险费、管理费、保险、税费、规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2 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并计算出合价。招标人提供的资源包括:无。除上述材料外图纸、施工方案及施工规范所需的一切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及机械由投标人提供。

2.3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细目的单价、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细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单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严重者将视为不符合性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2.4 完成招标范围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工程的其他细目的单价中。

2.5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由中标人按图纸量上报计量,由招标人确认,按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工作量。

2.6 工程量的计量方法,应符合工程量清单子目说明的规定。本分包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本合同中的固定综合单价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项下的工程子目的单价不作调整。

2.7 本次报价:

a、除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施外,所有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及相关工作均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

b、报价应涵盖施工图路基、路面工程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项目。

c、本次招标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清单要求报价,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如发现有未执行招标文件要求报价者,即为废标。

2.8 本标段的评标原则为在资审及技术标通过评审后的合理低价中标。

2.9工程签证(洽商变更、零星用工)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

必须有招标人现场工长、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同时签字后才能生效(签字必须在7天内完成,超过时限单据,招标人各部门将不予以签字,且签字单据无效,不做结算依据),且必须在当月上报产值中包含此部分费用,否则招标人不认可此项签证,即洽商、变更签证单有一个月的时效性。

3.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通过最近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

3.2、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投标书中须有有关的证明文件。

3.3、投标人承诺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总承包方的要求,工期在总承包方要求的基础上只能提前,有能力实现这目标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3.4、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

3.5、本招标文件范围内工程不允许再分包。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现场考察

5.1招标人将在投标邀请书写明的地址由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一次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应对自己考察结果的推论、解释和应用负责。但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为考察现场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负责。

5.2招标人已将和本工程有关的地质资料编制成册,投标人在截标前可随时到发标处查询,但投标人须对其自身对该地质资料的自行解释负责。

6.答疑

投标人考查现场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问题,招标人将在投标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天之前,招标人可以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该修改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有机组成部分并对所有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每次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回函确认。

8. 投标文件的组成

i. 投标函部分

ii. 商务部分

iii. 技术部分

iv. 投标文件资信部分

9. 协调与配合

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人应积极与项目其他分包商相互协调、密切合作,并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施工过程中不得以此为理由提出任何费用的增加。

10.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的60天。

11.投标文件的签署

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须一式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叁份,正副本矛盾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并将授权书原件附在招标文件正本内。投标文件中任何与价格或有关的页码均应角签或盖章。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负责,并加盖骑缝章。

11.2正式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修改。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2.投标文件的送交

12.1标书送达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云筑网截止时间为准)

12.2 标书送达地点:呼和浩特市

12.3标书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密封包装。包装封面上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单位、投标单位的名称及地址。投标单位应按本规定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并在投标文件右上角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12.4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按标书送达的最迟时间。

13.投标文件的更改与补充

13.1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补充投标文件,但必须是书面形式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13.2对投标文件的更改或补充应同样经密封、签字盖章。

14.评标

14.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与技术方案评审的投标方进入价格评审。

14.2在评价与比较时,招标人将首先对标书价格进行算术性复核,并将因算术性错误导致价格偏高的因素剔除后的标价作为评价基数。

14.3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与确认,对于招标人的澄清与确认不响应的投标人将失去中标资格。

15.定标

15.1按照本须知第17条进行澄清与核实后,先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通过的单位本着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授标将于开标之后的10天内确定,并发出中标通知书给中标单位。

15.2招标人保留在授标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并对由此引起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的做的理由通知投标人。

15.3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人应立即做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接到招标人的进场通知后立即进场。

16.履约保证金

16.1履约担保数额: 合同总价的5%。 。

16.2履约担保的形式: 从第一次进度款中扣除。 。

16.3履约担保返还时间:分包商将所承包工作内容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经监理和业主验收合格,同时提交完工结算书(需有项目结算巡签单)后,项目部根据该分包履约情况,提出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经公司审批后给予返还。

17. 支付方式:

17.1招标人可以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付账款保理、以房抵顶、以车抵顶或者转账、电汇等支付工程款。如需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应付账款保理支付工程款,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以上付款方式均视为招标人向投标人完成了相应的款项支付。

17.2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集中办理应付账款保理业务。

18.资源与服务:

投标人应考虑以下工作,并含在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运作,以及避免扰民;交通许可证、各类人员的上岗证以及类似政府或有关部门所需的证件并承担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2)、投标人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3)、投标人负责保险(投标人设备险、雇主责任险、第三方责任险)的费用。投标人还应当为劳务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交纳保险费用,承担劳保事故费用。

4)、机械设备和劳动力满足施工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投标时提供的花名册派出,以上人员未经招标方允许不得中途更换,管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方的要求作好安全保障工作。在投标人施工承包范围内,如果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无论该事故由什么原因造成,该责任均由投标人负责承担,且招标方将向投标人索赔所有的经济上及工期上的损失。

6)、投标人应提供并维持一切必要的防护和安全帽、橡胶靴、安全鞋、绝缘用品、防寒服装等劳动保护用品,以供投标人的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使用。投标人工人夏季降温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7)、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施工作业时间、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等规定,凡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的所有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必须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和临设维护负责。

8)、投标人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消防、计划生育、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规定,凡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的所有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9)、配合招标方的计量支付、质量、安全、进度、现场管理、各种检查及资料收集;服从招标方作为招标人而作出的施工协调处理工作。

10)、严格按照招标方的要求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实施以及招标方CI要求(每日整理现场、清除垃圾、合理布置材料、机具设备等)。如果达不到,投标人无条件接受处罚,并在招标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打架斗殴按5000元/次·人罚款,偷盗按5000元/次·人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

11)、投标人应负责其施工楼内垃圾清理,倒运至现场指定垃圾堆放地点。

12)、投标人应保证按时发放民工工资。收取工程进度款应优先发放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如因拖欠民工工资影响本合同履行,独自承担法律责任。为保障参建民工的利益,招标方有权替投标人代付其拖欠的民工工资款,工资款在工程支付款中扣除。

13)、未经招标方书面批准,投标人不得在施工现场或任何社会宣传媒体做出任何关于本工程宣传报道、竖立标牌、广告及单方面发表技术成果、专利等有关CI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事宜,否则将遵守招标方的有关处罚规定。

14)、在履行过程中,若投标人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明显不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招标方有权指令投标人限期在3天内,采取复工措施或质量改进措施。若投标人在限期内仍未取得明显的效果,不能令招标方代表满意,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招标方的损失。

15)、投标人须服从招标方及招标方转发工程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工程业主及监理发生任何工程关系,投标人不得直接致函工程业主方或监理方,也不得直接接受工程业主方或监理方的指令。如投标人违反此规定,则招标方将视为投标人违约,并按投标人违约给予处罚。

16)、投标人应保障招标方免于承担由于投标人或其工人误用招标方提供的临时工程、招标方的设备和其他设施造成的损害而引致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开支。

17)、投标人须协助招标方协调好周边关系,因投标人现场管理和工程施工不当造成的扰民及民扰问题,由投标人负责,由此及彼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8)、投标人所有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方的管理,遵守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如有违背者,招标方有权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19)、招标方视投标人工作情况,有权将其工作内容另行分包或代投标人购买材料,所发生的费用从投标人合同价款中扣除。

20)、投标人应对招标方提供的材料派专人进行有效保管,否则,由此造成的丢失、损坏由投标人负责。在投标人施工期间和材料使用完成后,应按招标方要求对现场的材料进行分类码放整齐,并协助退场。

21)、投标人被认为在提交标书前已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并且对现场的条件已经了解,且在报价中已予以了考虑。这些条件包括:位置、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包括附近的财物、交通条件、边界条件、存放场地、材料装卸限制等。

22)、投标人需配备资料人员,配合招标人进行编制。

23)、投标人自备所有生活用具以及冬天取暖设施、夏天防暑降温设施用品、防蚊蝇设施用品等。食宿卫生及住宿条件达到政府相关要求,接受发包方的检查与管理;获取政府关于食堂卫生许可等各项批准、检查、证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4)、除明确由招标方提供的临水、临电外的其余所有临水、临电设施及耗材均由投标人提供,并由投标人负责现场所有临水、临电的维护及保管(现场必须配备24小时电工现场维护)。

25)、投标人人员的吃、行由投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住宿用房供投标人在执行分包合同服务期间有偿使用,被褥及生活用品等由投标人自行配备。用电提供至二级配电箱,电费包括在各项工程细目单价中(本工程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为统一物业化管理,需向投标人收取押金,具体如下:现场办公室为600元/间;空调房:600元/间,电费按实际使用收取)。投标人人员不得私自在宿舍内开火,若发现一次处以5000元罚款。

19.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9.1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

19.2工程进度款:

本项目付款方式为按月付款:

A.合同审批完成后的次月支付已完工程进度款的 70 %;

B.竣/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本分包已完工程价款的85%;

C.竣/交工验收合格后,且交通结算办理完成,收到相应业主工程款后支付至结算额的100%。

在每月完成工作量审核程序后,投标人应在招标人付款前15日内,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先提供发票,后拨付工程款,每次付款前,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不含税金额*(1+x%)的建筑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投标人缴税单据(缴税单据需加盖投标人财务专用章),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付款。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如因投标人发票不符合税法相关规定而给招标人带来的增值税抵扣额等经济损失,投标人应予以赔偿,且须更换相应发票。相关经济损失赔偿额包括但不限于票面金额按企业所得税率25%计算的企业所得税额,增值税率X%计算的增值税额以及滞纳金、罚款等损失。投标人未能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

19.3结算方式:本合同结算额=实际完成工作量*固定综合单价+零星工程造价+零星用工造价-罚款-扣款。

零星用工(不能计算工程量的用工)每工作八小时为1工日;工作四小时以内的按0.5个工日计算;超过四小时未满八小时的按0.8个工日计算。所有零工的确认程序必须当月由主管工长、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同时确认方可生效,(为迎接检查而发生的清工不计取)且必须在当月上报产值中包含此部分费用,否则招标方不予承认此工程签证或零星用工,即工程签证单有一个月的时效性,过期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一)投标承诺函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对贵单位所发的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予以确认。并进一步承诺如下:

1、我单位所报的单价,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要求中标单位(供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我方已包含在报价中。

2、若我单位中标,除非贵单位要求,我单位将不主动要求调整供货合同条款。否则,贵单位可以随时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

3、我单位承诺不会因贵单位对合同中的承包范围的调整而产生的异议。

4、我单位的承诺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若我单位没有中标,我单位将不要求贵单位做任何解释。

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不以最低投标价为中标价的唯一选择。

7、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同意本承诺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8、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在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单位将及时调换合格材料进场,如因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单位承诺接受每延误一天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在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材料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厂家生产的材料,各类质量资料随货同行,并保证各类质量资料真实有效。

9、在供应时间上将严格按项目要求时间组织材料进场,我单位的保证措施是根据进场时间和规格型号要求提前做好备料,确因某些型号材料短期缺货将积极配合项目与业主监理协商沟通进行替换,否则按照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要求支付违约金。

10、若我单位恶意中标、违规串标、低价中标不签订分包合同,招标方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1、我单位将以良好的服务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遵纪守法的工作作风做好对项目部的服务,让项目部满意,让贵单位满意,让工程业主和监理满意。

12、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协议条款完全接受和遵守,无论对于我单位是否中标,本次投标问题和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廉洁承诺书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方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城建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及廉洁纪律要求的条件下开展投标,并郑重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股份公司、工程局及城建公司招投标制度。

2.不使用围标、串标在内的各类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投标。

3.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承诺投标资质合规。

4.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活动:

(1)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支付好处费;

(2)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人员参加娱乐消费等活动;

(3)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人员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

(4)不向招标方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等分包此次招标项目。

5.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城建公司纪委举报。

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无条件接受城建公司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方: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位于(公司地址) 的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城建公司2022年赛罕区新建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设施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工程施工项目交通工程专业分包招标采购,并在整个招标采购活动中,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包括递交企业和产品投标资质材料,确认投标相关信息,投标产品报价、议价,交纳相关费用,签订分包合同,执行和完成采购周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保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期限为:2022年 月 日起至本次采购期结束。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五)投标报价书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针对贵司招标要求,我司承诺如下:

一、 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及项目特征

单位

工程量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

单价

含税

合计

备注

1

信号机(含机柜)

协调式控制信号机,符合GB25280-2016标准, 铝制前后双开门



2






2

机动车道满盘灯

led光源, 多组合(含倒计时功能) φ
400mm满盘信号灯 ,三个圆灯为一套



8






3

机动车道箭头灯

led光源, 多组合(含倒计时功能) φ
400mm箭头信号灯 ,三个圆灯为一套



8






4

人行灯

led光源,红绿加双色倒计时φ300mm,每套含—个方向的灯



16






5

L型立杆及基础

挑臂长5m(杆高7m),单立柱,镀锌



6






6

L型立杆及基础

挑臂长9m(杆高7m),单立柱,镀锌



2






7

单柱式立杆及基础

单柱式(杆高3.5m),镀锌



16






8

管道敷设

2根内径φ100mmPE管道, 开挖施工 ,开挖宽度1m,深度 0.6m(长度为单根长度)

延米

680






9

管道敷设

1根内径φ100mmPE管道, 拉管(长度为单根长度)

延米

600






10

大窨井

1.26m*1. 11m*1.35m (长*宽*高)



3






11

小窨井

0.96m*0.81m*1.35m (长*宽*高)



21






12

接地

50mm*50mm*5mm镀锌角铁、50mm*3mm
镀锌扁铁、加工



26






13

人行灯信号线

国标纯铜线缆、含管内穿线



1100






14

机动车道信号
灯线

国标纯铜线缆、含管内穿线



800






15

机动车道信号
灯线

国标纯铜线缆、含管内穿线



300






16

信号机取电

国标铝线缆、含管内穿线



780






17

3F指路标志

5m×3.6m



6






18

道路指示标志

2* ∮0.8m



7






19

单柱式让行标


2*△(0.9m)



3






20

单悬臂指路标


2.5m×1.2m



5






21

单悬臂指路标


2m×1.2m



3






22

道路标线

热熔标线(0. 15m)

m2

2774.56







合计









二、我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文件、分包合同相关要求。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六)其他
















































第三章 合同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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