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公安局虹膜采集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author":null,"publishDate":"2022-08-11","clickTimes":3658,"url":null,"urlName":null,"cover":null,"coverJson":null,"stickLevel":7258089600000,"stickLevelName":"不固顶","stickLevelTime":null,"urgentLevel":1,"content":"\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CGS2022-0040
\n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舒城县公安局虹膜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n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7月18日
\n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n更正内容:
\n★本项目采购需求作重大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更正公告公布的采购需求响应,采购需求公布如下:
\n(一)预算金额:60万元
\n(二)采购数量:29台
\n(三)具体技术参数
\n1.外观要求。望远镜形设计,设备前端弧形面能与人脸充分贴合,弧形面前段具有可拆卸胶条。
\n2.虹膜图像格式。BMP格式。
\n3.虹膜图像尺寸。单目虹膜图像宽640像素,高480像素。
\n4.设备规格。设备尺寸应不大于长*宽*高(210mm*170mm*75mm)。
\n5.运输与工作温度及湿度。应保持运输环境温度-25℃—55℃,工作温度-10℃—55℃;40℃情况下,工作湿度20%RH至90%RH无冷凝。
\n6.设备接口。应支持USB接口作为通信接口。
\n7.虹膜设备分辨力。在有效采集距离范围内,设备分辨力不小于41p/mm。
\n8.采集图像采样分辨率。在有效采集距离范围内,虹膜采样分辨率不小于20pixel/mm。
\n9.注册时间。在网络条件正常情况下,单人单次平均注册时间应不超过1秒。
\n10.识别时间。在网络条件正常情况下,单人单次平均识别时间应不超过1秒。
\n11.精准度。产品应满足当错误接受率(FAR)不大于0.01%时,错误拒绝率(FRR)不大于1%。
\n12.防假准确率。在不少于50次防止假体攻击测试中,识别准确率不小于99%。
\n13.辅助定位。应内置镜面反馈机制,辅助采集工作。
\n14.美瞳检测。应支持美瞳检测功能。
\n15.节能功能。应具备节能或睡眠功能。
\n16.采集方式。应支持双眼和单眼采集。
\n17.触发方式。应支持自动触发和手动触发采集。
\n18.工作应用方式。应支持在线和离线采集。
\n19.快速采集。应支持无需操作人员干预进行的快速采集。
\n20.指示功能。应能通过灯光提示设备状态。
\n21.设备声音。应在虹膜采集过程中具有声音提示。
\n22.辅助照明。应在虹膜采集时能够自动亮起白灯辅助照明。
\n23.戴眼镜识别。应支持对佩戴近视透明眼镜的人员进行虹膜识别。
\n24.光线影响。应有效屏蔽外界光线影响。
\n25.设备固定接口。设备下方应具备标准三脚架螺丝孔。
\n26.设备应用环境。支持国产操作系统,支持Windows XP、Windows 7、Windows 8及Windows 10操作系统。
\n27.环境适应性。通过高温、低温环境检测,符合国标GB/T15211-2013。
\n28.产品检测入围。须经过CMA、CNAS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
\n29.支持查看辖区内下属单位虹膜采集的数据查询,各单位采集量查询,被采集人员具体信息查询。
\n30.支持采集单位虹膜采集过程中误采 、错采导致采集不合格(采集单位无权删除错误信息)等。管理系统统一进行管理, 删除错误数据,重新采集等。
\n31.无缝对接公安部、省级虹膜库,保障采集准确率,便于查询、统计、比对等相关虹膜数据考核及应用。
\n32.支持离线虹膜采集。设备在离线状态下获取虹膜特征信息,将采集对象虹膜信息及图像信息存储至本地,采集软件的本地储存容量不低于10万人。离线采集数据在接入公安网后上传至部级或省级平台数据库。
\n33.支持恢复被删除的离线采集数据,包括未进回收站而被直接删除的数据、回收站被清空时的数据、因病毒攻击或电源故障被删除的数据等,支持对被损坏或删除的分区、加密文件(NTFS 5)、额外的数据流(NTFS, NTFS 5)进行数据恢复、丢失分区恢复、格式化恢复、文件签名恢复及删除恢复等多种删除数据恢复方式,可对扇区16进制、文件16进制和注册表中16进制结果进行自动解码。
\n;34.备注: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投产品验证功能。
\n★本项目原开标时间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原2022年7月22日9时延期至2022年8月19日9时。
\n★更正日期: 2022年8月11日
\n本通知作为询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询价文件内容与此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此通知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信息,按照补充后内容参加投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n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名 ;称:舒城县公安局
\n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
\n联系方式:张先生18860498133
\n名 ;称: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n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n联系方式: 罗工 ;0564-8568652
\n项目联系人:罗工
\n电 话: 0564-8568652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补充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