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三期项目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三期项目,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华景置业有限公司,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雄安华景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吉庆东街南以南,燕赵大街(EA2)以北,博远路(NB2)以东,渥城路(NA9)以西,新建怀源路 (ND16)交祥如街 (ED17)市政道路1条,荣礼路(ND15)市政道路1条。道路等级为支路,红线宽度约 18米,长度约767.41米,面积约13227.1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本地块内所有市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供热燃气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3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市政道路工程结算完成止。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本地块内的所有设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编制管线综合设计(含整合道路下各专业管线综合设计)、形成BIM 成果(含设计阶段工作,并在施工和运营阶段提供配合服务)负责模型申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项目范围内的外部电源接入工程设计、初步设计阶段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全过程风险评估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以及数字化模型BIM(含设计阶段工作)建设及应用(包括但不限于模型效果展示、各专业管线碰撞检查),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施工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编制、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负责配合各阶段专项报批报建等工作、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上述成果需满足相关行业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咨询机构审查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按行业主管部门及发包人要求提供设计方案及各专业对应的效果图。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7 其他要求: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建筑信息模型(BIM),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工作。
(3)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②项的修改);
u.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l项修改为本条);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
A.以上t、u、v、w、x、y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条要求为准。
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或不补偿)
(8)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xabidding.cn/)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5.2文件下载:2024年9月25日00:00至2024年10月17日9:29。下载方式: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录供应商端,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参与项目,参与项目后可在“我的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9:30;
6.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需用平台发布的文件制作软件编辑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6.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文件加密与上传须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点击右侧“CA服务”进入证书申请页面在线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
6.5文件开启:(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投标人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进行签章确认。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开评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雄安华景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B7座
联系人:张竞强
电 话:0312-4078828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人:魏然、刘宇、王思莹、李想、薛建伟、封勋
电 话:0312-4078183/8180、15810996653
电子邮件:weiran@sstc20.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投标人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投标人提早在招标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响应文件后,请对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方式投标/响应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
3、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11.其他
11.1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11.2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然 联系电话:15810996653电子信箱:weiran@sstc20.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纪检监督,电话:0312-5612312,邮箱:huoshengping@chinaxiong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