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清运谈判采购公告(第二次)
来源: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发布时期:2024年11月12日
一、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SDFE2024-404
2、项目名称:建筑垃圾清运
3、服务期:2年
4、项目说明:服务方负责清运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总院、景德路院区、康复科)的建筑垃圾,年产量约80车(车容量9m3)。服务方需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运输车辆及专业工具,接到院方通知后24小时内清运。
二、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公司红章):
1、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
附件1:承诺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须为报名单位职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用工劳动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
5、提供《建筑垃圾处置证》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证》,并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布的取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名录中,车辆驾驶员具有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
6、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搜索公司名称→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7、封面提供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四、1、本次报名单位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不接收法人的分支机构报名(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各报名单位应承诺对自己参加本次谈判所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有效、齐全、合法,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信息的,取消参加资格,构成违法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8:00~16:30(五个工作日)。
六、报名方式:
请将以上所需报名资料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后,扫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以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全称”命名后发送至邮箱: sdfeyzbcgzx@126.com
联系方式:招标处 0512-80693525/80692972
七、谈判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邮件通知)
八、如需来院请扫码填写预约登记信息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