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关于枣阳项目土石方公开询价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116241土石方公开询价说明书
我单位为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拟对枣阳市经开区道路提升建设项目--新华路(人民路--襄阳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部围堰用土石方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方案编号为:FA00000116241。
一、项目概况
拟建大桥1座/162.8m跨越沙河,为既有桥拆除重建工程,采用39m+80m+39m梁-拱组合体系方案,桥宽40.0m;桥梁两侧涉及接线道路抬高改造总长350m(含桥长范围),设置平面交叉2处;桥头设置上下桥梯道4座,并对亲水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进行复建改造。
建设地点:湖北省枣阳市新华路沙河二桥
二、物资说明
1.物资基本情况
2、计量方式:过磅、理计。
3、质量及验收标准:
3.1.验收时间:货物到达现场后3个工作日;
3.2.验收手段:外观检验,实验检测;
3.3.验收标准:产品的质量标准按照双方商定要求执行,乙方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应的资质证书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3.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的检验机构按双方商定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3.5.货物到达现场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并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物资,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价格:见公开询价说明
5、货款支付及开票要求
5.1. 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货物进场并验收合格后于每月办理对账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结算书全额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支付至结算金额50%,收到第一笔工程进度款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在90日后付清。
货款的支付方式:现汇支付。
5.2.预付货款:
本合同是否有预付款:否。
5.3.开票要求
甲方支付乙方货款前,乙方应按甲方对发票的开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在本条款中予以明确。
如果乙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满足甲方的开具时间要求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等,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票面要素内容有误等导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或被认定为虚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出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6、供货期:2024年10月起
7、收货人及地址:
地址:湖北省枣阳市新华路沙河二桥附近
收货联系人:胡松 13875058021
三、报价说明
1、本次公开询价采用中交供应链系统网络在线报价。我单位在网上发布询价通知和询价说明,参与报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参与网络在线报价,凡收到询价通知的单位,均可参与本次报价。
2、报价:土方、块石、碎石的含税出厂单价、含税单位运输费用及财务费用。
(1)含税出厂单价:
含税出厂单价指在货物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含税单位运输费用:
指报价单位把货物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财务费用:
是指供货期间的装卸费、出库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款、由于资金占用所产生的费用等因素的综合值。
3、附件上传内容:
(1)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如果委托他人报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营业执照,做成PDF文件上传。
4、本次报价要求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若实际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时,此次报价活动终止,超出我方市场预测的报价视为无效。
四、定标
此次询价采购定标采取经报价方式、公司规模、合作业绩、产品质量等多方面综合评审决定中标单位,报价单位报完价格后可关注采购系统,查看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
五、报价说明
请报价单位将报价表填好并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0月8日16点前(暂定日期,最终以系统日期为准)将询价单扫描件发至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联系人:胡松(电话:1387505802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联发国际大厦32楼。
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10月01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土渣
20700
立方米
2
混合料
488
吨
3
块石
12320
吨
我单位为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拟对枣阳市经开区道路提升建设项目--新华路(人民路--襄阳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部围堰用土石方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方案编号为:FA00000116241。
一、项目概况
拟建大桥1座/162.8m跨越沙河,为既有桥拆除重建工程,采用39m+80m+39m梁-拱组合体系方案,桥宽40.0m;桥梁两侧涉及接线道路抬高改造总长350m(含桥长范围),设置平面交叉2处;桥头设置上下桥梯道4座,并对亲水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进行复建改造。
建设地点:湖北省枣阳市新华路沙河二桥
二、物资说明
1.物资基本情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及采用规范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土石方 | 开山土石方 | JTS 257-2008 | 立方米 | 20700 | |
2 | 块石 | 30-50cm | JTS 257-2008 | 吨 | 12320 | |
3 | 碎石 | 级配碎石 | JTS 257-2008 | 吨 | 448 |
2、计量方式:过磅、理计。
3、质量及验收标准:
3.1.验收时间:货物到达现场后3个工作日;
3.2.验收手段:外观检验,实验检测;
3.3.验收标准:产品的质量标准按照双方商定要求执行,乙方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应的资质证书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3.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的检验机构按双方商定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3.5.货物到达现场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并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物资,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价格:见公开询价说明
5、货款支付及开票要求
5.1. 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货物进场并验收合格后于每月办理对账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结算书全额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支付至结算金额50%,收到第一笔工程进度款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在90日后付清。
货款的支付方式:现汇支付。
5.2.预付货款:
本合同是否有预付款:否。
5.3.开票要求
甲方支付乙方货款前,乙方应按甲方对发票的开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在本条款中予以明确。
如果乙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满足甲方的开具时间要求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等,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票面要素内容有误等导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或被认定为虚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出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6、供货期:2024年10月起
7、收货人及地址:
地址:湖北省枣阳市新华路沙河二桥附近
收货联系人:胡松 13875058021
三、报价说明
1、本次公开询价采用中交供应链系统网络在线报价。我单位在网上发布询价通知和询价说明,参与报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参与网络在线报价,凡收到询价通知的单位,均可参与本次报价。
2、报价:土方、块石、碎石的含税出厂单价、含税单位运输费用及财务费用。
(1)含税出厂单价:
含税出厂单价指在货物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含税单位运输费用:
指报价单位把货物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财务费用:
是指供货期间的装卸费、出库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款、由于资金占用所产生的费用等因素的综合值。
3、附件上传内容:
(1)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如果委托他人报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营业执照,做成PDF文件上传。
4、本次报价要求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若实际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时,此次报价活动终止,超出我方市场预测的报价视为无效。
四、定标
此次询价采购定标采取经报价方式、公司规模、合作业绩、产品质量等多方面综合评审决定中标单位,报价单位报完价格后可关注采购系统,查看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
五、报价说明
请报价单位将报价表填好并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0月8日16点前(暂定日期,最终以系统日期为准)将询价单扫描件发至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联系人:胡松(电话:1387505802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联发国际大厦32楼。
中交一航局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10月01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土渣
20700
立方米
2
混合料
488
吨
3
块石
1232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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