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梅花村大厦维修加固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2024-c0904
预算金额16.7万元
招标联系人-020-87670692
招标代理机构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20-875785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梅花村大厦维修加固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2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4-C0904
项目名称:梅花村大厦维修加固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050.76元(最终以广州市财局财评批准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梅花村大厦维修加固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1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67050.7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监理人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算,至工程办妥竣工结算且工程保修期结束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承诺函》。
(4)供应商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2室
方式:现场登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只接受登记及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2.已成功登记及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报价人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3.若已登记及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   
   联系方式:020-87670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12室
   联系方式:020-87578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0-87578511
 
                                       发布人: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 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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