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2024-JQ38-F1002)(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38-f1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2
公告正文
某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Q38-F1002
三、项目概况:
1.服务范围:遴选3家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我院的物资、服务、工程等相关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及咨询工作。
2.服务期:2年(合同按年签订,合同到期后招标方视情续签或重新组织遴选,合同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或其他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招标方可视情提前终止合同。协议期内代理机构可正常参与此次招投标活动,协议期内代理机构中标后重新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原委托代理协议同时终止)。
3.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4.委托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编制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
(二)发布招标公告;
(三)发售招标文件;
(四)受理投标、组织答疑;
(五)组建评标委员会;
(六)组织开标、评标;
(七)发布中标公告;
(八)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编制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报告;
(十)为委托方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咨询及培训;
(十一)对委托方招标项目资料实行专人专管,严格做好相关项目期限内的相关涉密工作;
(十二)完成代理协议中明确的其他事宜。
5.服务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登记。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5月30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申领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格式见附件):
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适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授权代表领取招标文件时适用);
3.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招标与投标服务”或其他类似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声明书(后附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库注册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判断资格审查合格的依据。
(四)申领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d944yycg@126.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6月12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甘肃省酒泉市(具体地点投标当天电话通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同步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袁助理
联系电话:18093341014 0937-2309091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
2024年5月21日
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Q38-F1002
三、项目概况:
1.服务范围:遴选3家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我院的物资、服务、工程等相关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及咨询工作。
2.服务期:2年(合同按年签订,合同到期后招标方视情续签或重新组织遴选,合同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或其他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招标方可视情提前终止合同。协议期内代理机构可正常参与此次招投标活动,协议期内代理机构中标后重新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原委托代理协议同时终止)。
3.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4.委托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编制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
(二)发布招标公告;
(三)发售招标文件;
(四)受理投标、组织答疑;
(五)组建评标委员会;
(六)组织开标、评标;
(七)发布中标公告;
(八)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编制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报告;
(十)为委托方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咨询及培训;
(十一)对委托方招标项目资料实行专人专管,严格做好相关项目期限内的相关涉密工作;
(十二)完成代理协议中明确的其他事宜。
5.服务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登记。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5月30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申领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格式见附件):
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适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授权代表领取招标文件时适用);
3.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招标与投标服务”或其他类似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声明书(后附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库注册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判断资格审查合格的依据。
(四)申领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d944yycg@126.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6月12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甘肃省酒泉市(具体地点投标当天电话通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同步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袁助理
联系电话:18093341014 0937-2309091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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