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邮市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hzzw-2023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高邮市鑫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邹先生181151007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5
公告正文
高邮市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FHZZW-2023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高邮市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
标人为高邮市鑫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光伏电站装机总容量备案批文为148MW(项目地点一:光伏场
区建设容量100MW和一座110KV升压站以及14.8MW/29.6MWh储能系统。光伏场区建设范围涉及6 #、7#、
12-19#地块,共计1128亩;项目地点二:光伏场区建设容量48MW和一座110KV升压站,光伏场区建设范围
共计825亩。实际以提供的地块信息由投标单位规划设计。)因政策原因,招标人保留本工程某个单个项
目或者单个项目内部分地块不实施的权利。 2.1.2光伏区至升压站的集电线路由中标方实施,外送线路
和110KV升压站对侧间隔由高邮供电公司实施。 2.1.3工期要求:本项目总体工期为11个月,计划于2023
年9月5日开工,2024年7月31日前全容量通过试运行并网投产,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
建设地点:以招标人提供的光伏场区、升压站选址所涉图件载明的地点或区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高邮市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邮市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同时具备下列
3.1.1、3.1.2款资质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
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行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至少具备一项);
3.1.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
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并在标书中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3.3.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施工业绩,须附公司任命
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3投标人具有1个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施工业绩;并且同时具有1个110KV变电站或升压站
总承包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容量、盖章等关键页扫描件和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否则按无
效业绩处理);
3.3.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6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年01
月至2023年06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
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5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
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6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
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3.3.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项目负责
人由牵头方委派。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7-27 09:00到2023-07-31 17:00
获取方式:公示期内现场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9-05 15:00
递交方式:纸质盖章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9-05 15:00
开标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七、其他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鑫
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付款方为高邮市鑫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永泰新能源发
展有限公司和高邮市兴旺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光伏电站装机总容量备案批文为148MW(项目地点一:光伏场区建设
容量100MW和一座110KV升压站以及14.8MW/29.6MWh储能系统。光伏场区建设范围涉及6 #、7#、12-19#地
块,共计1128亩;项目地点二:光伏场区建设容量48MW和一座110KV升压站,光伏场区建设范围共计825
亩。实际以提供的地块信息由投标单位规划设计。)因政策原因,招标人保留本工程某个单个项目或者
单个项目内部分地块不实施的权利。
2.1.2光伏区至升压站的集电线路由中标方实施,外送线路和110KV升压站对侧间隔由高邮供电公司
实施。
2.1.3工期要求:本项目总体工期为11个月,计划于2023年9月5日开工,2024年7月31日前全容量通
过试运行并网投产,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建设地点:以招标人提供的光伏场区、升压站选址所涉图件载明的地点或区域为准。
2.1.5招标控制价:本工程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2.25元/W(除光伏组件外)所有材料及设备(含设备
并网性能试验)在内的全费用(包含甲供材的二次运输及保管费等),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废
标处理。
2.2招标范围:
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含随机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专用工器
具等)、施工、调试、试验、试运、并网手续办理、项目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
施工用电和用水永临结合设施设备及各类协调工作等。
具体范围如下:
本光伏发电工程包含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和升压站、储能电站工程。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①投标人设计部分包含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竣工图设计等工程全过程的
所有设计及服务工作。所有设计方案实施前应经发包人审查确认。②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组件甲
供)、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及专用工器具和备件移交。③施工建设部分,包含光
伏场区、升压站、储能电站区域的所有施工内容,含五通一平、永临结合的用电用水设施、消防、设备
基础、建安工程等,以及配套设施(含场区围栏、视频监控、标识牌、护坡治理、防洪、消防设施
等)。④调试验收包含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一次调频试验等接入电网应完成的所有试验项目)、
测试、验收(含环保、水保、消防、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档案等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并网、试
运、移交、质保、生产准备培训以及后评价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
1、项目整体设计:满足光伏发电工程并网发电需要的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升压站、配电室、
储能、场区绿化、场区道路、电站围栏、消防、防洪、防雷等。光伏电站工程完整范围的方案设计(含
种养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全过程工作。
2、设备及材料供货范围:投标人负责光伏场区、升压站及储能设施等工程项目设备材料(含甲供材)
的采购、试验、验收、运输、二次搬运、保管、安装、单体调试和整体调试、接入系统联调、涉网安全
验收和涉网设备性能试验等。本工程所涉及的设备材料,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施工图设计要
求,升压站接入电网,满足电网公司接入意见函的所有要求。
3、建安工程范围:
应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光伏电站、场内集电线路、升压站、综合办公生活用房、储能站的建筑安装工
程施工、调试、试验,以及进场道路、场内检修道路、室外给排水、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
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安全设施标准化。包括水电、临建设施、场内平整、设备基础、建筑设施及设施
的室内外装修、上下水、排水系统、场内和进场道路等建筑工程。
承担整个光伏场区和升压站项目建筑、安装、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功率
测试,包括组件功率特性、隐裂、组件功率测试等所有内容;组件投用后检测,含热斑、隐患、EL、功
率等检测内容)、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涉及的所有第三方试验(包括但不仅限于光伏组件到货
检验和工程检测、电缆送检、涉网设备送检、涉网安全测试、设备性能试验等)、系统调试、保护定值
计算及设置、涉网试验(光伏区内调试以及配合外线三产单位调试)、联调、验收、试运行、协同发包
人办理并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电力公司调度及供电手续、消
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技术培训、人员培训、质保、电网协调、当地政府协调。同时也包括
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收集、移交等;工程验收(防雷检测等各
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承担14.8MW/29.6MWh储能系统的基础建造、设备供应与安装、设备吊装就位、储能站至升压站间的
线路联通和整体调试,以及能够达到投产使用的所有工作。
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优化、纠错等工作。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电工程,包括:光伏组件和支架、逆变器、汇流箱、储能系统接口、配套电气设备、变压
器、集电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材料及安装工程等;
(2)升压变电工程,包括:升压站工程场地的详勘及地形测绘、设计、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
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概预算等编制。
(3)通信、控制、计量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含电站视频监控)、直流系统、通信系
统、光功率预测系统、调度数据网系统、AGC/AVC、一次调频、远动和计费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接入
发包人指定远程集控中心并实现远程监控功能等;
(4)其他建筑与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综合办公生活用房、暖通、照明、消防、室外给排水、排
洪、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5)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以及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6)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道路、光伏设备安装平台场地平整等;
(7)其他,包括:环保、水保工程、能评等对应的方案落实,以及安全设施、劳动安全与工业卫
生、变电所场地平整、围栏、厂门、储能场地及设备基础及其他工程;
(8)场区平整:负责整个光伏场区土地平整,满足种养殖需求。
5、工程其他:完成涉及本工程的设计审批办理;配合进行并网相关手续办理;配合进行竣工验收、
国家验收;协调现场各单位(含施工、设备供货商、当地村民、企业主、政府主管部门、电力公司)关
系,可能发生的临时租赁场地,各方交叉作业的影响及损失,建立并运行安保系统,保证项目良好建设
环境;购买建设期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
等。
2.3 特殊约定
2.3. 1中标人负责配合招标人对电缆穿越其它用地相关协调工作,本工程所涉及的与相关政府及村
民、电网企业等进行协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承担;
2.3.2施工内容应包括土建、安装全部工作量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管理、措施、调试、试
验、临时工程、材料、劳务等,按设计要求满足现场安装及使用条件,并做好现场交叉作业协调工作,
直至完工验收合格为止;
2.3.3投标人施工期间安全防护、职业健康、水土保持、环保、地下设施保护等措施实施,对项目场
地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关系协调及涉及阻工问题处理。
2.3.4招标人不提供生产、生活及办公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其费用包含在报价内。在进行施工
时,必须考虑对周边的房屋、管线(电力、通信、供水、消防等)及设施进行保护,不得损坏,否则由
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按照技术规范要求、项目实际需要等提供设计、采购、施工等
服务。本项目涉及到工程范围外的设备、构建筑物等临时拆除或造成破损,由投标人负责恢复至原有状
态。
2.3.5投标人自项目建设完成并网发电后免费运维电站一年,且首年发电量每兆瓦不得低于106万
度。发电量每低1%扣除工程总造价2%,上限为工程总造价的4%,每增加1%奖励金额按工程总造价1%计
算,上限为工程总造价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同时具备下列
3.1.1、3.1.2款资质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
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行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至少具备一项);
3.1.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
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并在标书中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3.3.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施工业绩,须附公司任命
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3投标人具有1个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施工业绩;并且同时具有1个110KV变电站或升压站
总承包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容量、盖章等关键页扫描件和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否则按无
效业绩处理);
3.3.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6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年01
月至2023年06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
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5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
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6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
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3.3.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项目负责
人由牵头方委派。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且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7月31日 9:00-11:00、15:00-17: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现场报名携带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2、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登记的,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复印件;5、经办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2023年01
月至2023年06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报告;7、投标人和拟投入项目经
理满足招标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红章。
4.3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4 获取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09月05日 下午2: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下午3:00(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5.4投标文件接收人:宋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鑫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高邮市海潮东路108-1-2001号 地 址: 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邮 编: 225600 邮 编: 225600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人: 宋工
电 话: 18115100700 电 话: 0514-8406551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高邮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高邮市鑫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高邮市海潮路108-1-2001号
联 系 人: 邹先生
电 话: 18115100700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联 系 人: 宋工
电 话: 0514-84065510
电 子 邮 件: 23060388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