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螺新材料2022年包装袋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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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7月28日 作者: 编辑:杨吉 | ||||||||
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需要,对2022年包装袋进行公开招标。为拓宽采购渠道,引入渠道竞争,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招标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物名称:聚醚包装袋。 2、交货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海北路。 3、标的数量和质量指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含代理证书等)在有效期内,近1年内征信情况良好,注册资本金须达到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能提供合法、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生产企业,有固定的生产营业场所(具备3台及以上高速拉丝机)(具备200台以上圆织机),具备一定储存能力,必须拥有1年以上投标产品生产。 3、报名单位需配合招标单位对货物源头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对于不能配合到源头进行核实或不满足质量、供货及存在相关环保风险的,招标单位将视其为无效报名。 4、经销企业股权结构中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只接受其中之一。 5、具备良好的资信和财务状况,未被法院、金融机构或海螺集团下属各公司列入失信黑名单。 6、具备全国性质的包装袋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全国类别不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格证书、环境管理体系合格证书。 7、具有直接或者间接和聚醚厂家包装袋合作经验的业绩。(合同或者其他证明)。 8、提供符合招标技术文本条件的检测报告。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司简介及投标所需的资质审查全部材料,且须加盖投标单位行政公章方为有效,发送至招标人邮箱(nbxcl_conch@126.com)。 2、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如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时需备注参与标的。 3、如非法人代表登记报名,需同时上传单位授权委托书(盖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公司简介及投标所需的资质审查全部材料发送至招标人邮箱(nbxcl_conch@126.com)。招标人对资质审查合格的报名投标人予以发放标书,发放标书时间为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8日(注:获取投标文件需缴纳标书费用人民币100元,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在任何情况下标书费不予退还),投标截止日为2022年8月23日,开评标时间暂定2022年8月23日。 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进行资质后审,即投标后招标方对投标方所递交的资质材料、技术响应文件及生产现场做进一步核查,若不符合招标方要求,按废标处理。 五、标书费、保证金交纳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每家投标单位标书费人民币100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均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款时,务必在摘要栏注明“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中标单位和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书面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由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息退还。 六、报价原则 1、投标人需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视为废标。 2、招标标的价格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均固定不变,中标单位不得以其他理由提涨价格。 七、具体时间安排 1、公示时间及方式:2022年7月28日10:00至2022年8月3日10:00在海螺集团外网(http://www.chinaconch.com/)和信e彩进行公示,以海螺集团外网为载体实施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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