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示〔2021〕215号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选定评审咨询机构的公示
为推进我局项目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结合目前工作实际,现需要选用第三方评审咨询机构对邢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平乡县油召乡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搬迁项目临滏阳河防洪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乡县油召乡人民政府平乡县油召乡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搬迁项目临滏阳河。
二、服务内容:对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受理申请项目中需要专家评审的事项按委托组织实施。
三、选定形式:待定。
四、机构条件:
1、具备相应的资信等级和经营范围;
2、近一年评审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
3、评审机构法定代表人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与项目单位、编制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评审活动;
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五、报价方式
采用单价报价,竞价机构在截止时间前扫描公告二维码进群参与竞价,委托人设最高限价,申请人向委托人报价为该项目评审服务费,报价只能报出一个价格,报出多个报价或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选定原则
采用平均价法。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000元,申请人服务费报价最接近平均价且有能力全面履行合同的申请人确定为中选机构。(注:申请人小于三家采用最低价确定评审机构,出现报价一致情况,预中选人采取二轮或多轮竞价按最低价原则确定中选服务机构)
七、有关要求
1、申请人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且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服务。
2、申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会议有关的费用,无论结果如何,委托方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本项目需聘请专家不少于5人,聘用的专家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等级职称。
4、申请人中标后要立即开展准备工作,制定会议方案,确定专家人选,并且要最少提前一天将报告送至每位专家手中,以便专家提前预审。
5、申请人要派具有熟知本次项目业务能力的人员组织会议。出具的专家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结论必须明确,严禁把描述专家组意见的语言当作评审结论。
垂询时间:2021年11月18日
垂询电话:0319—2686109 孙德平 徐笑扬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16:00
二维码: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