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fg2200050239as
预算金额1646.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4
公告正文
重庆轨道交通全线网通号专业服务器、交换机、存储器等设备专项维修委外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轨道交通全线网通号专业服务器、交换机、存储器等设备专项维修委外项目 (招标编号:SFG2200050239AS)的答疑及补遗如下:
一、答疑
提问1:第五章技术要求中: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能够按照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管理本项目的交付流程,交付质量,并且负责客户沟通,资源调配等工作。项目经理须在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专业方向至少拥有任意两个方向的原厂认证,需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并具备相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委、通管局、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员证书之一。
评分标准中:在第五章技术要求中项目经理要求的基础上,为本项目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PMP、高级工程师、CISP注册信息安全人员。全部满足得6分,不满足不得分。
质疑:相当于项目经理要同时具备4个证书,才能保证技术规范的20分不得0分。然后还要再额外同时拥有3份资质证书,才能保证得6分。否则直接26分就扣完了。这是严重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
建议项目经理的7个证书全部放到评分标准里,有1份就得1分,这样才能体现公平,而不是给某些企业量身定制。另外既然是项目经理,建议“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替换为“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以更符合项目经理的定位。
第五章技术要求中:投标人需向本项目配备技术经理一名,主要负责组织维护工作实施细则,提出疑难问题的解决路径和思路,对技术难题进行攻克等,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转、设备和系统稳定运行。技术经理须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技术经理不得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且在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专业方向至少拥有任意一个方向的原厂专家认证。
评分标准中:在第五章技术要求中技术经理要求的基础上,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经理,在小型机及x86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专业方向中同时具备四个专业的原厂技术认证,其中至少包含两个专业方向的原厂专家认证,满足得6分,不满足不得分。
质疑:相当于技术经理要同时具备2个证书,才能保证技术规范的20分不得0分。然后还要再额外同时拥有4份资质证书,才能保证得6分。否则直接26分就扣完了。这是严重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
建议技术经理的6个证书全部放到评分标准里,有1份就得1分,这样才能体现公平,而不是给某些企业量身定制。另外既然是技术经理,建议“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替换为“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服务工程师证书”,以更符合技术经理的定位。
答:本项目涉及的设备数量多(5444台)、设备种类多(近50余个厂商设备、近20余个软件厂商通用软件平台)、专业方向多(7大主要专业: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设备所承载业务种类多,重要等级高,服务面向的轨道线路和中心多,服务交付难度大、频次高,信息安全风险高,对服务方的交付流程管控能力、质量保障体系、沟通协调能力、资源调配能力、安全生产制度、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本次我司采取集约化招标方式,对项目经理/技术经理的复合能力有较高要求。
1、关于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总负责人需要具备项目管理能力、专业技术能力、标准体系实施能力、安全生产监督能力、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
(1)专业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至少在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主要专业方向具备两个以上方向的能力(拥有任意两个方向的原厂认证)
(2)项目管理能力:信息系统管理师或PMP是信息化行业项目管理领域国内和国际的的资格认证(两项满足其一即可),该项为该项为详细评审评分条款,非资格要求。
(3)体系实施能力:本项目企业准入资质为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及以上, “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是对 ITSS 运行维护标准的管理人员、标准管理体系建设及实施的人员、IT 服务管理方面的项目经理等人员角色的人员认证,项目经理具备该证书可有效保证本项目能够贯彻落实ITSS服务体系标准。
(4)安全生产监督能力:“安全生产是红线、是底线、是生命线”,信息化运维也包含生产安全工作,信息化服务行业相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主要有建委、通管局、安监局,项目经理需具备以上单位之一颁发的安全员证书,以保证安全生产。
(5)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作为当前的基本国策,企业信息安全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是经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实施的国家认证,对信息安全人员执业资质的认可。该证书是面向信息安全企业、信息安全咨询服务机构、信息安全测评机构、政府机构、社会各组织、团体、大专院校以及企事业单位中负责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信息安全专业人员所颁发的专业资质证书,该项为详细评审加分项。
(6)丰富的行业经验:高级工程师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的评定需要申报人有系统、坚实的理论水平,丰富的工作履历以及突出的工作业绩,该项为详细评审加分项。
2、关于技术经理
技术经理作为技术牵头人,主要负责组织维护工作实施细则,提出疑难问题的解决路径和思路,对技术难题进行攻克等。对技术经理的技术广度和深度均有较高要求,需要具备跨专业的故障处理和统筹能力。并且技术经理作为技术交付工作的主要牵头人,需同时具备ITSS标准体系实施能力。
(1)标准体系实施能力:本项目企业准入资质为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及以上, “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是对 ITSS 运行维护标准的管理人员、标准管理体系建设及实施的人员、IT 服务管理方面的项目经理等人员角色的人员认证,项目经理具备该证书可有效保证本项目能够贯彻落实ITSS服务体系标准。
(2)跨专业的故障处理和统筹能力:本项目的技术专业主要分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主要方向,要求技术经理至少具备一半以上的专业方向能力,所以技术经理至少需要具备四个及以上的专业能力,并且在其中两个方向的能力达到专家级,才能具备跨专业故障处理和统筹能力。
 本项目对于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详细评审评分条件设置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情况。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
一、关于项目经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能够按照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管理本项目的交付流程,交付质量,并且负责客户沟通,资源调配等工作。项目经理须在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专业方向至少拥有任意两个方向的原厂认证,需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并具备相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委、通管局、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员证书之一。(不满足的话技术规范20分直接得0分)
在第五章技术要求中项目经理要求的基础上,为本项目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PMP、高级工程师、CISP注册信息安全人员。全部满足得6分,不满足不得分。
二、关于技术经理
▲投标人需向本项目配备技术经理一名,主要负责组织维护工作实施细则,提出疑难问题的解决路径和思路,对技术难题进行攻克等,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转、设备和系统稳定运行。技术经理须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技术经理不得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且在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专业方向至少拥有任意一个方向的原厂专家认证。(不满足的话技术规范20分直接得0分)
在第五章技术要求中技术经理要求的基础上,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经理,在小型机及x86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专业方向中同时具备四个专业的原厂技术认证,其中至少包含两个专业方向的原厂专家认证,满足得6分,不满足不得分。
请问项目经理和技术经理是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哪两位大神?你们自己知不知道你们被写进了你们公司的投标文件?服务器、交换机、存储器的维修就有这么高的技术含量?真的需要这2位大神来操盘?这种控标手段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真的是匪夷所思!
三、关于团队成员
投标人提供具备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应用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管理人员,每提供一人加1分。最多10分。
经咨询ITSS,这个证书超过30人才能开班,一个人的证书费用要3000元,意思就是一定要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这种已经组织30人开班的公司的才能得分?我们中小企业直接遣散算了?
四、关于保险
投标人提供为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购买不低于50万元/人保额的意外伤害险(须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满足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难道我中标后再买这个保险就不行?就一定要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这种央企国企已经全员购买的才能得分?
五、总结
我想问下是不是除了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这种央企国企能够满足以上条件,我们中小企业是不是根本就没有资格参与你们轨道集团的项目???服务器、交换机、存储器的维修就有这么高的技术含量?本身这种维护项目就是政府提倡的最适合对面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你们轨道集团就有这么牛逼,就是要把这个项目给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做?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就是个皮包公司,他们本次应标的项目经理、技术经理真的能来重庆做事?后面又要包给哪些企业?产生多少商务费用?希望纪委监委严格要求本项目交付,对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交付团队进行严格打卡!他们的项目经理、技术经理能来超过3天算我输!
再贴一下考核标准,请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自己也好好评估评估!
上岗人员资格符合合同约定,人员流失率在10%以内,每差1人,扣500元。
上岗人员资格符合合同约定,人员流失率超过10%。每增加5%,扣2000元。
未按业主方要求配备技术人员或未经业主方同意变更配备技术人员。5000元/人
未按业主方要求配备其他项目人员或未经业主方同意变更其他项目人员。2000元/人
未按业主方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或未经业主方同意变更项目经理,除缴纳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处罚款外,项目考核5000元/次。
因委外单位要求,经业主方同意更换技术人员、项目组长或生产骨干。1000元/人
因委外单位要求,经业主方同意更换其他项目人员。5000元/人
因委外单位要求,经业主方同意,完成管理办法相应手续后更换项目经理。2000元/人
答:本项目涉及的设备数量多(5444台)、设备种类多(近50余个厂商设备、近20余个软件厂商通用软件平台)、专业方向多(7大主要专业: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设备所承载业务种类多,重要等级高,服务面向的轨道线路和中心多,服务交付难度大、频次高,信息安全风险高,对服务方的交付流程管控能力、质量保障体系、沟通协调能力、资源调配能力、安全生产制度、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本次我司采取集约化招标方式,对项目经理/技术经理的复合能力有较高要求。
1、关于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总负责人需要具备项目管理能力、专业技术能力、标准体系实施能力、安全生产监督能力、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
(1)专业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至少在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主要专业方向具备两个以上方向的能力(拥有任意两个方向的原厂认证)
(2)项目管理能力:信息系统管理师或PMP是信息化行业项目管理领域国内和国际的的资格认证(两项满足其一即可),该项为加分项。
(3)标准体系实施能力:本项目企业准入资质为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及以上, “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是对 ITSS 运行维护标准的管理人员、标准管理体系建设及实施的人员、IT 服务管理方面的项目经理等人员角色的人员认证,项目经理具备该证书可有效保证本项目能够贯彻落实ITSS服务体系标准。
(4)安全生产监督能力:“安全生产是红线、是底线、是生命线”,信息化运维也包含生产安全工作,信息化服务行业相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主要有建委、通管局、安监局,项目经理需具备以上单位之一颁发的安全员证书,以保证安全生产。
(5)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作为当前的基本国策,企业信息安全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是经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实施的国家认证,对信息安全人员执业资质的认可。该证书是面向信息安全企业、信息安全咨询服务机构、信息安全测评机构、政府机构、社会各组织、团体、大专院校以及企事业单位中负责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信息安全专业人员所颁发的专业资质证书,该项为详细评审加分项。
(6)丰富的行业经验:高级工程师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的评定需要申报人有系统、坚实的理论水平,丰富的工作履历以及突出的工作业绩,该项为详细评审加分项,不属于资格条件。
2、关于技术经理
技术经理作为技术牵头人,主要负责组织维护工作实施细则,提出疑难问题的解决路径和思路,对技术难题进行攻克等。对技术经理的技术广度和深度均有较高要求,需要具备跨专业的故障处理和统筹能力。并且技术经理作为技术交付工作的主要牵头人,需同时具备ITSS标准体系实施能力。
(1)标准体系实施能力:本项目企业准入资质为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及以上, “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是对 ITSS 运行维护标准的管理人员、标准管理体系建设及实施的人员、IT 服务管理方面的项目经理等人员角色的人员认证,项目经理具备该证书可有效保证本项目能够贯彻落实ITSS服务体系标准。
(2)跨专业的故障处理和统筹能力:本项目的技术专业主要分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主要方向,要求技术经理至少具备一半以上的专业方向能力,所以技术经理至少需要具备四个及以上的专业能力,并且在其中两个方向的能力达到专家级,才能具备跨专业故障处理和统筹能力。
3、关于团队成员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运营一公司:环线各车站及车场/车辆段/基地设备;一号线各车站及车场/车辆段/基地设备;控制中心通信设备。运营二公司:二号线各车站及车场/车辆段/基地设备;十号线各车站及车场/车辆段/基地设备;控制中心信号专业设备。运营三公司:三号线各车站及车场/车辆段/基地设备。运营四公司:六号线各车站及车场/车辆段/基地设备;六号线支线各车站及车场/车辆段/基地设备;五号线一期各车站及车场/车辆段/基地设备。线网管控中心:清分中心系统、各线路线路中心系统、互联网票务系统设备。由于本项目是以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作为运行维护服务标准,加上本项目涉及线路、中心共计10余个,服务团队人员需求多,为保证每条线路和中心的服务交付工作均按照ITSS运行维护标准执行,需为每条线路或中心的服务交付团队分别配备一名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
4、关于保险
由于本项目服务内容大量涉及带电操作等风险作业(如设备在线维修、配件更换、设备移机等),服务公司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可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降低风险。公司已为员工购买意外险说明该公司具备较强的风险管控意识及抗风险能力,避免员工因为意外造成的伤残及死亡的问题造成企业经营困难。从另一方面也能反应出该公司人员团队的稳定性。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3:
根据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文件《关于修订并发布〈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等三项管理制度的通知》(通企〔2021〕48号),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是指从事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方案、施工图策划与编制,设备配置、选型及采购,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全过程的活动。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其中规定的业务能力为:
甲级:具有承担各种规模的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能力。
乙级:具有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的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能力。
丙级:具有承担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能力。
经评估,本项目具备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资质证书乙级证书即可满足要求,为何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资质证书甲级,提供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违法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请求修改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资质证书乙级,提供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或删除该评分项?
答: 首先运维服务项目金额与承担工程投资额为不同概念,该项目涉及到轨道交通全线网的通信、AFC、信号专业系统,其系统集成建设工程费用过亿,根据其规模所定,若承包单位具有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能力进行加分,该项为详细评审评分条款,非资格要求,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4:
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资质证书甲级,提供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资质证书对企业资产(甲级2000万以上,乙级600万以上,丙级400万以上)、人员规模(甲级150人,乙级100人,丙级72人)等进行了要求。
201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标投标、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充足市场空间。不断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
请求删除该评分项。
答: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其中规定的业务能力为:
甲级:具有承担各种规模的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能力。
乙级:具有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的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能力。
丙级:具有承担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能力。
该项目涉及到轨道交通全线网的通信、AFC、信号专业系统,其系统集成建设工程费用过亿,根据其规模所定,若承包单位具有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能力进行加分,不存在设立不合理门槛和限制的情况的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5: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2.1(2) 技术服务部分得分(B) 人员团队(35分)”中“投标人提供具备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应用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管理人员,每提供一人加1分。最多10分” 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2.1(2) 技术服务部分得分(B) “技术规范(20分)”中“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20分。2.扣分条款 2.1.重要服务要求(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起评分得0分。2.2.一般服务要求(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中未标注“▲”号的部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2分,达到5条及以上不满足的起评分得0分。” 该要求设置不合理。
事实依据:“技术规范”起评分为20分,招标文件标注“▲”号的部分几乎全部设置为运维服务人员要求,同时在评审因素中把“人员团队”要求也设置了35分,相当于整个“技术服务部分得分(60分)”中运维人员占了55分(在其中ITSS应用管理人员又单独占10分),实际情况是评分设置严重不合理不符合项目运维实际情况。涉嫌指向特定的供应商以及控标行为。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三)项、(七)项之规定。
答: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运营一公司:环线各车站及车场/车辆段/基地设备;一号线各车站及车场/车辆段/基地设备;控制中心通信设备。运营二公司:二号线各车站及车场/车辆段/基地设备;十号线各车站及车场/车辆段/基地设备;控制中心信号专业设备。运营三公司:三号线各车站及车场/车辆段/基地设备。运营四公司:六号线各车站及车场/车辆段/基地设备;六号线支线各车站及车场/车辆段/基地设备;五号线一期各车站及车场/车辆段/基地设备;大竹林控制中心。线网管控中心:清分中心系统、各线路线路中心系统、互联网票务系统设备。由于本项目是以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作为运行维护服务标准,加上本项目涉及线路、中心共计10余个,服务团队人员需求多,为保证每条线路和中心的服务交付工作均按照ITSS运行维护标准执行,需为每条线路或中心的服务交付团队分别配备一名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6: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中 三、服务需求 2.运维服务要求” ▲(4)技术经理投标人需向本项目配备技术经理一名,主要负责组织维护工作实施细则,提出疑难问题的解决路径和思路,对技术难题进行攻克等,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转、设备和系统稳定运行。技术经理须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技术经理不得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且在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专业方向至少拥有任意一个方向的原厂专家认证。”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2.1(2) 技术服务部分得分(B) 人员团队”中“在第五章技术要求中技术经理要求的基础上,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经理,在小型机及x86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专业方向中同时具备四个专业的原厂技术认证,其中至少包含两个专业方向的原厂专家认证,满足得6分,不满足不得分。” 该要求设置不合理。
事实依据:技术经理原厂证书数量与种类要求过多,实际情况是此类专业证书除厂家自身外极个别才可能有满足要求的。涉嫌指向特定的供应商以及控标行为。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三)项、(七)项之规定。
答:本项目涉及的设备数量多(5444台)、设备种类多(近50余个厂商设备、近20余个软件厂商通用软件平台)、专业方向多(7大主要专业: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设备所承载业务种类多,重要等级高。本次我司采取集约化招标方式,对技术经理的技术能力有较高要求。技术经理作为技术牵头人,主要负责组织维护工作实施细则,提出疑难问题的解决路径和思路,对技术难题进行攻克等。对技术经理的技术广度和深度均有较高要求,需要具备跨专业的故障处理和统筹能力。并且技术经理作为技术交付工作的主要牵头人,需同时具备ITSS标准体系实施能力。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7: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中 三、服务需求 2.运维服务要求” ▲(3)一线运维服务团队  “投标人需向本项目配备本地化的运维服务团队:负责一,二,三,国博,五,六,十号线以及环线,AFC清分及线路中心,控制中心网络运营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一线运维团队必须具备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专业方向的技术能力,提供的人员需通过相关专业原厂技术认证(七个专业方向持证人员不得重复),且同时具备电工证的人数不得低于4人。”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2.1(2) 技术服务部分得分(B) 人员团队”中“在第五章技术要求的一线运维团队基础上,投标人为本项目增派二线技术支撑人员(二线技术支撑人员不得与一线运维人员重复):每增加一名具备主流小型机、X86服务器设备厂商中级及以上认证(IBM、惠普、SUN、华三、华为、DELL、联想、浪潮其中之一)的工程师1名得0.5分,最多得2分。每增加一名具备系统与数据库专家认证(红帽RHCA、Oracle OCM)的工程师得1分,最多得2分。每增加一名具备网络专家认证(思科CCIE证书、华为HCIE证书、H3C H3CIE,其中之一)的工程师得1分,最多得3分。每增加一名主流虚拟化与云计算厂商(vmware、openstack、Kubernetes、华为云、阿里云、腾讯云、华三云,其中之一)的专家认证得1分,最多得3分。” 该要求设置不合理。
事实依据:运维团队人员原厂证书数量与种类要求过多,并且指定特有的厂商,实际情况是此类专业证书除厂家自身外极个别才可能有满足要求的。涉嫌指向特定的供应商以及控标行为。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三)项、(七)项之规定。
答:本项目涉及的设备数量多(5444台)、设备种类多(近50余个厂商设备、近20余个软件厂商通用软件平台)、专业方向多(7大主要专业: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设备所承载业务种类多,重要等级高,服务面向的轨道线路和中心多,服务交付难度大、频次高,信息安全风险高,对服务方的交付流程管控能力、质量保障体系、沟通协调能力、资源调配能力、安全生产制度、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本次我司采取集约化招标方式,对项目经理的复合能力有较高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8: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中 三、服务需求 2.运维服务要求” ▲(2)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能够按照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管理本项目的交付流程,交付质量,并且负责客户沟通,资源调配等工作。项目经理须在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专业方向至少拥有任意两个方向的原厂认证,需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并具备相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委、通管局、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员证书之一。”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2.1(2)技术服务部分得分(B)人员团队”中“在第五章技术要求中项目经理要求的基础上,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PMP、高级工程师、CISP注册信息安全人员。全部满足得6分,不满足不得分。” 该要求设置不合理。
事实依据:项目经理设置过多的各种证书同时交叉具备不合理,并指定特有的证书,实际情况是此类专业证书同时个人持有只有极个别才可能有满足要求的。并且所要求的(至少拥有任意两个方向的原厂认证)与项目经理管理项目的要求(能够按照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管理本项目的交付流程,交付质量,并且负责客户沟通,资源调配等工作)自相矛盾,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以及所要求的安全员证书要求不明确。涉嫌指向特定的供应商以及控标行为。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二)项、(七)项之规定。
答:本项目涉及的设备数量多(5444台)、设备种类多(近50余个厂商设备、近20余个软件厂商通用软件平台)、专业方向多(7大主要专业: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设备所承载业务种类多,重要等级高,服务面向的轨道线路和中心多,服务交付难度大、频次高,信息安全风险高,对服务方的交付流程管控能力、质量保障体系、沟通协调能力、资源调配能力、安全生产制度、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本次我司采取集约化招标方式,对项目经理的复合能力有较高要求。项目经理作为项目总负责人需要具备项目管理能力、专业技术能力、标准体系实施能力、安全生产监督能力、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
(1)专业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至少在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主要专业方向具备两个以上方向的能力(拥有任意两个方向的原厂认证)
(2)项目管理能力:信息系统管理师或PMP是信息化行业项目管理领域国内和国际的资格认证
(3)标准体系实施能力:本项目企业准入资质为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及以上, “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是对 ITSS 运行维护标准的管理人员、标准管理体系建设及实施的人员、IT 服务管理方面的项目经理等人员角色的人员认证,项目经理具备该证书可有效保证本项目能够贯彻落实ITSS服务体系标准。
(4)安全生产监督能力:“安全生产是红线、是底线、是生命线”,信息化运维也包含生产安全工作,信息化服务行业相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主要有建委、通管局、安监局,项目经理需具备以上单位之一颁发的安全员证书,以保证安全生产。
(5)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作为当前的基本国策,企业信息安全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是经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实施的国家认证,对信息安全人员执业资质的认可。该证书是面向信息安全企业、信息安全咨询服务机构、信息安全测评机构、政府机构、社会各组织、团体、大专院校以及企事业单位中负责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信息安全专业人员所颁发的专业资质证书。
(6)丰富的行业经验:高级工程师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高级职称,
高级工程师的评定需要申报人有系统、坚实的理论水平,丰富的工作履历以及突出的工作业绩。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9:
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中1.4.1章节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年及以上的信息化运维服务业绩案例。
事实依据:
(1).重庆市财政局文件渝财采购【2022】7号文件,明确的将“设定特定金额的业绩作为资格条件”列入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中。
(2).根据《政府采购法》“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的规定,供应商的业绩情况可以作为资格条件。但是不得以特定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金额的业绩情况作为资格条件。
法律依据:
1、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本项目属于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本项业绩要求设置符合招标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法。
 
 
提问10: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审因素中3.2.1商务部分中业绩情况要求: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年及信息化运维服务业绩案例。每提供1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3分。或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具有的合同金额1000万(含)至2000万,得1分;2000万(含)至3000万,得2分;3000万(含)以上得3分。
事实依据:
(1).业内招投标行业专家认为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类似的合同业绩,但是不得要求提供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的。
(2).合同金额与营业收入相关,特定金额合同业绩条件的设置,构成对中小企业的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六百五十九号认定,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设置为评审因素,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审因素中3.2.1商务部分中业绩情况要求是本项目择优加分条件,属于详细评审评分内容,不存在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歧视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法。
 
提问11: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审因素2.2.2中评标基准计算方法要求: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单位数超过5家时,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将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单位数不超过5家时,不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将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没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报价不纳入基准价计算)。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事实依据:
(1).重庆市财政局文件渝财采购【2022】7号文件,明确的将“评标过程中,将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去掉”列入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中。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法。
 
 
 
二、补遗
1、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含税):16467078.00元(大写:壹仟陆佰肆拾陆万柒仟零柒拾捌元整)。
 
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10月14日09时  30分;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10月14日09时30分。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有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及补遗为准。本答疑及补遗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9月27日
答疑补疑9.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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