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级综合任务规划系统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部平台级综合任务规划系统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台级综合任务规划系统
二、项目概况:根据项目建设需求,拟采购平台级综合任务规划系统,具备单体和多体不同功能。(详情与甲方对接)。
三、初步技术参数:
1.组成
任务场景设定为20*20km范围,交付物主要为部署在控制台中的系统,控制单元包括综合飞行器(多功能一体)、检测探测飞行器、穿越机、运载无人车各一定数量,检测探测方式不限于可见光、红外、激光测距、微光夜视、激光传感器,有多种应用载荷。
2.单体功能
1)具备全方位避障能力
2)具备实时的任务规划能力;
3)可在无GPS信号时进行自主导航;
4)可进行自主大机动飞行(极限俯仰、横滚角度不低于35°);
5)机载传感器可进行信息融合后提高任务精度,具备建图能力。
3.多体功能
1)可进行集中式、分布式组网,无中心时由具备控制能力的个体进行局部规划控制;
2)有GPS、无GPS等外界信息情况下,多装备均构建统一坐标系、统一态势图,融合多装备信息拼接全局态势;
3)可指定队形协同机动,队形不限于:区域搜索,扇形展开,箭形处理,定点包围;
4.任务规划系统主要技术指标
1)具备实时的协同任务规划能力;
2)具备30台以上数量的自组网任务规划能力,即任务分配后可协同进行任务路径规划;
3)调度多个体可协同测绘构建地图,实时协同构建SLAM,协同对目标进行定位等;
5.部署及其他要求
1)此需求主要为软件系统,要求代码全开放,交付培训;
2)全流程进行仿真验证,后进行实际部署测试,降低硬件损耗;
3)对硬件的要求可进一步沟通,需协助需求方进行软硬结合部署,进行全系统验收;
4)基于统一代码平台,功能鲁棒,模块关系清晰,代码结构无重复堆叠,不宜堆叠多个不同机构代码库。
四、预算金额:98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12月。
六、公示及受理期限:自公示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
七、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除具备以上基本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鉴于本次采购的核心要求是提供装备任务规划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与之相对应的能力证明材料。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鉴于涉及到新技术研发及软硬件部署事宜,允许联合体应答。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 顾先生
电 话: 18353510088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