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系统财务湖南省新生产机动车环保一致性检查项目(包2)合同公告
金额
128.5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19]015267号
预算金额128.55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5698081
中标联系人张舒020-69080000
公告正文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系统财务湖南省新生产机动车环保一致性检查项目(包2)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5月11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9]015267号-2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系统财务(甲方)
供应商(全称):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新生产机动车环保一致性检查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15267号
(3)项目内容:湖南省新生产机动车环保一致性检查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张舒。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2855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2 C160302-汽车尾气污染治理服务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湖南省新生产机动车环保一致性检查项目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 批次 12855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4月20日,履行期限:120天。
地点:项目指定地点
方式:
4.付款
1、国库集中支付,(在财政资金到账的情况下,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先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一致性检查报告和文件编制汇总资料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60%无整体检查报告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后三个月内付10%的尾款)。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4-20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4月20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朱伟强
委托代理人:潘碧灵 委托代理人:张舒
电话:0731-85698081 电话:020-69080000
传真:0731-85698081 传真:021-6908111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亭支行
帐号:310501793800095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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