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滨湖村改造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全程管理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jh-2023-fw-0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鲁长凯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国燕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5
公告正文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滨湖村改造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全程管理服务
(招标编号:WHJH-2023-FW-03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滨湖村改造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全程管理服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68 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东湖
生态旅游风景区滨湖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滨湖村改造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全程管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房屋征收代办服务或房屋征收服务等相关服务。
(2)投标人须提供公司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
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3)投标人所有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管理成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提供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卡。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包含
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须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不良行为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函;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
供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及报告,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
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
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8日14 时00分到2023年06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凭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
携带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胶装成册且加盖公章)在获取地
点进行资格审核及报名,不接受补遗文件。报名审核时须一次性携带相应的原件进行审查。
不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及相应的原件审验或提交不齐全的单位,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报名
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5日14 时0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长青广场D座商务中心3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长青广场D座商务中心303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乡工作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滨湖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青王路滨湖花园二期
联系人:鲁长凯
电 话:15871814233
电子邮件:027-86660289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中山大道长青广场D座商务中心303室
联系人: 余国燕
电 话: 18627877970
电子邮件: 5708650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余国苡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垃《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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