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葫芦岛市连山河综合治理工程(锦东段)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金额
29.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at2024zfcg028
预算金额29.5万元
招标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0429-265942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梓宁0429-3072222
中标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正平征收有限公司2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葫芦岛市连山河综合治理工程(锦东段)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NAT2024ZFCG028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河综合治理工程(锦东段)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正平征收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滨河路2-3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295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0.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葫芦岛市连山河综合治理工程(锦东段)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1、向被征收人送达有关征收工作的通知及宣传动员工作,将征收事宜告知被征收人;
2、与被征收人洽谈有关补偿事宜;
3、向被征收人解释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
4、负责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5、向被征收人发放征收补偿款的发放;
6、负责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验收;
7、负责征收档案的管理工作。
服务要求:完全按采购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为6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杜春杰、侯镇琦、王文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4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利局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9-1
联系方式:0429-2659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25号楼C
联系方式:0429-3072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梓宁
电 话:0429-3072222
一、项目编号:LNAT2024ZFCG028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河综合治理工程(锦东段)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正平征收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滨河路2-3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295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0.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葫芦岛市连山河综合治理工程(锦东段)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1、向被征收人送达有关征收工作的通知及宣传动员工作,将征收事宜告知被征收人;
2、与被征收人洽谈有关补偿事宜;
3、向被征收人解释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
4、负责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5、向被征收人发放征收补偿款的发放;
6、负责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验收;
7、负责征收档案的管理工作。
服务要求:完全按采购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为6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杜春杰、侯镇琦、王文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4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利局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9-1
联系方式:0429-2659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25号楼C
联系方式:0429-3072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梓宁
电 话:0429-307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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