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修改论证报告项目 采购公告
安康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修改论证报告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居尚现代城 12 栋 A016 室(领军教育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9-10日 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ATH-AK-2020013
2、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报告项目
3、最高限价:地块调整4000元/公顷;计费基价:70000元整;本项目为单价招标。
4、采购需求:安康高新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报告项目1项;最高限价为4000元/公顷;项目概况:安康高新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报告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项目用途:本项目自用。
5、合同履行期限:2020-9-15 00:00至2020-11-30 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企业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国家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4).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高级职称和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8-28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居尚现代城 12 栋 A016 室(领军教育三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缴费确认:请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法人授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报名成功网页截图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493999766@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13399150706确认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9-10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香溪路8号)303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1500915959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玲
电 话:0915-3312755、18109153434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居尚现代城 12 栋 A016 室(领军教育三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8-24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
成交单位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向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成交服务费。
开户名称: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银行账号:6105011070420000032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