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沂河海口枢纽南北深泓闸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春霞025-8633838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5
公告正文
A3200000001003464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沂河海口枢纽南北深泓闸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已由江苏省发改委(苏发改农经发〔2020〕13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招标人为江苏省新沂河海口枢纽南北深泓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沂河海口枢纽南北深泓闸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新沂河海口枢纽工程位于新沂河出海口、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南
2.2项目概况:新沂河海口枢纽工程是沂沭泗流域洪水东调南下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沂河洪水入海口门段的控制建筑物,枢纽工程主要包括南深泓闸、中深泓闸和北深泓闸三座建筑物。其中,南深泓闸建成于1999年,设计行洪流量2425 m3/s,计12孔;北深泓闸建成于1999年,设计行洪流量2027 m3/s,计10孔;中深泓闸建成于2007年,设计行洪流量3348 m3/s,计18孔。三座闸单孔净宽均为10米,闸门采用平面钢闸门,配卷扬式启闭机控制,启闭机配套电机功率为11kW。
南深泓闸和北深泓闸经多年运行,存在混凝土碳化严重、排架混凝土质量差、交通桥老化破损、闸门门体及主要构件锈蚀严重、电气及自动化设备老化等问题,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经安全鉴定评定为三类闸。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对新沂河海口枢纽南北深泓闸进行除险加固,维持原规模不变,闸门采用平面钢闸门,配卷扬式启闭机控制,启闭机配套电机功率为2×11kW。
2.3招标范围:
包括绿化、人行步道、花池,入口大门等。其中绿化面积约为40000m2;人行步道采用花岗岩硬质铺装;三座花池为砌体结构外饰花岗岩石材;入口大门采用砖砌体外刷真石漆。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概算金额:180万元。
2.5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51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4年3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4月2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90万元以上的水土保持或景观绿化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或发包人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1)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5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主要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之内全部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0.6、0.65、0.7三者其一,该系数由电子招投标系统在开标会随机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①有效标>5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1个后的投标报价;②有效标≤5时,无需剔除;③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180万元。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单位及项目经理业绩评分标准

单位业绩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单项签约合同价90万元以上水土保持或景观绿化工程业绩,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须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或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2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单项签约合同价90万元以上水土保持或景观绿化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有1项得1分,最多得1分。须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或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注:项目经理业绩与单位业绩不可兼得。

1

管理机构

1、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类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
2、技术负责人取得工程类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

2

 
2.2.4
(2)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

1.1施工布置

总体布置合理且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合理的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5

1.2进度保证措施

1.  施工人员、资金保证措施投入合理得2分。
2.制定进度计划合理得1分。
3.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数量、设备选型合理,满足现场环境的得1分。

4

1.3 土方工程

有切实可行的土方调配方案、详细的土方施工及扬尘处理方案,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非常强且非常全面得2分;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有缺陷的得1分;方案不够完整、科学、合理,且有较大缺陷的得0.5分;方案不提供或有重大缺陷,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分。酌情扣分

2

1.4 绿化工程

绿化施工、养护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力得12分,较完整、科学、合理、但有缺陷的得6分;不够完整、科学、合理,且有较大缺陷的得3分;有重大缺陷,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分。

12

1.5 道路工程

道路施工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力得2分,较完整、科学、合理、但有缺陷的得1分;不够完整、科学、合理,且有较大缺陷的得0.5分;有重大缺陷,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分。

2

1.6附属工程

花池等附属工程施工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力得5分,较完整、科学、合理、但有缺陷的得3分;不够完整、科学、合理,且有较大缺陷的得1分;有重大缺陷,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分。

5

1.7保证措施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3分;
2.施工工序合理,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可行,得2分。

5

1.8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

1.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得2分;
2.环境保护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2分;
3.文明施工措施有保证,得1分。

5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评标基准价的100%,得5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2)100%以下的,从100%起计,每低一个百分点,在55分基础上扣0.5分;
(3)100%以上的,从100%起计,每高一个百分点,在55分的基础上扣1分;
注:①偏差率不足一个百分点的部分按内插法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②如果投标人的报价存在算术计算错误经澄清、修正后,其最终报价得分的认定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项规定

55

合计

100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新沂河海口枢纽南北深泓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
地址:淮安市开发区深圳路8号
联系人:林立
电话:152523871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1681461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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