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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养护所废旧护拦板、护拦板立柱、防眩网等废旧材料处置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所拟对一批废旧护拦板、护拦板立柱、防眩网等废旧材料进行处置,现对处置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方式
(1)按重量处置,处置资质齐全者优先(运费、搬运费等由承接公司承担)。
(2)残值上缴:承接企业将报废残值上缴到指定账户。
(3)现场实地对废旧护拦板、护拦板立柱、防眩网等废旧材料进行评估
二、处置事项
废旧护拦板、护拦板立柱、防眩网等废旧材料。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覆盖本次设备处置品类。
(2)具有相应的金属回收资质。
(3)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金属回收情况说明。
(4)回收完成后提交完整的回收残值明细表。
三、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内容在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5日,共计3天。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航
电 话:13399470707
电子邮件:xiaoheio@qq.com
公示期间,请意向合作单位将资料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养护所联系人提出。
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养护所
2024年8月13日
一、处置方式
(1)按重量处置,处置资质齐全者优先(运费、搬运费等由承接公司承担)。
(2)残值上缴:承接企业将报废残值上缴到指定账户。
(3)现场实地对废旧护拦板、护拦板立柱、防眩网等废旧材料进行评估
二、处置事项
废旧护拦板、护拦板立柱、防眩网等废旧材料。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覆盖本次设备处置品类。
(2)具有相应的金属回收资质。
(3)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金属回收情况说明。
(4)回收完成后提交完整的回收残值明细表。
三、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内容在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5日,共计3天。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航
电 话:13399470707
电子邮件:xiaoheio@qq.com
公示期间,请意向合作单位将资料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养护所联系人提出。
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养护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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