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3年度节水载体、节水标杆及水资源业务支撑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发包单位:温州市水利局。
2、项目名称:节水载体、节水标杆及水资源业务支撑项目。
3、项目地点:温州市。
4、采购内容、范围:
(1)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级节水标杆(酒店、工业企业、小区、学校)、省级节水宣传教育基地等项目创建工作开展培训指导,评审把关创建对象上报材料;
(2)协助开展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汇总检查问题清单;
(3)开展2022年度温州市水资源综合评价;
(4)节水行动方案总结及提升。
5、质量标准:
(1)《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水办资〔2023〕4号);
(2)《浙江省水利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节水行动2023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浙节水办〔2023〕4号);
(3)《浙江省水利厅等7家关于开展节水标杆引领行动的通知》(浙水资〔2020〕15号);
(4)《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节水办〔2019〕3号);
(5)《水利部监督司关于印发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指导手册(2022版)的通知》(监督二函〔2022〕9号);
(6)《水利部监督司关于印发节约用水管理监督检查指导手册(2023 版)》(监督二函〔2023〕29号);
(7)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资源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浙水资〔2022〕17 号)。
6、项目工期:总6个月,从开始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7、项目验收:采购单位组织审查。
8、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00元)。
9、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采购方式:通过温州市水利局内部的自行采购方式,通过评审择优确定中标人。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3年5月19日18时00分。
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水利局(温州市绣山路19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3、建设单位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77-57579791, 邮箱:270971345@qq.com。
14、监督电话:0577-575797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件.doc
2、项目名称:节水载体、节水标杆及水资源业务支撑项目。
3、项目地点:温州市。
4、采购内容、范围:
(1)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级节水标杆(酒店、工业企业、小区、学校)、省级节水宣传教育基地等项目创建工作开展培训指导,评审把关创建对象上报材料;
(2)协助开展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汇总检查问题清单;
(3)开展2022年度温州市水资源综合评价;
(4)节水行动方案总结及提升。
5、质量标准:
(1)《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水办资〔2023〕4号);
(2)《浙江省水利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节水行动2023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浙节水办〔2023〕4号);
(3)《浙江省水利厅等7家关于开展节水标杆引领行动的通知》(浙水资〔2020〕15号);
(4)《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节水办〔2019〕3号);
(5)《水利部监督司关于印发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指导手册(2022版)的通知》(监督二函〔2022〕9号);
(6)《水利部监督司关于印发节约用水管理监督检查指导手册(2023 版)》(监督二函〔2023〕29号);
(7)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资源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浙水资〔2022〕17 号)。
6、项目工期:总6个月,从开始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7、项目验收:采购单位组织审查。
8、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00元)。
9、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采购方式:通过温州市水利局内部的自行采购方式,通过评审择优确定中标人。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3年5月19日18时00分。
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水利局(温州市绣山路19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3、建设单位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77-57579791, 邮箱:270971345@qq.com。
14、监督电话:0577-575797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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