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御霞路156弄9号公建配套用房空调系统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0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10115136241030141904-15166509
预算金额305万元
招标联系人-021-68062527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侯依仪021-6854252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御霞路156弄9号公建配套用房空调系统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136241030141904-15166509

项目名称:御霞路156弄9号公建配套用房空调系统采购

预算编号: 1524-W136119849 

预算金额(元): 305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05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003353.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御霞路156弄9号公建配套用房空调系统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预算金额:3,050,0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050,000.0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御霞路156弄9号。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包括:为推进现代城镇建设,落实“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工作要求,浦东新区御霞路156弄9号公建配套用房拟统一采购安装空调设备系统,合计132台空调设备。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供货安装(允许供应商自报少于30个日历天的其他时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4.2资质要求: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4.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5符合《关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试点地区政府采购改革的指导意见》(沪财采〔2024〕12号)第17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对标改革专窗”》(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康桥镇秀浦路3999弄1号楼

联系方式:021-68062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

联系方式:021-68542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依仪

电 话:021-68542525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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