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通锦路片区4号地块商混、玉岑铁路项目混凝土、川藏引入线地材、深大城际2标项目连续皮带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2564.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通锦路片区4号地块商混、玉岑铁路项目混凝土、川藏引入线地材、深大城际2标项目连续皮带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通锦路片区4号地块商混、玉岑铁路项目混凝土、川藏引入线地材、深大城际2标项目连续皮带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EJ-2024462)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投标法》 ;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1.2.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五、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注册;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8月22日10:00起至2024年8月28日12:00。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投标物资对应包件响应的工作,并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客商申请所需信息(附件四)扫描件在文件售卖截止日前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作为备案登记。电子招标文件无标书费,投标人响应成功后可自行在网上下载。如未按时完成,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钞票、现金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等形式。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相应的投标文件。以其他履约担保形式提供的凭证,凭证需注明投标编号及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缴纳付款凭证(打款时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5.3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12:00前,招标人澄清补疑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18:00。 5.4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投标和开标。投标人须于2024年9月2日9: 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文档)1份、投标文件Word文档1份(无需签字盖章,作为工作人员复制粘贴其内容以便评审工作便利)、投标报价表1份(可编辑内容EXCEL文档以便工作人员核验是否为公式计算其总价),并在鲁班网上进行投标报价;鲁班网上投标报价含税总价需与投标文件含税投标总价一致;投标人设置线上投标报价自动解锁,线上唱标完成后请投标人线上签字确认。投标文件Word文档(无需签字盖章)应与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内容一致。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可能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或无法上传情况,请投标人及时上传投标文件。 5.5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 邮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东路50号工投国宾5栋2层 招标组织单位联系人: 李嘉鹏 18313775291 邮 箱:1464165326@qq.com 招标组织单位联系人: 张良 18808051255 通锦路片区4号地块项目联系人:王思燃18628345284 玉岑铁路项目联系人:魏长军 15282820786 川藏引入线项目联系人:牟敏志 18108193086 深大项目联系人:刘群13980737399 投标保证金转账账户: 账 户 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账 号:2011010192200154001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 行 号:103100000018 2024年8月20日 投标供应商付款操作指南 一、收款开户行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号:103100000018 注意: ①开户行名称必须填写完整,包括“(非转汇行)”,字符括号为全角格式。与前后字符相隔较远的为全角,紧挨着前后字符的为半角。 二、汇款注意事项 (1)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支付 ①付款方银行无论从哪个银行汇出,均要选择“跨行”交易,但收款方开户行类别要根据出款银行做区分: ②付款用途要写在“附言”项里,也就是常说的摘要/备注。附言不超30个字。 农行网银付款注意事项: 投标供应商采用农行网银付款时,需选择“跨行”交易。 农行网银付款需先进行收款方信息维护再付款,维护详见步骤一、二。 收款方信息维护步骤一: 进行收款方信息维护-新增收款方-需选择“特殊账户类型录入”-“内部合约”,如图所示: 收款方信息维护步骤二: 按要求维护完毕后进行消息确认,如图所示: (2)银行柜台转账 如果是农行柜台转账,需要告诉银行业务人员“农行账号往内部合约付款柜面操作,用“21201”交易,勾选账户间转账,账号录入财务公司15077账号,再勾选集中代理收付款,再录入代理行内部合约”。 如需跟出款行付款提示,请务必说明收款方开户银行是中铁财务公司,代理银行为农业银行,此账号为中铁财务公司为我单位开设的代理行账户。 (3)付款结果查询 付款银行确认已出款但收款方未到账时,如确认收款信息填写无误,请将正式银行回单传给招标负责人查询。 附件一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三)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四)
附件三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ZTEJ-2024xxx
附件四
附件五 需求明细表1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包件:HNT-01
注: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货款分期支付,乙方垫资至地下室±0完成后办理首次结算,此后每6层办理一次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结算金额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70%,主体结构验收后付款至结算总额的75%,工程竣工交验后付款至结算总额的80%,乙方承诺且愿意将本工程结算总价的3%~10%用于购买中铁二局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中铁城颐湖题院楼盘商品房源作为工程款抵扣,未抵扣的余款在甲方与业主结算成立后次月内支付完毕(甲方与业主结算成立时间最迟不超过工程竣工验收后12个月且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友好协商调整),若不接受以房抵款条款,20%的尾款甲方将视资金情况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年内进行支付。 (1)价格定义: A、合同价; B、基准价:2024年第005期“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对应的C30的信息价(450元/m³); C、比较价:施工期间“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当期对应C30规格型号的信息价。 (2)如果|(C-B)/B|≤3%,则合同签订价格不作调整。 (3)如果|(C-B)/B|>3%,则合同签订价格调整,调整部分为包括3%以外部分。信息价上涨超过3%时,结算单价为:A+(C-B*1.03);信息价下跌超过3%时,结算单价为A+(C- B*0.97)。其他规格商砼按C30调整的金额进行同增同减,结算价四舍五入取整。 (4)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条款执行,如乙方无理对项目进行超合同范围调价,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且不限于:工期延误,工人窝工费等)。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 率变更补充协议。 需求明细表2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ZTEJ-2024462包件:HNT-02
注: 1、表中为采购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实际收方数量为准,买方可根据现场情况对实际发生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经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依据,结算完毕且买方收到发票后,合同“买方”在当月办理结算,在结算后六个月支付该批物资75%的价款,合同封账时支付至80%,剩余20%至封账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付清。封账协议签订后,仍按合同约定条款正常支付剩余20%资金以外的到期金额;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工行、航信交行、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金票方式支付。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率变更补充协议。 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本包件实行固定单价结算。 2、供应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 3、到工地单价指物资运至招标人指定工地的价格。 到工地单价=出库单价+运杂费单价。 出库单价:出库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装车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运杂费:运杂费指投标人将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方式交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运输费、装车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供货风险等)。 需求明细表3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ZTEJ-2024462包件:DC-01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变化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3.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结算。 4.付款条件:先货后款:结算后次月支付80%,第12个月支付15%,剩余5%第24个月后付清。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求明细表4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TEJ-2024462包件:PD-01
注: 1、表中为采购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实际收方数量为准,买方可根据现场情况对实际发生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合同约定当期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应期间内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金额的55%,该合同供应完成双方封账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70%,封帐协议签订24个月后支付至总金额的85%,封帐协议签订36个月后支付至总金额的95%,封帐协议签订48个月后支付至总金额的100%。支付方式:现金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银行承兑汇票、e信通、中铁e信、航信、云证等)方式支付,具体要求如下: 1)若甲方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由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代甲方开具或由甲方背书转让其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甲方不承担贴现费用。 2)若采用信用证或其他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的,由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代甲方办理,甲方不承担贴现费用。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率变更补充协议。 结算方式 一、固定价机制 1、结算方式 1.)走道板采取固定单价结算。 2.)供应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结算单价是指每个供应周期内运至招标人指定工地交货的价格。 3.)结算单价为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工地落地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费、加工费、水电费、运输费、机械折旧修理费、司机工资、管理费、卸车费、利润和税金等,以及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保险及劳动保护费。 2、报价方式 本次报价采用固定价。 附件六 通锦路4号地块技术规格书 产品质量要求:供方供应的混凝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工程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验必须符合要求。 1.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14902-2012),预拌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的规定并按规定留置试块。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工程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验必须符合要求。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提供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原材料合格证及检测报告、配合比单等技术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混凝土放射性核素放射性比活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的规定。 3、商品砼配合比由投标人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 4、外加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的规定,外加剂使用必须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 18588-2001)。 5、由招标人提供的外加剂,经投标人检测和试配合格后方可添加。若招标人提供的外加剂不合格,投标人有权拒绝添加和使用。但一经投标人认定合格,之后出现的混凝土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产品所用水泥型号不得小于PO42.5R。所有商品混凝土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的河砂。产品原材料原则上禁止使用海砂,如使用海砂的,须经过淡化处理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 7、产品原材料必须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 8、混凝土浇筑前报送相关资料至项目,混凝土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各一式三份):砼出厂质量证明、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水泥快速物理性能试验报告、水泥产品质量证明书、砂子检验报告、石子性能试验报告、外加剂检验报告、外加剂产品质量证明书、粉煤灰或矿粉品质试验报告、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等。 9、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对砂、石子、水泥、外加剂、粉煤灰送当地或成都市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并将送检资料报送招标人。投标人应跟踪出厂混凝土的强度,按现场进度和项目部具体要求跟踪现场对每层楼层实体强度进行回弹,并形成资料。(资料见下条7-10)。 10、桩基施工完成后,需提供给招标人一套完整的项目混凝土相关资料:1、水泥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2、砂、碎石及卵石汇总表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3、粉煤灰检验报告及汇总表;4、外加剂汇总表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5、砼出厂质量证明;6、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7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8、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计算表(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9、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强度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0、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 11、质量验收:(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进行混凝土塌落度试验。塌落度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技术要求的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 (2) 对混凝土塌落度符合甲方技术要求的,甲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工程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质保期6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对所供货物质量终身负责。 玉岑项目商品混凝土 1、混凝土原材料要求: (1)水泥:选用强度等级不低于p.o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必须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的要求。 在确定最终水泥品种之前,对水泥与所使用的掺合材料、外加剂等进行复配试验,以选用匹配的、性能优良的水泥。 (2)粉煤灰:粉煤灰原材料必须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标准中的Ⅱ级及以上标准粉煤灰。 (3)矿粉:原材料必须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微粉》(GB/T18046-2017)的要求。 掺量要求:施工中尽量减少胶凝材料中水泥的用量,掺合材料中对粉煤灰、矿粉等掺合比在不同季节进行调整,胶凝材料中优质磨细粉煤灰的掺量控制在30%以内,粒化高炉矿渣微粉的掺量控制在50%以内。 (4)细骨料:不使用碱活性细骨料,使用中砂,品质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22)的规定,细度模数2.3~2.9符合Ⅱ区颗粒级配。砂中含泥量≤3%,泥块含量≤1.0%。不得使用海砂、山砂及风化严重的多孔砂。 (5)粗骨料:不使用碱活性粗骨料,要求使用碎石,品质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要求级配良好,施工时选用粒径5~31.5mm的碎石。碎石中氯离子含量≤0.02%,含泥量≤2%,泥块含量≤0.7%,吸水率≤2%,针片状含量≤15%。 (6)混凝土拌合用水:混凝土拌合用水,使用不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硬化或促使钢筋锈蚀的饮用水,其品质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JGJ63-2006)的要求。 (7)外加剂 ①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T8076-2008)及相关规范规定。外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混凝土中采用的化学外加剂的氯离子含量应小于0.02%。 ②现浇混凝土采用高效减水剂,砂浆减水率不得低于18%。 2、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判定,按国家标准《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规定,在交货地点随机抽样制作试件。试件在标准条件下养护至28天,其抗压强度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进行评定,作为交货检验的依据。 以上标准暂定,如国家和行业有变动,按照最新的标准执行,双方不在签订任何协议,也不支付任何标准变动的货款。 川藏引入线地材技术规格书 (一)机制砂规格书 1.1.机制砂 1.2.技术要求 执行标准GBT 14685-2011(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4-2011(建设用砂)。 1.2.1.细骨料技术要求 (1)细骨料应选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中粗河砂,也可选用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不得使用海砂。 (2)细骨料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要求 细骨料的累计筛余百分数(%)
注:除5.00 mm和0.63 mm筛档外,细骨料的实际颗粒级配与上表所列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允许稍 有超出分界线,但超出总量不应大于5%。 (3)细骨料的碱活性应先按《铁路混凝土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 岩相法》(TB/T2922.1)对骨料的矿物组成和类型进行检验,再按《铁路混凝土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 快速砂浆棒法》(TB/T2922.5)对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进行检验。细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30%。当细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大于等于0.10%且小于0.20时,混凝土的碱含量应满足表1-1的规定;当细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大于等于0.20%且小于0.30时,除混凝土的碱含量应满足规范要求外,还应对混凝土采取抑制碱-骨料反应的技术措施,并经试验证明抑制有效。梁体、轨道板、轨枕、接触网支柱等构件中使用的细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20%。 (4)细骨料的其它技术要求。 表-2 细骨料的技术要求
注:1 冻融破坏环境下,细骨料的含泥量应不大于2.0%,吸水率应不大于1%。 2 当砂中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时,方能采用。 (5)粗骨料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粗骨料应选用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或碎卵石,无抗拉和抗疲劳要求的C40以下混凝土也可采用卵石。 (二)、碎石技术规格书 1.1.碎石。 1.2.技术要求 执行标准GBT 14685-2011(建筑用卵石、碎石)。 1.2.1.粗骨料技术要求 (1)粗骨料应选用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或碎卵石,无抗拉和抗疲劳要求的C40以下混凝土也可采用卵石。 (2)粗骨料的颗粒级配要求。
注: 1.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宜超过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2/3(在严重腐蚀环境条件下不宜 超过1/2),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间距的3/4。 2.配制强度等级C50及以上混凝土时,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应大于25mm。 (3)粗骨料的压碎指标值要求。
注:1.沉积岩(水成岩)包括石灰岩、砂岩等,变质岩包括片麻岩、石英岩等,深成的火成岩包括花 岗岩、正长岩、闪长岩和橄榄岩等,火成岩包括玄武岩和辉绿岩等。 2.压碎指标值不符合规定时,应通过试验,建立岩石抗压强度与压碎指标值的对应关系,确认岩石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小于1.5且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及耐久性能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 (4)粗骨料的碱活性技术要求。 粗骨料的碱活性应先按《铁路混凝土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 岩相法》(TB/T2922.1)对骨料的矿物组成和类型进行检验,若骨料含有碱硅酸反应活性矿物,则采用《铁路混凝土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 快速砂浆棒法》(TB/T2922.5)对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进行检验。若骨料含有碱碳酸盐反应活性矿物,则采用《铁路混凝土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 岩石柱法》(TB/T2922.4) 对骨料的岩石柱膨胀率进行检验。粗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30%。当粗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大于等于0.10%且小于0.20时,混凝土的碱含量应满足表6.3.2的规定;当细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大于等于0.20%且小于0.30时,除混凝土的碱含量应满足规范要求外,还应对混凝土采取抑制碱-骨料反应的技术措施,并经试验证明抑制有效。梁体、轨道板、轨枕、接触网支柱等构件中使用的细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10%。 (5)粗骨料的其它技术要求
注: 干湿交替或冻融破坏环境下,粗骨料的吸水率应小于1%。 2. 合同交货期 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3.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 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3) 投标人须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来源稳定,供应投标物资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代理商可代理多个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企业的产品投标,并有切实可行的组织、供应、运输方案措施和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能力。 4. 验收标准。 进场时,必须对其数量、品种、级别、质量等进行验收,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的规定。 碎石进场含水率超1%实测实扣,机制砂含水率超3%实测实扣。 深大项目皮带技术规格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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