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吉林建龙自带负荷配置风光项目勘察设计、试桩及设立测风塔等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4-09-3-18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0431-8982203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吉林建龙自带负荷配置风光项目勘察设计、试桩及设立测风塔等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9-3-18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吉林建龙自带负荷配置风光项目勘察设计、试桩及设立测风塔等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采购为预招标,若该项目未进行批复或实施,投标方须无条件同意取消该项目合同,招标方无需承担该项目相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责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
2.2建设规模:华能吉林分公司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6万千瓦,计划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安装8台单机容量6.25MW,2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安装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与道路等附属设施。
配置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万千瓦,配套安装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与道路等附属设施,接入风电项目升压站。
根据风电及光伏的装机容量,升压站内配置15%、2h的电化学储能系统。新建220kV送出线路至系统变电站。最终以本工程接入系统方案批复意见为准。项目位于规划选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境内。
2.3建设工期:计划2024年10月20日开工,2025年8月30日全部机组通过240小时试运行,2025年11月30日完成工程结算,2026年2月28日之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2026年5月30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2.4招标范围:
2.4.1投标人负责6万千瓦风电项目和2万千瓦光伏项目从勘察、施工图设计至竣工图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风电场区、光伏场区、汇集线路、升压站、工程配套设施、临时电源(如厂房、道路、消防设施及临时电源等设计工作)等的土地测绘(场区1:2000地形图,升压站、风机位1:500地形图)、地质详勘、专题报告、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竣工图等勘察设计相关工作。设计需满足国家、电力行业和华能集团勘察设计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验收、生产运维、工程审计等的全面要求。
2.4.2负责工程试桩工作。
2.4.3负责在风电场区设立一座测风塔(含设备,施工及风电场生命周期内的占地补偿费用,测风数据需要接入长春热电厂,包含相关接收设备)。
2.4.5如本工程在进行地质详勘时,作业面所涉及的区域范围内(含机具进场道路)涉及的相关费用,如青苗补偿费、补偿评估费、占地测绘费等,由投标方负责。(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次采购为预招标,若该项目未进行批复或实施,投标方须无条件同意取消该项目合同,招标方无需承担该项目相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乙级、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2个50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和2个2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勘察设计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或工程设计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1个50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或者1个2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任职企业任命文件复印件或业主证明)。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24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吉林建龙自带负荷配置风光项目勘察设计、试桩及设立测风塔等服务预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7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转8407)。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星火路399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431-89822039
电子邮件:vip.wuzhijun@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328
电子邮件:hm_w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编号:HNZB2024-09-3-18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吉林建龙自带负荷配置风光项目勘察设计、试桩及设立测风塔等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采购为预招标,若该项目未进行批复或实施,投标方须无条件同意取消该项目合同,招标方无需承担该项目相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责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
2.2建设规模:华能吉林分公司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6万千瓦,计划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安装8台单机容量6.25MW,2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安装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与道路等附属设施。
配置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万千瓦,配套安装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与道路等附属设施,接入风电项目升压站。
根据风电及光伏的装机容量,升压站内配置15%、2h的电化学储能系统。新建220kV送出线路至系统变电站。最终以本工程接入系统方案批复意见为准。项目位于规划选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境内。
2.3建设工期:计划2024年10月20日开工,2025年8月30日全部机组通过240小时试运行,2025年11月30日完成工程结算,2026年2月28日之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2026年5月30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2.4招标范围:
2.4.1投标人负责6万千瓦风电项目和2万千瓦光伏项目从勘察、施工图设计至竣工图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风电场区、光伏场区、汇集线路、升压站、工程配套设施、临时电源(如厂房、道路、消防设施及临时电源等设计工作)等的土地测绘(场区1:2000地形图,升压站、风机位1:500地形图)、地质详勘、专题报告、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竣工图等勘察设计相关工作。设计需满足国家、电力行业和华能集团勘察设计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验收、生产运维、工程审计等的全面要求。
2.4.2负责工程试桩工作。
2.4.3负责在风电场区设立一座测风塔(含设备,施工及风电场生命周期内的占地补偿费用,测风数据需要接入长春热电厂,包含相关接收设备)。
2.4.5如本工程在进行地质详勘时,作业面所涉及的区域范围内(含机具进场道路)涉及的相关费用,如青苗补偿费、补偿评估费、占地测绘费等,由投标方负责。(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次采购为预招标,若该项目未进行批复或实施,投标方须无条件同意取消该项目合同,招标方无需承担该项目相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乙级、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2个50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和2个2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勘察设计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或工程设计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1个50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或者1个2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任职企业任命文件复印件或业主证明)。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24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吉林建龙自带负荷配置风光项目勘察设计、试桩及设立测风塔等服务预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7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转8407)。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星火路399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431-89822039
电子邮件:vip.wuzhijun@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328
电子邮件:hm_w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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