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新镇)杨新公路东侧部分农户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4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6万元
招标联系人方慧姣0512-58760958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燕静0512-553920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5
公告正文

(大新镇)杨新公路东侧部分农户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杨新公路东侧部分农户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146万元, 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污水管道D160PVC-U塑料管、 DN200~DN300HDPE双壁缠绕管、DN110 PE实壁管总长约1450m、
污水泵站1座及砼检查井等;雨水管道D160PVC-U塑料管、 D300 Ⅱ级钢筋砼承插管、DN500HDPE双壁缠绕
管总长约500m及砼检查井等;砼道路及场地恢复等,合同估算价146万元,工期90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杨新公路东侧部分农户实施雨污分流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杨新公路东侧部分农户实施雨污分流工程。: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且具备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
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
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
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2年12月—2023年2月),如社保为代收代
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
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
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2年12月—2023年2月)。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
资格审查不通过。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
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
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
超过5年的。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
用办(2018)23号。
4.拟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10万元以上的排水工程,时间以竣工
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金额为准,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该业绩必须该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
所承接的业绩。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4-14 08:30到2023-04-20 17:00
获取方式:请拟投标申请人到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北二环路340号兴
港大厦西侧楼4楼招标代理部)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时需提交: 申请书(格式自拟,包含邮箱号码、联
系电话、联系人姓名),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
工,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为报名经办
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2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按序装
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4-25 09:45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4-25 09:45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行政审批局2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46万元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方法一或投标报价方法二,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报价得分97分,信用分3分。详见招标文件。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张家港市大新镇府前路190号
联 系 人: 方慧姣
电 话: 0512-58760958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楼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 陆燕静 姜心瑜
电 话: 0512-55392066
电 子 邮 件: 26295230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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