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城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61.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842020000094
预算金额61.8万元
招标公司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招标联系人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先生028-62185286
中标公司成都吉田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6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城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4202000009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6-30 16:27 |
代理机构 | 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62185286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崇州市崇阳街道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罗先生 |
采购人 |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
采购人地址 | 唐安西路北二巷31号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28-82279682 |
采购人联系人 | 季先生 |
项目联系人 | 季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2279682 |
行业划分: | O819 |
成交日期 | 2020-06-30 11:30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2020-06-12 16:28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 何建邯、刘宏、董庆云(采购人代表) |
评审时间 | 2020-06-29 11:30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因崇州市城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除“四害”药品及消杀服务)的需要,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遴选一家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做为本项目执行单位。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 (二)服务范围:崇州市城区(含建成区及城郊结合部金鸡、西江、安乐等处约30平方公里,下同) (三)消杀药物及器具: 序号 产品名称 含量 规格型号 单位 备注 1 溴鼠灵灭鼠毒饵 0.005% 100g/袋 公斤 灭鼠,提供厂家成品毒饵,不能现场配制。 2 溴敌隆灭鼠毒饵 0.005% 100g/袋 公斤 3 高效氯氟氰菊酯微囊悬浮剂 10% 500g/瓶 公斤 灭蚊蝇、灭蟑螂 4 吡丙塞虫嗪可溶液剂 9% 1kg/瓶 公斤 灭蚊幼、灭蝇幼 5 乙酰甲胺磷饵剂 1.5% 6g/袋 公斤 灭蟑螂 6 毒饵站 陶瓷/塑料 个 灭鼠、固定且有明显警示标志 7 室内粘捕式灭蝇灯 个 60(用于示范点) 8 灭蚊灯 个 100个(用于公共绿地等处) 三、服务内容和频次: 按照要求开展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孳生地治理和消杀相关防制工作;根据《成都市病媒生物防制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崇州市病媒生物防制示范街道、社区、单位等示范点创建工 作。 (一)建城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基本要求: 灭鼠:2020年6月-2021年5月,每2个月集中开展一次全方位的灭鼠活动,每次活动采用毒饵法,在2周内实行饱和投药,每日检查,吃多少补多少,直至不补。为避免老鼠对药物产生耐药而影响灭杀效果和在不同环境(如在建工地、下水道等)灭鼠的需要,必须提供两种以上不同种类的灭鼠药。对城区公共区域投放的灭鼠毒饵站规范位置,设置有标识的灭鼠毒饵站,并用水泥固定;对绿化带、公园等处不能固定的毒饵站随时规范位置。 灭蚊灭蝇:采用喷洒法,对公共场所、“六小”行业、绿化带、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重点区域内外环境进行治理和消杀。2020年6月-11月,每月集中1次治理和消杀,2020年12月-2021年5月每2月集中治理和消杀一次。 灭蟑螂:2020年6月-2021年5月,每2个月开展一次治理和消杀,集中采用药物喷洒和毒饵法对“六小”行业进行统一的灭蟑消杀,对公共外环境的下水道用1%灭蟑热雾剂进行热烟雾处理,消杀完后间隔7天进行第二次治理和消杀。 除上述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治理、消杀频次外,还应承担在合同期间遇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治理、消杀和重大活动(含创卫迎检)的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二)病媒生物防制示范点服务基本要求: 1、数量:商品房物管小区10个,安置房物管小区5个,农贸市场3个,公厕10个,餐饮店20个,副食店10个,酒店5个,超市5个,学校2个,医院2个,车站1个。(在2020年底前完成) 2、整治:清除示范点室内外的鼠、蟑螂痕迹(如鼠洞、鼠咬痕、鼠蟑粪便、蟑螂卵鞘等),封闭鼠洞和蟑螂缝穴。 3、技术指导:配合主管部门指导业主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平洼填坑,清除积水,疏通沟渠,翻转倒扣或清除废弃缸、钵、罐、轮胎等积水容器,及时清理室内外卫生死角、垃圾、堆积物;指导各类单位配备防鼠、 防蝇、 防尘“三防”设施。 四、消杀服务质量监督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服务中使用的除“四害”消杀药物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书、农药标准等材料。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按照药品清单、服务内容和频次对成交供应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成交供应商未提供药品相关批准材料或未按药品清单、服务内容和频次开展服务的,每(种)次按合同金额的1%扣减服务费。 五、服务目标及验收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按照《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蚊虫、蝇类、蜚蠊》的4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7770、27771、27772、27773—2011)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4]第3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服务内容和要求开展验收,期间确保通过成都市、四川省和全国爱卫办组织的监测和评估。 1、建城区病媒生物密度应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以上。 2、创建的病媒生物防制示范区域病媒生物密度应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B级要求以上。 ★六、商务要求 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40%;项目完成,达到服务目标和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支付成交金额的60%。 注:“★”符号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供应商如未响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618000.00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崇州市城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规格型号:详见磋商文件;数量:1;单价:618000.00元;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吉田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青东五路2号附28号1楼;中标金额:618000.0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定额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3029.00 |
采购文件 | 附件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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