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通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因原食堂承包方经营承包到期,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将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新院食堂对外重新进行经营承包招标,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医院食堂经营承包权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招标公告中条件的企业前来投标。
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21日
2、发布渠道: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网站—院务公开—院内招标。
3、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28日,共5个工作日。
4、开标时间:2023年6月29日下午3点。
5、开标地点:涪陵区妇幼保健院四环路3号楼党员活动室。
6、招标的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新院食堂经
营项目
7、招标项目概况:
医院食堂建筑面积约500㎡,现新院开放病床120张。职工就餐人数早餐约60-70人、中餐约70-80人、晚餐约15-20人。主要为医院职工、患者及陪护人员提供早、中、晚餐餐饮服务,职工餐标定为早餐10元、午餐18元、晚餐15元(值班人员)。
8、投标人资质: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发标者不接受个体投标,必须是单位或公司承包,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饮食服务”或“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或“中餐制售”的经营范围,守诚信、口碑好、无诚信不良记录。试用期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违约无条件退出,没收管理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证明)。
9、资格审查
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10、有关事项
(1)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上午8:00至6月28日 下午17:00(工作时间段);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总务科。
(2)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下午17:00。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联系人:谭光义 电话:13609460012
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21日
2、发布渠道: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网站—院务公开—院内招标。
3、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28日,共5个工作日。
4、开标时间:2023年6月29日下午3点。
5、开标地点:涪陵区妇幼保健院四环路3号楼党员活动室。
6、招标的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新院食堂经
营项目
7、招标项目概况:
医院食堂建筑面积约500㎡,现新院开放病床120张。职工就餐人数早餐约60-70人、中餐约70-80人、晚餐约15-20人。主要为医院职工、患者及陪护人员提供早、中、晚餐餐饮服务,职工餐标定为早餐10元、午餐18元、晚餐15元(值班人员)。
8、投标人资质: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发标者不接受个体投标,必须是单位或公司承包,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饮食服务”或“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或“中餐制售”的经营范围,守诚信、口碑好、无诚信不良记录。试用期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违约无条件退出,没收管理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证明)。
9、资格审查
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10、有关事项
(1)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上午8:00至6月28日 下午17:00(工作时间段);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妇幼保健院总务科。
(2)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下午17:00。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联系人:谭光义 电话:1360946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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