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0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其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红娟138528235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京杭运河泗阳桃源大桥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TYDQ-JD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杭运河泗阳桃源大桥工程 已由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泗发改投【2020731号、泗发改变更【2021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泗阳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泗阳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现对京杭运河泗阳桃源大桥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TYDQ-JD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自桃源南路与众兴路平交口,起点桩号为 K0+252.371,向南依次跨越运河大道、京杭运河、双河路后与绿洲路平交,之后跨越古黄河与杨柳路相交,继续向南绕城南植物园与水杉大道平交,终点桩号为 K2+336.640。

本项目建设里程约2.084公里,主路桩号范围为K0+252.371~K2+336.640;辅道桩号范围为 K0+252.371~K0+703.371,主路与辅道共线。

桥梁采用混合式斜拉桥跨越京杭运河,两侧引桥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桥跨布置依次为4*28+(28+2*31)+3*31+(115+385+115)+(3*30+2*30)m,北岸引桥为 295 米,南岸引桥为 150 米,主桥为 625 米,全长 1075m;桥头引道为 671 米,地面铺道为 752 米,桥梁全宽 33m。行车速度 60 公里/小时,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工程建安费约7.6亿。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京杭运河泗阳桃源大桥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质量监督机构开展的工程原材料、桥梁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照明(景观亮化)、雨污水管道等附属设施等质量检测和外观质量鉴定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扬尘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等行为检查,现场施工工艺督查、质量保证资料检查等内容(含交(竣)工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江苏省公路工程交(竣)工质量核验(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委托人要求的频率和委托人提出的要求完成检查、检验、检测等工作;

(2)代表委托人对建设单位中心试验室、监理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验收工作,对各参建方自检和抽检工作进行检查;

(3)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开展项目安全内外业检查、考核以及文明施工扬尘环保检查;

(4)配合进行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和质量纠纷的调查处理;

(5)按照委托人要求对工程内业资料、试验检测资料进行检查;

(6)按照委托人要求对项目质量监督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7)配合委托人完成各级部门对项目的检查,为委托人提供技术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8)配合完成质量监督过程中信息化指导、质量宣传及视频制作等工作;

(9)委托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 服务期

项目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

2.4最高投标限价为260万元,高于此限价否决投标。

2.5付款方式:

委托人按季度,按以下公式向试验检测人支付试验检测服务费:

每季度支付质量监督检测服务费=(质量监督检测服务合同总价÷合同规定施工阶段总服务月数)×3。质量监督人于每季度第一个月 7 日前将上季度质量监督检测服务费支付申请上报委托人,委托人应在收到质量监督检测支付申请后 14 日内予以审批,在批复后 14 日内向质量监督检测人支付质量监督检测服务费的70%,累计支付到质量监督检测服务合同总价的80%时停止支付,剩余质量监督检测服务费的 2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全部合同内容完成后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并同时具有下列 ab 项之一的资质:

a、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检测资质;

b、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检测资质和桥隧工程专项检测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满足下列 ab项的要求(ab项中的项目可为同一合同项目,也可为不同的合同项目):

a20121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特大桥梁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指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含检测中心、试验中心、质安中心、中心试验室)或质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中间质量检测或交(竣)工验收检测)

b20121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主跨(单跨)不小于150米的桥梁工程的主体施工质量检测项目或施工期监控项目或荷载试验。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具有a项业绩,联合体成员具有b项业绩。

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桥梁)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桥梁隧道工程);

4)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应同时满足下列 ab项的要求(ab项中的项目可为同一合同项目,也可为不同的合同项目):

a20121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特大桥梁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指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含检测中心、试验中心、质安中心、中心试验室)或质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中间质量检测或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b20121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主跨(单跨)不小于150米的桥梁工程的主体施工质量检测项目或施工期监控项目或荷载试验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交通·江苏、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 3 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如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应将相关文件规定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列入投标文件中)。缴纳证明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如为已退休人员,以劳动聘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个;

b、联合体各方分别对应合同承包范围在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试验检测能力;

c、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中信用等级及信誉分应用分值最低单位的等级确定联合体的信用等级及信誉分应用分值;

d、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成员负有连带的和各自法律责任;

e、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企业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本项目标段对应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安中心、测控中心单位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7 本项目检测方案采用暗标评审,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泗阳县俞杨北路与北京西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50(泗阳县妇幼保健所北侧)

联系人:朱其东

电话:15850959898

招标代理: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阳县东方现代城北大门西侧

电话:13852823570

联系人:陈红娟

邮编:223700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与该条款相矛盾的以此为准)。

8.2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

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8.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开标形式的综合评分法。

8.4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地址为: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全天预约,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文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无需缴纳费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登记操作。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4)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 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6)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815 9:00 202295900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2 95 900

8.6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盖章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电子签章”,投标人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进行签章。

8.7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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