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高集团2023年第三批次厂内工序委外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8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gjc230325-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平高集团物资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0375-33806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类型:总部组织直属单位实施物资类非招标项目
平高集团2023年第三批次厂内工序委外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8公告
采购编号:PGJC230325-8
 
    1.采购条件
项目单位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机电力组件事业部(以下简称“电力组件”),采购人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并委托平高集团物资分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
包号
物资名称
预测需求数量(㎡/千克)
项目单位
1
超特高压(800、百万伏)铝筒体涂漆
21172
电力组件
2
PTC铝筒体涂漆
17425
电力组件
3
550及以下产品铝筒体涂漆(包含550产品)
17835
电力组件
4
喷砂
100000
电力组件

注:①本次采购中的采购数量为预计采购数量,实际需求数量以订单和合同数量为准;②交货地点:项目单位指定地点交货。    
3.应答人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专用资格条件:(已取得平高集团本次采购物资品类“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的供应商仅需提供“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获得上批次集招中标单的供应商仅需提供“上年度对应本次招标物资品类的集招中标单或者入围通知书”)
应答人专用资格要求
商务
技术
应答人需提供生产场地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供货业绩中包含与项目单位的业绩可以不提供此条)
1)生产场地为自建的,提供房产证;生产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
  2)提供生产场地照片。
应答人应具备独立完成涂漆、喷砂工序的服务能力, 要求具备以下设备清单:包1、2、3应答人需具备喷漆设备、漆膜测厚仪、光泽度检测仪(需提供现场照片及购买发票或收据合同扫描件);烘干房要求不低于高2M*宽2.5M*长5M(要求提供图片并附烘干房面积图);前处理槽子不低于4个,要求长度不低于5M*宽2M*深2M(脱脂槽-水洗槽-酸洗槽-水洗槽热水,需提供现场照片);不低于3吨吊车一台,附现场照片。要求提供涂漆对应的环评资质。
/
包1、2、3要求应答人提供2021至今金额累计不低于100万的电力行业中的壳体类涂漆供货业绩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包4要求应答人提供2020至今金额累计不低于1万的本次招标类产品喷砂在电力行业中的供货业绩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
包4应答人需具备喷砂设备1至2台,喷砂房要求不低于高8M*宽5M*长15M(要求提供图片)。提供相关环评资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企业名称变更:凡资格业绩等证明文件中的公司名称与应答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相应资质文件、资格业绩证明等文件不予认可。
    4.发布采购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平高集团供应链管控平台(http://123.163.50.152:30036/SU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上发布。
5.采购文件获取
5.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平高集团供应链管控平台集中采购管理模块已上线(http://123.163.50.152:30036/SUC/)(以下简称“平台”),具备发布公告、线上报名、线上应答等开展采购活动的功能,为保证采购活动正常开展,初期采用平台报名、应答与邮箱报名、应答同步进行。
5.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6月12日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按附件1格式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word(可编辑)版及加盖公章PDF版、采购公告“3.2专用资格要求发送至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电子邮箱,邮箱号:pgjtwzgs6@163.com(以下简称“电子邮箱”,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邮件主题请写明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6月12日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6月16日17:30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高集团供应链管控平台(http://123.163.50.152:30036/SUC/)(以下简称“平台”)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应答人应妥善保管平台账号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账号注册及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未及时注册账号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注册及审核联系电话:0375-3804273(郭工)
5.3未按本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注:邮箱及平台均需报名,二者缺一视为未报名,不具备应答资格)。
 
    6.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6.1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上午09:30整。首次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应答截止时间。
6.2本次采购使用平台及电子邮箱的方式实现采购应答全流程电子化,电子应答文件采取平台及邮箱两种方式同时提交(同时为确保应答人顺利应答,评审当天若平台测试受阻或其它不可抗因素,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邮箱开展采购活动):
(1)平台电子应答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无需加密)提交至平台。
(2)邮箱电子应答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签字盖章PDF版+可编辑版excel报价单)通过打包(RAR、ZIP格式)加密后发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命名规则:“项目名称+应答人名称”。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后5分钟内将密码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命名规则:“项目名称+应答人名称+应答文件解压缩密码”。因应答文件未加密或提前发送解压缩密码,而对应答人成功应答及成交带来的风险,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首次应答提交邮箱的应答文件电子版与平台应答文件应完全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时,以邮箱提交的应答文件为准,评审委员会/评审组有权要求限时澄清。
6.3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4首次应答截止时,未成功提交的平台电子应答文件、邮箱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均不予受理,均视为应答不成功。采购人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平高集团物资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开源路102号楼3层(开源路与鹰翔路交汇处,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西门对面)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项目联系人电话:0375-3380603(8:00-12:00,14:30-18:00)
项目联系人电子邮箱:pgjtwzgs6@163.com
邮编:467000
监督部门: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监察组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375-3805183
监督部门电子邮箱:wuzibuducha@126.com
平高集团供应链管控平台(http://123.163.50.152:30036/SUC/),(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
平高集团供应链管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75-3803949(孙工)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附件1
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
采购编号:PGJC230325-8
项目名称:平高集团2023年第三批次厂内工序委外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8
 
 
序号
应答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领取标包
领取人签字
纳税人识别号
1
 
 
 
 
 
 
 

 
                                                                                            公章:
                                                                                                          日期:XX年X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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