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戈巷浜河道与真山公园溪流疏浚项目采购文件
金额
89.0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hq2022-n-c-481
预算金额89.0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雨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3
公告正文
SZHQ2022-N-C-481的相关附件.zip
SZHQ2022-N-C-481的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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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高新区(虎丘区)
通安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戈巷滨河道与真山公园溪流疏浸项目(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戈巷浜河道与真山公园溪流疏浸项目,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苏州市
吴中水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8人,营业收入为5866.94
万元,资产总额为3422.8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龙巷浜河道与真山公园溪流疏浸项目,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苏州市吴中水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13日
注: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
2、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项目名称:戈巷浜河道与真山公园溪流疏浚项目采购编号:SZHQ2022-N-C-481竞争性磋商文件苏州市政府采购
磋商须知前附表二零二二年九月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类别:工程类采购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戈巷浜河道与真山公园溪流疏浚项目项目编号:SZHQ2022-N-C-481项目基本情况戈巷浜河道与真山公园溪流疏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真山公园池塘清淤前应根据管理单位要求将池塘内水生植物临时迁出,涉及水生植物有睡莲140株,再力花9株,芦苇7处,菖蒲13株,茭白12株,施工时以现场实际为准。戈巷浜主河长663m,清淤量1974.62m3,主河南段34m河道内污水外运70m3,戈巷浜支河长157.8m,清淤量481.75m3;真山公园内部池塘清淤量1134m3。另估列本次工程范围内清杂清障3000m3,按实计量。采购需求:本次河道整治工程为戈巷浜河道与真山公园溪流疏浚项目,包括戈巷浜河道及真山公园内部池塘清淤疏浚,其中戈巷浜包括主河663m,支河157.8m。最高限价:89.071089万元预算金额:89.071089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6、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方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必须是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响应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必须是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获取采购文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④工程项目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交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非新区区政府采购或姑苏区政府采购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未在苏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1、申领CA:方式:地点: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
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并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四、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3)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2-69820846(业务咨询);(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QQ:3048755361、895706745;(2)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4、联系方式: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2、现场递交文件: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身份证等资料。谈判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3、磋商文件获取: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供应商从“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磋商地点现场解密,在项目开启时间前,代理机构对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进行报名解密,只有依法报名的供应商才能参加谈判。在项目开启后,代理机构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解密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3日9时30分;1、CA证书送达磋商地点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9时30分;五、电子响应文件解密:3、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9时30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磋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政府采购办一楼。时间:2022年10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六、项目开启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政府采购办一楼。
1.采购人信息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疫情期间特别说明: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苏州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须持“健康码”绿码及符合防疫要求的“行程卡”进入开评标场所。如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到苏州后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参加政府采购相关活动。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敬请留意!1.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51335。八、其他补充事宜
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8楼名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0512-66894926地址:苏州市培源路3号软件大厦5号楼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12-68087208项目联系人:王雨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2-68087208
2、场内外道路:已到位。1、施工现场平整情况:场地已平整。(二)现场条件:(一)本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承包人。一、总则第二章报价须知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五)质量要求:合格。(四)工期要求: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三)发包范围:戈巷浜河道与真山公园溪流疏浚项目。4、其他说明:/。3、施工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考虑。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①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方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3)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必须是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响应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必须是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磋商费用:(七)人员配备:项目经理:1名,须满足项目经理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1名,须满足专职安全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他人员由供应商自行配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④工程项目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交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1.2磋商须知1.1磋商须知前附表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九)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承担其编制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与磋商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内容为准。1、投标人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十)磋商文件的澄清2、当磋商响应供应商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磋商供应商(不计利息)。1.4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1.3合同主要条款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小、微企业(十二)政府采购政策2、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不是直接从磋商采购单位处获得的,磋商采购单位对磋商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负责。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十一)磋商文件
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相关规定,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
将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平台”实现,一是:信用苏州涉及政府采购数据无缝对接并嵌入到“交易管理平台”,在评标过程中,在线实时获取并生成各投标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对于失信投标供应商将展现‘其处罚行为信息,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即可根据获取信息进行评审;二是“交易管理平台”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对接,实现自动跳转至“中国政府采购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页面,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进一步审核各投标供应商的信用情况。4.2、查询渠道:4.1、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下线“供应商信用查询”功能的通知》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信用记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5、采购文件的质疑、澄清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4.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
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报名确认单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4.7质疑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4.6提出质疑的日期。4.5必要的法律依据;4.4事实依据;
三、报价说明(十四)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内容为准。(十三)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在发放《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成交供应商发放《未成交通知书》,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告知该未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7、本次采购的货物如属苏州市政府协议供货目录中规定的产品,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最新一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清单中的品牌、型号,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打印页,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配置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可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核对;有关协议采购的内容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查询。本次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鼓励各投标人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本次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各投标人应当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固定单价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具体按照国家和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的具体结算方式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执行固定单价报价的基本规定,否则为非实质性响应:1、固定总价报价。磋商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价格变化,政策性调整的风险,一旦经评审确定承包人,报价不作调整。(十六)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2种报价方式。2、计价表计价方式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十五)计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种计价方式。
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9602.03元,投标时不得调整,若投标单位认为安全文明超出,则自行摊销至各分类分项工程单价中,不予另行结算,“安全文明措施”清单参苏水安【2017】3号文,投标时须附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参考格式分为十大项和若干子项,项目清单大项不得调整,子项可根据工程实际适当增减或调整;“安全文明措施”清单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的方式,详见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3、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均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否则报价无效。2.3本工程在磋商文件中已明确的各项施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予调整。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产生的施工措施费,可以根据相关资料按实调整,并做相应的下浮。③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实质性响应条款:(1)追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2)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追加费用,限于原合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原合同外工程内容不得计入。②本工程在磋商文件中已明确的各项施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其他在采购文件和答疑中未提及、未明确部分的施工措施费项目,可以根据相关资料按实调整,并作相应的下浮。①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本工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标底单价下浮之后的综合单价执行【成交下浮率=(最终报价-成交价)/[最终报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专业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100%】,上述调整后形成《工程报价单》。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者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根据追加的采购计划签订补充合同。但全部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超过部分财政部门不予安排资金。
四、报价文件8、本项目的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具有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堆泥场,供应商成交后提供提供堆泥场场地地租赁或所有权证明原件供甲方核查,甲方有权对堆泥场进行实地查证。7、承包人进场后,收到的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不符时,应在收到施工图纸10日内通过发包人向设计单位等相关参建主体发出联系函,且30日内提交两版图纸差异的内容及相应预算造价。两版图的差异内容及其预算造价审查校对工作由发包人和相关部门解决。6、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60日内需提交招标清单与招标图纸的差异清标材料,包括明确的事项、数量、价格,提交后的审查校对工作由发包人及相关部门解决。超时因清单和招标图纸差异问题造成的造价增加,结算不予调整,减少内容将按实调整。5、本工程所有提供参考品牌的主要材料,投标单位需参照此类品牌产品进行报价,施工中如招标人发现投标人采用的品牌低于参考品牌的档次,则招标人有权将该部分材料品牌按参考品牌规格型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按调整后的品牌规格型号进行施工,且中标价格不予调整。4、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磋商人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5、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有效劳动合同;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3、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2、磋商响应报价书(格式附后);1、参加磋商的响应函;(十七)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1、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格式附后);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响应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响应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6、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截图、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17、预算清单内产品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提供相关认证证书证明材料;16、磋商供应商情况表15、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其他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格式附后);1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扫描件、《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人员信息申报截图及响应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扫描件并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附后;1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根据提供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单独编制相关项目实施的磋商报价并汇总填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十九)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并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十八)响应文件要求:注:供应商应提交以上1-16条完整响应文件。否则,响应文件将因资格条件不符或未实质响应谈判文件而被拒绝。18、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等;
(二十)磋商顺序四、磋商评审5、响应文件中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4、一项响应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3、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要求分采购单元响应的,则供应商可以按磋商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采购单元,也可以投全部采购单元,但各采购单元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2、磋商报价明细中标的物顺序和数量均应按本磋商文件提供的采购清单顺序和数量。如发现响应报价中有错算现象,一旦成交,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错算这部分的经济损失。
6、供应商代表接受磋商小组提问及进行解答;5、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此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4、磋商供应商以签到逆顺序为磋商顺序,并按顺序分别进行磋商。3、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2、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活动,否则磋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其磋商响应文件。1、磋商采购单位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活动。磋商活动由磋商采购单位、采购人、磋商供应商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二十一)磋商小组11、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10、磋商小组经过与供应商一轮的磋商根据供应商的承诺、响应程度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原则进行综合评定(每个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承诺函,如未按上述时间交纳承诺函的供应商,将作为自动放弃此次磋商)。9、响应报价(包括最后报价)超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者不成交;8、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进行承诺说明并填写承诺函、填写最后报价(合同单价按最后报价同比例下(上)浮);7、根据本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价格商讨;
6、向磋商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磋商工作的行为。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4、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组成。
7.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7.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7.3对磋商过程和结果,以及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7.2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4、报价(包括最后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高于最高限价的;3、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磋商公告要求的;2、磋商响应文件未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的;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予以密封;(二十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为无效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7.6配合磋商采购单位答复磋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磋商性磋商采购活动:(二十三)项目的终止7、改变随同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的。6、擅自变更项目经理的;5、未满足发包人要求工期和质量等级要求的;
适用范围:工程造价为政府采购限额以上、公开招标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三章合同条款(二十四)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在发放《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成交供应商发放《未成交通知书》,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告知该未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发包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甲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版本号:SSTT004-GC-20210201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小额工程)
根据单击此处输入文字。(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编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号政府采购文件及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联系人:单击此处输入文字。联系电话: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地址:单击此处输入文字。承包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乙方”)联系人:单击此处输入文字。联系电话: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地址:
工程承包范围: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工程内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工程地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工程名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第一条工程概况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工程。如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或达不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责令返工直至达到质量要求或扣除相应款项另行选择施工队伍。如甲方另行选择施工队伍,并不因此免除乙方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及工程设计图纸等约定的工程项目明细进行施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及保修期内,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无论是否实际移交,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修复。甲方指派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乙方指派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承包方式: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第三条关于工期的约定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乙方如发现工程设计图纸存在缺陷,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必须变更的,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因此停工或变更工程项目。乙方应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并在施工现场提供相应的安全装置、设备与保护器材以及其他有效措施,以保护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及安全。对施工过程中造成本单位工作人员、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若由此导致甲方先行对外垫付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期、足额支付民工工资,若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材料商货款等原因导致民工或材料商上访、阻工、滋事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留相应金额用于解决乙方拖欠的民工工资或材料商货款。乙方必须持续拥有实施本工程所应具备的资质。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如该工程已经完工,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负责设计的一方应于开工7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对方当事人审批,经对方当事人审批通过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四条设计、变更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且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乙方应尊重甲方的要求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和进度,配合甲方工作的开展。本工程工期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天。拟于单击此处输入日期。开工,单击此处输入日期。竣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六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及设计要求进行物料采购,并对其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需提供必要的有效证件、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产品说明书及检测报告,部分材料还需提供环保检测证明及检测报告。乙方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由监理工程师(如有)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如甲方认为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甲方要求。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合同。施工所需的各项设施设备、主料、辅料等均有乙方自行采购和提供。第五条材料供应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向对方提供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或者明确的说明,用作计价及施工依据。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相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工程价款(如涉及),送甲方批准。
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日内赶到现场维修。紧急维修最迟应在24小时内到场抢修。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场抢修,或自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仍未给予回复,或连续2次维修仍未能解决问题、修补或消除缺陷的,甲方可自行或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以造价咨询单位的审定金额为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工程尾款中扣除该等费用,同时该部分工程的保修期相应顺延。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质量保修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工程质保金为竣工结算金额的3%。保修期届满前,乙方须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使本工程达到合同所要求的条件及甲方认为合格的程度。工程竣工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后10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工程结算尚未完成等理由拒绝移交工程,否则,按照本合同第8.2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未经甲方验收通过的,乙方不得擅自进入下一施工阶段。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施工工艺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等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审核完成后60日内支付至审定价的97%,剩余3%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60日内一次性付清。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款按照以下第种方式支付: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按甲方要求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申请资料。如无重大争议,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竣工结算申请资料后三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如中介审核核减率超7%,超过部分的核减和核增的造价咨询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咨询单位。本工程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元(小写¥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元),详见附件之报价单。甲乙双方最终以审定价结算。但因工程量偏差或工程变更而追加的费用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10%,超过部分甲方不予结算,且原中标金额10%以内的追加费用仅限于原合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原合同外内容不计入。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的方式。第七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或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验收不合格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每逾期完工一天,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延误工期达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期一天,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第八条违约责任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付款申请以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其他方式: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成工程移交手续后60日内,支付至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合格工程量的70%;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结后60日内,支付至审定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60日内,支付至审定价的90%;缺陷责任期满后60日内付清尾款。
第九条不可抗力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违约金、赔偿款等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发出通知要求乙方纠正。乙方收到通知后3日内未纠正的,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经甲方两次催告后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乙方违反第7.3条约定,逾期提供竣工结算申请资料长达三个月的,或因逾期提供导致现场无法勘察的,甲方有权按照已有资料直接结算审核。同时,对乙方主张的任何异议一律拒绝。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款迟延支付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如乙方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拖欠民工工资、擅自转包或分包、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擅自离岗、拒不服从甲方指令、发生阻工闹事等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将工程修复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工期不顺延。如乙方无法将工程修复至约定标准,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乙方除应承担违约金责任外,还需承担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修复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联系电话:单击此处输入文字。联系人: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地址: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发包方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合同各方一致确认以下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第十条通知和送达因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火灾、战争、暴乱、罢工及其他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相应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于七(7)天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由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本合同的履行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合同各方均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变更。联系电话:单击此处输入文字。联系人: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地址:单击此处输入文字。承包方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为:
补充条款: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确认,本合同中未经修改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第十二条其他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纠纷解决合同各方均明知: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参照科技城的商业惯例或行业的交易习惯或相关规定执行,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建设单位不提供淤泥堆场,请承包人自行考虑淤泥堆场的地点。淤泥堆场必须符合苏州市、新区环保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不得影响堆场及施工现场周边的农业生产、企业生产和百姓的日常生活。因随意堆放或违反相关规定而受到的处罚。或影响了堆场及施工现场周边的农业生产、企业生产和百姓的日常生活的,除了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解决赔偿问题外,建设单位将视情节严重,承包人应无条件支付10万-50万的违约金。1.本工程清淤的方量,投标方应在投标前,自行现场核实,并在投标报价中体现。本工程清淤方量按图纸量包干,估列项按实计量,如遇建设单位原因取消部分工程实施,取消工程量按实测后在竣工结算中予以核减。
请各潜在供应商报名确认后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内中下载,若清单、图纸下载有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联系电话0512-68087208。二、工程量清单、图纸。(另附)一、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技术要求(以下无正文)
4、综合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综合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磋商采购单位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一、评审办法第五章评审办法
(二)施工组织设计(61分)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第一步:无效投标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成交。(一)价格得分(10分)二、评分标准:
该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规范、高效,上述内容详实具体、可行性强的得8分;内容描述完整、基本可行的得5分;内容缺失、缺乏可行性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3、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8分)关于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描述,以及为完成该计划所定措施科学、合理、规范、高效,上述内容详实具体、可行性强的得8分;内容描述完整、基本可行的得5分;内容缺失、缺乏可行性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2、施工总进度计划(8分)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及施工段划分等健全、合理、规范、高效,上述内容详实具体、可行性强的得10分;内容描述完整、基本可行的得6分;内容缺失、缺乏可行性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1、总体概述(10分)
用于该工程的机械及各种设备,及施工过程中的主要设备的使用管理等内容比较,上述内容详实具体、可行性强的得6分;内容描述完整、基本可行的得3分;内容缺失、缺乏可行性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6、机械设备的投入(6分)用于该工程的劳动力配备科学、合理、操作性强、高效,上述内容详实具体、可行性强的得8分;内容描述完整、基本可行的得5分;内容缺失、缺乏可行性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5、劳动力配备(8分)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规范、高效,上述内容详实具体、可行性强的得10分;内容描述完整、基本可行的得7分;内容缺失、缺乏可行性的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施工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4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施工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4分;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4分;最高1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三)综合实力比较(29分)方案完整全面、详实具体、可行性强的得6分;方案描述完整、基本可行的得3分;内容缺失、缺乏可行性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8、后期养护方案(6分)季节性施工、已有设备、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高效,上述内容详实具体、可行性强的得5分;内容描述完整基本可行的得3分;内容缺失、缺乏可行性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7、季节性施工(5分)
注:4、磋商响应单位2018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干河施工工程项目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4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扫描件,扫描件对应的原件带至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3、磋商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证2分,最高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cx.cnca.cn/证书查询页面截图,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项目配备人员中具有中低压电工证的得2分,最高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1)项目配备人员中具有水利施工员、水利质检员、水利资料员、水利材料员、水利造价员的,每个得1分,最高5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人员配备的合理性(7分)
响应供应商(盖章):磋商报价文件(封面)工程报价格式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供应商均应提供相关对应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否则视为不具备相关项得分的条件。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标。
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收到贵公司(采购编号)号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一、磋商响应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7、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6、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4、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天。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对磋商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二、磋商响应报价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供应商:(公章)9、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合格供应商的基本、特定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4、贵单位的询价(磋商)文件、磋商入选通知书和本磋商报价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3、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3、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天内竣工。2、我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姓名),资质等级:级,证号。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磋商文件,遵照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磋商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的总价,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我们承诺:我们的报价经过仔细测算,绝对不低于我们的成本价。在施工图纸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在合同条款约定的范围内,不向发包人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编号为(采购编号)号的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供应商(盖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年月日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供应商:(公章)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响应供应商:(盖章)特此证明。系(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六、磋商供应商情况表注:应提供相关技术人员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响应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不缴纳社保的事业单位,应提供上级机关人事部门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性质的需出具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手册。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五、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八、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说明:按《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动态基价表》(2019年版)、《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2019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江苏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7年修订版)、《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7〕2号文)、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的通知(苏水安〔2017〕3号文)、苏市水〔2018〕423号文《关于明确市本级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标准的通知》等文件及规定提供。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年月日(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戈巷浜河道与真山公园溪流疏浚项目,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戈巷浜河道与真山公园溪流疏浚项目,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①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我公司郑重承诺(项目名称)拟派的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编号:,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姓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截止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方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建设单位名称)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日期:承诺人(企业公章):特此承诺。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④工程项目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交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日期:年月日响应供应商:(单位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单位的(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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