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G3012线喀叶高速老塔孜洪收费站10千伏高压真空断路器采购安装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8135391718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功 0998-6936065
报价起止时间:2024-08-13 22:59 - 2024-08-16 18:00
采购单位:喀什公路管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等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10千伏高压真空断路器采购安装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电子设备工程安装; 描述:10千伏高压真空断路器采购安装服务;核心参数要求1::10千伏高压智能真空断路器,ZW32-12MG/630,带遥控控制功能;包括但不仅限于:断路保护设施故障检测、拆除受损老旧设备、新增一套10KV高压智能断路器及避雷器、电缆(绝缘导线)、设备线夹、并钩线夹、横担、抱箍等配套器材,完善接地系统,完成相关试验检测并出具法律有效的试验报告;核心参数要求2::供应商负责材料采购、运输、拆除、安装、调试、专用车辆协调使用、试验检测、校验等此次采购安装涉及的全部工作。期间停电、断电、供电等相关事宜严格按照喀什供电公司的相关要求执行,乙方负责与供电公司的协调事宜。所用全部材料及安装施工必须符合国标和驻地供电公司要求,相关技术标准须达到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及甲方的相关要求。;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报价单;
次要参数要求:1项
29500.00
-
买家留言:1.请报价响应供应商仔细阅读采购需求清单、报价附件文件等全部采购需求内容。
2.现场勘察要求:因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技术规格和安装受实际安装调试环境影响较大,为提高项目效益,降低供应商违约风险,保证供应商在充分了解现场实际安装环境和采购需求的基础上精准响应和报价,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工作日工作时间自行联系采购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后再响应报价。
3.本项目采购含安装服务采购,以上报价含本采购就项目实施过程及合同终止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中标后须确保本次报价费用内完成全部服务,达到服务区恢复安全稳定的市电供电保障的目标。
附件: 附件2:现场勘察证明.docx
附件3:完成现场勘察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承诺.docx
附件1:G3012线喀叶高速老塔孜洪收费站10千伏高压真空断路器采购安装报价单.xlsx
响应附件要求:1、响应报价单;2、供应商资质和许可证书高清扫描件,含安全生产许可;3、现场勘察证明;4、完成现场勘察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承诺。 5、其它材料(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喀什市 库木德尔瓦扎街道 解放南路126号喀什公路管理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本总包服务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整个项目安装调试应符合驻地供电公司要求及国标标准规范,应通过验收通过。 执行的标准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验收质量要求为合格,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电力施工及验收相关标准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以及自治区有关工程质量规定。须符合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575-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20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2014)、交流1 kV以上电力设施 第1部分:通则(GB/T 36271.1-201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干式电力变压器选用验收运行及维护规程(CECS115:2000)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2007)、《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系列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系列部分及其他未提到但实际涉及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当各类标准规范要求发生冲突时以最新实施的、要求更严的为准。
总包服务质量要求和标准(一)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采购需求及附件所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要求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国标中更加权威、要求更严格、时间较新的为准执行。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本合同项目约定设备型号或规格要求及符合国标的原厂原装货物,其厂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必须符合本合同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为原厂未启封全新包装的出厂质保期内货物,须带出厂合格证,产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溯查询。货物所附各种资料及配件、软件等附件必须齐全,所有设备均需带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手册、厂家支持信息等。 4.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设备无任何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最高额抵押、专利侵权、知识产权侵权等)。 5.如需新增设备与原设备兼容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具体要求确保新增安装调试的器材设备与甲方原有系统设备相互兼容,安装调试后关联系统设备能正常运行,新增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相比同类型产品在性能、技术规格等方面排行前列。 6.乙方所使用的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的相关要求、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且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证(报告书)等三证资料。若货物种类、规格、型号、外观质量、技术资料等不达标,质量不合格,出现三无假冒伪劣商品,采购方有权拒绝采购和支付合同款,并且按违约情形保留一切追诉、追偿的权利 7.乙方须按照国家电网的供电方案和业主完成设备的供货、施工报备、安装、调试、试验检测、验收,必须通过驻地供电公司的验收合格。货物送达进入安装调试阶段,乙方负责向国家电网报备审批本次安装施工事宜,同时应报甲方确认。乙方应统筹做好各项安装计划事宜,施工期间应做好各项应急保障措施,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业务工作。
总包服务质量要求和标准(二)
8.乙方所使用的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的相关要求、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且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证(报告书)等三证资料。 9.安装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国网电力公司施工工艺控制规范和作业指导书要求施工,严格把控质量和工艺要求,确保抢修质量。 10.本合同双方协商约定的质量等级要求为合同强制条款,乙方须严格遵守。若因乙方原因致使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验收不合格,视为违约,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进场整改,甲方有权按严重违约情形单方面解除合同和拒绝付款,乙方承担因质量不达标和违约造成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预期损失和责任),甲方有权另行寻找第三方进行抢修和追偿乙方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承担和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包括因违约失信影响甲方正常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和负面影响、潜在损失、预期损失等。 11、货物送达进入安装调试阶段,乙方负责向国家电网报备审批本次安装施工事宜,同时应报甲方确认。乙方应统筹做好各项安装计划事宜,施工期间应做好各项应急保障措施,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业务工作
总包服务质量要求和标准(三)
1、采购货物安装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期间货物出现故障无法使用,供应商必须1个小时内响应,3个小时内必须到现场处理。 2、若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功能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时,必须无偿更换同品牌同型号产品。3、须保证产品的品牌及参数与采购清单一致,厂家须为品牌原厂。验货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等三证材料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供货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并无任何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最高额抵押、专利侵权、知识产权侵权等)。若货物种类、规格、品牌、型号、外观质量、技术资料等不达标,质量不合格,出现三无假冒伪劣商品,采购方有权拒绝采购并且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利。 4、供货商所提供的货物的外包装必须要完整,我方验货之前不准拆除原包装。
总包服务质量要求和标准(四)
满足国家现行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标准和规范,系统设备技术参数规格、综合布线、安装调试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售后保障要求
不少于2年的售后质保服务。期间出现故障,无偿维修更换。 本项目要求提供两年以上售后质保服务,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如遇产品质量问题需要免费更换。期间质量出问题或设施损坏,供应商应无偿提供维修更换服务;
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供应商作为总包单位承担本项目全部安全生产责任。1、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若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按违约处理,全部责任损失由总包供应商承担。 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公路养护作业、机电和网络系统设备安装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本合同附属《安全生产合同》,严格遵守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应做好项目实施期间的全过程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操作规定,特殊作业必须持证上岗。道路和桥上作业时,应遵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 5768.4-2017)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如因乙方违法违规及违约原因造成责任事故或乙方人员或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被先行追责的,甲方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
运输约定
由乙方负责将总包服务所含货物安全运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完成旧设备的完整、规范拆卸及移交送到,并完成新设备安装调试,包括运输费、保险费、和储存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报价说明
以上报价包含供应商提供以上服务过程中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劳务服务、培训服务、安全生产措施、人力、材料、设备、器具、运输、车辆、工具、税费等全部费用。
其他约定(最终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1.乙方按照甲方采购需求和合同相关条款履行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责任,严格执行履约保证书。 2.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当对发生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免费维修或者免费更换。 3.乙方供货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职责。 4.由乙方自行选择货物的运输方式,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货物交付给甲方之前,货物相关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 5.作为本采购合同供货和安装调试责任主体,乙方承担本采购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本合同所指货物采购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全过程安全生产工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装调试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操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杜绝三违现象,严格履行持证上岗要求。如果在货物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侵害双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所致损失,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采购货物安装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间货物出现故障无法使用,乙方应于1个小时内响应,4个小时内必须到现场处理 。 7.在质保期间乙方每季度必须1次到现场巡检或主动对甲方进行回访,存在的问题及时排除,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8.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时,必须无偿更换同型号且符合规格要求排名前列的货物。 9.若乙方提供的高压电器和维护工具不符合国标、质量不达标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全部责任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全部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交通费、执行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 10.根据甲方要求,若需要设备进行现场安装调试抽样测试验收,期间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场地、水电等必要的支持。 1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采购需求和合同相关条款履行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责任,严格执行响应文件和履约保证书。内容不一致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