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旺庄街道旺庄派出所、园区派出所、路东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214-zrjj-g2024-001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妍华13812030232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彰誉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君妍0510-88710616
中标公司无锡锦格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214-ZRJJ-G2024-0016
二、项目名称:旺庄街道旺庄派出所、园区派出所、路东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耀茹、史宇琳(采购人代表)、顾艳芳、李梦洁、陆英、宣峰、俞振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0.8%,500万-1000万费率为45%;在此基础上打六折计取。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4057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机场路55号
联系人:孙妍华
联系电话:13812030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彰誉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长泰国际社区11栋83-1
联系人:朱君妍、章克礼
联系电话:0510-88710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君妍、章克礼
电话:0510-887106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二、项目名称:旺庄街道旺庄派出所、园区派出所、路东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无锡锦格商贸有限公司 | 91320213MA1T8M7Q6A | 无锡市梁溪区二泉东园9-1 | 93.29(均分制) | 3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旺庄街道旺庄派出所、园区派出所、路东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旺庄街道旺庄派出所、园区派出所、路东派出所2025年—2027年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运输、卸货(采购方指定地点)等配送工作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配送食材包括:肉禽类、冻品类、禽蛋类、调味品类、副食品类、蔬菜类、豆制品类、水产类(鲜活和冷冻)、粮油类(大米、油等)、点心类(油条、面包、饼干等)、乳制品类(酸奶、牛奶等)、水果类等全品类(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4个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方式,合同履约期间,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考核标准,如考核评价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食材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服务达到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耀茹、史宇琳(采购人代表)、顾艳芳、李梦洁、陆英、宣峰、俞振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0.8%,500万-1000万费率为45%;在此基础上打六折计取。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4057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机场路55号
联系人:孙妍华
联系电话:13812030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彰誉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长泰国际社区11栋83-1
联系人:朱君妍、章克礼
联系电话:0510-88710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君妍、章克礼
电话:0510-887106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