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关于网上摇珠确定中介机构的公告(2022年第43期)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5/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关于网上摇珠确定中介机构的公告(2022年第43期)
|
![]() |
2022年05月20日 11:10
|
|
佛冈县人民法院关于网上摇珠确定中介机构的公告 (2022年第43期) (2022)粤1821法鉴字64号
入选本院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册的各中介机构、案件当事人: 本院拟定于2022年5月27日9时05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电脑摇号系统,随机从本院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册中选择下列案件的中介机构(类别:笔迹鉴定)。 案件: 原告:广东佛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佛冈海嘉塑业有限公司、潘志文、潘尚藩 案号:(2022)粤1821民初857号 鉴定内容 对《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上“潘尚藩”的签字及指纹进行鉴定。基准日:2021年6月7日 委托评估备选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 2、广东财安司法鉴定中心 3、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备注:下列机构不参与本轮摇珠 1、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5月已中签) 2、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上期已中签) 提示 一、 中签机构序号说明,中签1为正选机构,中签2为备选机构。 二、 案件的评估、鉴定 “公告、摇号过程、结果”均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工作公示”栏查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三、 查看摇号过程,可点击公告下方“查看摇号过程”按钮进行重播。 四、 请中签的中介机构在摇号中签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五、 评估机构或者评估师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 (一) 是委托评估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亲属; (二)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 六、请符合报名条件的鉴定机构,于报名截止前自行网上报名参加摇珠,逾期不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摇珠资格。 联系人:黄灼标 联系电话:0763-4888151
佛冈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 |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