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参选人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参选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参选人(若联合体参选,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三)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参选人(如为联合体参选,则为造价咨询单位)承担过工程造价咨询类相关业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参选人(如为联合体参选,则为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参选人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总所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须提供总所的授权书正本、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参选人(如为联合体参选,则为造价咨询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会计师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五)参选人(若联合体参选,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比选代理机构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比选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六)近三年内没有因违规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七)关于联合体参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如为联合体参选,牵头方必须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负责具体建设工程专业工作及负责整个审计项目组织、统筹、协调等工作;另一方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具体与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工作及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审计规定要求审计必须开展的程序工作:审前调查、实地调查、取证、面谈、编写审计底稿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及沟通、审计档案整理成册等;除以上工作分工外,其余自行分工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比选公告附件)。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为审计组的主审,负责组织开展本审计项目。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参选。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参选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参选将被拒绝;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参选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4)联合体参选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无特定要求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参选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参选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八)业绩要求: 1.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止,参选人(如为联合体参选,则为造价咨询单位)须至少具有2个建设投资3亿元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2.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止,参选人(如为联合体参选,则为会计师事务所)须至少具有2个建设投资3亿元以上的工程审计业绩服务业绩。 3.所提供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签字页、签订时间等,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计。 (九)参选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参选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参选人提供的《参选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参选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按无效参选处理。 (十)已完成参选登记并获取了比选文件。 (十一)其他资格要求: ①参选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参选人声明》(格式见比选公告附件); (如为联合体参选,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签字)。②资格审查前,参选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参选截止时间参选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参选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采购单位延长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香港企业参加比选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网页截图】。 变更为 (一)参选人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参选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参选人(若联合体参选,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三)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参选人(如为联合体参选,则为造价咨询单位)承担过工程造价咨询类相关业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参选人(如为联合体参选,则为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参选人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总所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须提供总所的授权书正本、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参选人(如为联合体参选,则为造价咨询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会计师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五)参选人(若联合体参选,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比选代理机构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比选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六)近三年内没有因违规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七)关于联合体参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如为联合体参选,牵头方必须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负责具体建设工程专业工作及负责整个审计项目组织、统筹、协调等工作;另一方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具体与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工作及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审计规定要求审计必须开展的程序工作:审前调查、实地调查、取证、面谈、编写审计底稿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及沟通、审计档案整理成册等;除以上工作分工外,其余自行分工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比选公告附件)。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为审计组的主审,负责组织开展本审计项目。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参选。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参选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参选将被拒绝;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参选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4)联合体参选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无特定要求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参选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参选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八)业绩要求: 1.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止,参选人(如为联合体参选,则为造价咨询单位)须至少具有2个建设投资3亿元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2.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止,参选人(如为联合体参选,则为会计师事务所)须至少具有2个建设投资3亿元以上的工程审计业绩服务业绩。 3.所提供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签字页、签订时间等,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计。 (九)参选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参选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参选人提供的《参选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参选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按无效参选处理。 (十)已完成参选登记并获取了比选文件。 (十一)其他资格要求: ①参选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参选人声明》(格式见比选公告附件); (如为联合体参选,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签字)。②资格审查前,参选人(如为联合体参选,则为造价咨询单位)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参选截止时间参选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参选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采购单位延长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香港企业参加比选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网页截图】。 |
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 (一)时间: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参选人通过以下获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否则视同未完成参选登记。(二)参选登记服务费:300元整/套(登记后服务费不退回);服务费默认开具电子发票。(三)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邮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cxfwyxgs@163.com);1. 《获取比选文件登记表》(详见比选公告附件),提供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和可编的word格式文档;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为参选主体时提供);3. 参选登记服务费缴纳凭证。(一)缴纳参选登记服务费账号:(转账时注明“参选人单位全称CFB2024009参选登记服务费”)(如无法注明全称,则注明单位关键信息,如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则为创服公司)账户: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账号:3602000109202590328 变更为 (一)时间: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参选人通过以下获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否则视同未完成参选登记。(二)参选登记服务费:300元整/套(登记后服务费不退回);服务费默认开具电子发票。(三)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邮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cxfwyxgs@163.com);1. 《获取比选文件登记表》(详见比选公告附件),提供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和可编的word格式文档;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为参选主体时提供);3. 参选登记服务费缴纳凭证。(一)缴纳参选登记服务费账号:(转账时注明“参选人单位全称CFB2024009参选登记服务费”)(如无法注明全称,则注明单位关键信息,如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则为创服公司)账户: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账号:3602000109202590328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8-06 09:30:00 变更为 2024-08-09 09:30:00 |
变更说明 | 更正参选人资格要求,延长报名时间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以下为原公告内容)—————————————————————
广州广交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比选公告
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广交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28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参选人(若联合体参选,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三)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参选人(如为联合体参选,则为造价咨询单位)承担过工程造价咨询类相关业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参选人(如为联合体参选,则为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参选人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总所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须提供总所的授权书正本、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参选人(如为联合体参选,则为造价咨询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会计师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五)参选人(若联合体参选,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比选代理机构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比选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六)近三年内没有因违规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七)关于联合体参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如为联合体参选,牵头方必须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负责具体建设工程专业工作及负责整个审计项目组织、统筹、协调等工作;另一方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具体与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工作及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审计规定要求审计必须开展的程序工作:审前调查、实地调查、取证、面谈、编写审计底稿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及沟通、审计档案整理成册等;除以上工作分工外,其余自行分工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比选公告附件)。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为审计组的主审,负责组织开展本审计项目。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参选。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参选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参选将被拒绝;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参选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4)联合体参选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无特定要求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参选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参选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八)业绩要求:
1.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止,参选人(如为联合体参选,则为造价咨询单位)须至少具有2个建设投资3亿元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2.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止,参选人(如为联合体参选,则为会计师事务所)须至少具有2个建设投资3亿元以上的工程审计业绩服务业绩。
3.所提供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签字页、签订时间等,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计。
(九)参选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参选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参选人提供的《参选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参选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按无效参选处理。
(十)已完成参选登记并获取了比选文件。
(十一)其他资格要求:
①参选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参选人声明》(格式见比选公告附件); (如为联合体参选,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签字)。②资格审查前,参选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参选截止时间参选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参选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采购单位延长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香港企业参加比选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网页截图】。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十二、其他
(二)服务期限:第一审计工作阶段审计服务期不超出120个日历天(以采购单位实际要求、现场实际情况的工作进度为准,由联合体一起出具审计报告);第二审计工作阶段审计服务期以本建设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时间为准(以采购单位实际要求、现场实际情况的工作进度为准,由联合体一起出具审计报告);第三阶段审计工作阶段审计服务期不超出90个日历天(以采购单位实际要求、现场实际情况的工作进度为准,由联合体一起出具审计报告)。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四)本项目公告信息发布媒体
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gzbus.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参选登记截止时间。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2595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东园横路60号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工、陈工
联系电话:020-8197706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
采购方: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7月25日
更正公告-广州广交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