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三航江苏分公司禾港码头项目25吨起重船租赁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07
公告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四港池50#-52#液体散货泊位水工结构工程项目船机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四港池50#-52#液体散货泊位水工结构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起重船 (船机设备名称)租赁进行公开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四港池北侧顺岸段(已建49#泊位西侧),建设3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泊位总长 930米,设计年吞吐量620万吨工期9个月,租赁起重船要求有自航能力,沿海及以上航区,船舶出厂年限不超过15年(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 租赁招标船机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序号

 

 

1

船机设备名称

起重船

2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件

3

计划交船期

暂定20241012日(具体以招标人项目部通知为准)

4

工作内容

海上构件吊装及甲方指定的工作

5

使用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港区4港池及甲方指定地点

6

船机设备数量

1艘

7

设备能力

沿海及以上航区,配全回转起重机,最大吊重不小于25t;满足跨距30m吊重1.5t,有自航能力,出厂年限不超15年。

8

人员要求

船员需持证上岗,满足海事配员要求,船员具备所持证书相对应岗位的操作能力

9

租赁方式

按月计量的方式进行租赁

10

租赁起止时间

暂定20241012-2025611

11

供油方式

甲供

12

维修保养

乙方负责维护保养

13

其它要求

1、配合承租方安装燃油监控系统,提供电源及安装位置,并保证该设备的日常运行,如发生人为损坏需要照价赔偿。

2承租方在船上安装船载北斗系统,出租方提供安装位置和电源并保证该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损坏要照价赔偿,船舶退租前由承租方拆除该设备。承租方每艘船每月收取2000元的设备使用费并在船租计量时扣除该费用,该费用包含在租赁报价中。(零租及航次运输除外)

3、船舶应持有有效船舶证书和文书,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救生、消防、通信以及防污染等设备设施并保障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4、严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重点跟踪船舶进场。

5、船舶厨房应使用安全电灶,严禁使用厨用液化石油气的船舶进场施工。

6、违反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船舶租赁资质及船舶租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9  27 日至  2024 年 10月 2 日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10 7  1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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