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保安服务年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THS2023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保安服务年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在原招标文件“最高限价:42.00万元”更正为“46.2万元”
事项2:在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 “★(一)服务人员要求
(1)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及上班时间安排
1.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文献东路1932号莆田公交大厦13层)设置1个岗位,安排1名保安上班,上班时间为夏令时(上午7:30-12:15,下午14:45-18:15);冬令时(上午7:30-12:15,下午14:15-17:45)。
2.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场地(荔园南路1231号)设2个门岗,上班实行三班制每班8个小时,其中早、中班每个门各安排1名保安员上岗,晚班安排1名保安员上岗,共需5名保安员。
3.招标人下属公司(东圳东路)设置1个门岗,实行三班制,每班各安排1名保安上岗,共需安排3名保安人员。
以上3个点每天安排9名保安员上岗,每人每月休息4天,另需1名替班人员,3个点共需10名保安员(包含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需按国家规定支付的人员工资报酬等,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服务地点及增减人员。招标人有权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调配。”更正为“(1)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及上班时间安排
1.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文献东路1932号莆田公交大厦13层)设置1个岗位,每个工作日安排1名保安员上班。
2.招标人下属公司场地(荔园南路1231号)设置2个门岗,其中一个门岗实行三班制,每日每班各安排1名保安员上班,即每日安排3名保安员上班,另一个门岗实行两班制,每日每班各安排1名保安员上班,即每日安排2名保安员上班。
3.招标人下属公司(东圳东路)设置1个门岗,实行三班制,每日每班各安排1名保安员上班,即每日安排3名保安员。
4.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屿上转运站(荔园西路凤达凤翔城南100米)设置1岗位,每日安排1名保安员上班。
以上4个点,含1名替班人员共需11名保安员,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因招标人生产经营需要延长的工作时间需按国家规定支付的人员工资报酬等,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服务地点及增减人员。招标人有权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调配。结算时以单月实际使用人员为准,以合同约定的单价结算。”
事项3:在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三)具备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
1、配备装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
”更正为“1、配备装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装备如有超过质保期的需及时更换)
”
事项4:在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要求” 中“2、保安员在岗期间存在擅自离岗(或因故离岗超过15分钟)、睡岗、脱岗,缺岗、酒后值勤、玩手机等不履职或不完全履职行为的,第一次扣罚200元/人/次,再次发现的扣罚500元/人/次,并开除该保安员。
对于个别玩忽职守、工作不认真负责任、屡教不改的,中标人(如中标)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9、保安公司在招标人值勤时由于失职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或发生给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恶劣影响事件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现有保安服务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如中标)不得参与今后招标人保安招投标工作,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更正为“2、保安员在岗期间存在擅自离岗(或因故离岗超过15分钟)、睡岗、脱岗,缺岗、酒后值勤、玩手机等不履职或不完全履职行为的,第一次扣罚200元/人/次,再次发现的扣罚500元/人/次,并要求中标人更换保安员。
3、对于个别玩忽职守、工作不认真负责任、文明礼仪不到位,屡教不改等,发现3次,中标人(如中标)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
9、保安公司在招标人值勤时由于失职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或发生给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恶劣影响事件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现有保安服务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如中标)不得参与今后招标人保安招投标工作,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事项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要求” 中“1、保安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每月支付一次。其中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1人,莆田市餐厨垃圾收运服务有限公司、莆田市荔盛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及莆田市城建市政维护有限公司各3人,具体数额依照中标人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实际保安人员数量而定,中标人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保安员考勤情况及开具合法有效正规发票报送招标人,招标人结合扣款情况,核实金额、手续完整后,转账付款,节假日顺延。”更正为“1、保安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每月支付一次。其中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人,莆田市餐厨垃圾收运服务有限公司、莆田市荔盛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及莆田市城建市政维护有限公司各3人,具体数额依照中标人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实际保安人员数量而定,结算时以单月实际使用人员为准,以合同约定的单价结算。中标人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保安员考勤情况及开具合法有效正规发票报送招标人,招标人结合扣款情况,核实金额、手续完整后,转账付款,节假日顺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莆田
联系方式:小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联系方式: 小张、 0594-2211398 、189507692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张
电 话: 0594-2211398、189507692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THS2023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保安服务年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在原招标文件“最高限价:42.00万元”更正为“46.2万元”
事项2:在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 “★(一)服务人员要求
(1)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及上班时间安排
1.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文献东路1932号莆田公交大厦13层)设置1个岗位,安排1名保安上班,上班时间为夏令时(上午7:30-12:15,下午14:45-18:15);冬令时(上午7:30-12:15,下午14:15-17:45)。
2.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场地(荔园南路1231号)设2个门岗,上班实行三班制每班8个小时,其中早、中班每个门各安排1名保安员上岗,晚班安排1名保安员上岗,共需5名保安员。
3.招标人下属公司(东圳东路)设置1个门岗,实行三班制,每班各安排1名保安上岗,共需安排3名保安人员。
以上3个点每天安排9名保安员上岗,每人每月休息4天,另需1名替班人员,3个点共需10名保安员(包含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需按国家规定支付的人员工资报酬等,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服务地点及增减人员。招标人有权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调配。”更正为“(1)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及上班时间安排
1.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文献东路1932号莆田公交大厦13层)设置1个岗位,每个工作日安排1名保安员上班。
2.招标人下属公司场地(荔园南路1231号)设置2个门岗,其中一个门岗实行三班制,每日每班各安排1名保安员上班,即每日安排3名保安员上班,另一个门岗实行两班制,每日每班各安排1名保安员上班,即每日安排2名保安员上班。
3.招标人下属公司(东圳东路)设置1个门岗,实行三班制,每日每班各安排1名保安员上班,即每日安排3名保安员。
4.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屿上转运站(荔园西路凤达凤翔城南100米)设置1岗位,每日安排1名保安员上班。
以上4个点,含1名替班人员共需11名保安员,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因招标人生产经营需要延长的工作时间需按国家规定支付的人员工资报酬等,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服务地点及增减人员。招标人有权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调配。结算时以单月实际使用人员为准,以合同约定的单价结算。”
事项3:在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三)具备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
1、配备装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
装备名称 | 橡胶棒 | 辣椒水 | 手电筒 | 钢叉 | 盾牌 | 抓捕器 |
数量 | 9把 | 9瓶 | 9把 | 3支 | 3个 | 3支 |
”更正为“1、配备装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装备如有超过质保期的需及时更换)
装备名称 | 橡胶棒 | 辣椒水 | 手电筒 | 钢叉 | 盾牌 | 抓捕器 |
数量 | 9把 | 9瓶 | 9把 | 3支 | 3个 | 3支 |
”
事项4:在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要求” 中“2、保安员在岗期间存在擅自离岗(或因故离岗超过15分钟)、睡岗、脱岗,缺岗、酒后值勤、玩手机等不履职或不完全履职行为的,第一次扣罚200元/人/次,再次发现的扣罚500元/人/次,并开除该保安员。
对于个别玩忽职守、工作不认真负责任、屡教不改的,中标人(如中标)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9、保安公司在招标人值勤时由于失职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或发生给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恶劣影响事件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现有保安服务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如中标)不得参与今后招标人保安招投标工作,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更正为“2、保安员在岗期间存在擅自离岗(或因故离岗超过15分钟)、睡岗、脱岗,缺岗、酒后值勤、玩手机等不履职或不完全履职行为的,第一次扣罚200元/人/次,再次发现的扣罚500元/人/次,并要求中标人更换保安员。
3、对于个别玩忽职守、工作不认真负责任、文明礼仪不到位,屡教不改等,发现3次,中标人(如中标)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
9、保安公司在招标人值勤时由于失职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或发生给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恶劣影响事件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现有保安服务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如中标)不得参与今后招标人保安招投标工作,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事项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要求” 中“1、保安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每月支付一次。其中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1人,莆田市餐厨垃圾收运服务有限公司、莆田市荔盛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及莆田市城建市政维护有限公司各3人,具体数额依照中标人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实际保安人员数量而定,中标人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保安员考勤情况及开具合法有效正规发票报送招标人,招标人结合扣款情况,核实金额、手续完整后,转账付款,节假日顺延。”更正为“1、保安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每月支付一次。其中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人,莆田市餐厨垃圾收运服务有限公司、莆田市荔盛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及莆田市城建市政维护有限公司各3人,具体数额依照中标人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实际保安人员数量而定,结算时以单月实际使用人员为准,以合同约定的单价结算。中标人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保安员考勤情况及开具合法有效正规发票报送招标人,招标人结合扣款情况,核实金额、手续完整后,转账付款,节假日顺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莆田
联系方式:小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联系方式: 小张、 0594-2211398 、189507692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张
电 话: 0594-2211398、1895076923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