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武义龙夏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武义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委托,现就关于武义县地方政策性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WYLX2022-1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入围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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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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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武义县地方政策性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
详见 “第二章 招标采购需求” |
3家 |
服务期3年 |
注: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6家的,取消本次招标活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少于5家的,取消本次招标活动。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特定条件:
3.1.在浙江银保监局公布的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机构目录内;
3.2.有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资格的县支公司;
3.3.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投标人总公司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3.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投标人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双方可协商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3.6.对于《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投标人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5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6:30时;
地点:浙江武义龙夏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义县俞源街壶山广场10幢5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凭证;
5.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QQ邮箱:1347427280@qq.com。
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原则上采用邮政快递(EMS)方式递交,开标前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收件人。县外供应商一律采用邮政快递(EMS)方式递交。县内供应商可采用邮政快递(EMS)或现场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时,授权委托人健康码、行程卡均须为绿色,且全程必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并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测温、登记等防疫工作,递交并签字确认后,须立即离开现场。在开标前收到邮寄的投标文件将由本公司人员封存。
1.邮政快递(EMS)方式:2022年5月16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已事先单独密封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代表手机号码、身份证号、钉钉号等)以邮政快递(EMS) (格式参照附件一)的方式邮寄至浙江武义龙夏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义县城俞源街壶山广场C区10幢5楼)。★不接受其他快递递交。
2.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16日14:30止;地点:武义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开标室;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3.根据武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文件规定,疫情防控期间请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各投标单位严格执行健康码及行程卡核对、体温测量、口罩佩戴、配合登记等防控措施,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不得进入递交投标文件现场。
4.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字确认后,根据金资交办【2020】1 号文件的精神,须立即离开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采用钉钉群直播方式观看不见面开标实况。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邮寄采用到付方式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5月16日14:30时始在武义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开标室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招标公告期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活动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据民事法律的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义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地 址:武义县武阳西路12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7671473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76714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武义龙夏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义县城俞源街壶山广场C区10幢5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雷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8940157
质疑联系人:顾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5967930647
寄件人:XXX 手机: XXX XXX XXXXX
寄件单位:(不得填写,快递外壳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
寄件地址:XXXXXXXX
收件人:雷晓青 手机:13738940157
收件单位:浙江武义龙夏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件地址:武义县城俞源街壶山广场C区10幢5楼
备注: (项目名称)投标,请送至收件人亲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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