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蒋家沙300MW海上风电项目防治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处置项目【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7/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cx02-whzb17-0027/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帅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星淇
标书截止时间2017/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17/11/07
公告正文
江苏蒋家沙300MW海上风电项目防治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处置项目【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1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江苏蒋家沙300MW海上风电项目防治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处置项目【二次挂网】(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WHZB17-0027 01- 01

日 期: 20171017

1.1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海安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国电招投标网(http://www.cgdcbidding.com)上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 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 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防治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处置

1、资质要求:具备船舶污染清除单位一级资质,具备在沿海区域收集船舶残、废油和污水、垃圾接收资质;

2、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有近3年内相关工作的业绩证明;

3、诚信履约: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罚款等行政处罚;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龙源蒋家沙300MW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江苏省如东县外侧省管区内的蒋家沙海域。该项目场址呈四边形型,场址区域中心离岸距离约17km。场址范围内原始河床面高程为-11~+1米。本次防治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处置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1、提供龙源蒋家沙300MW海上风电项目溢油应急处置船(船舶残废油接收船、船舶垃圾接收船、围油栏布放船); 2、提供服务的船舶必须配备海上溢油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的设备设施(围油栏、应急卸载泵、收油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1017 09:00整到 20171025 16:00整(北京时间)

1.7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查看招标公告、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

1.8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8.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8.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8.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8.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8.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8.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9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和规格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服务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

1

防治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处置

1200

服务期1

GDCX02-WHZB17-0027/01

不低于投标总价的2%

1.10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1107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400-010-4000)。

1.12 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 20171107 14: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

1.13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平台上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保证金移交、退还以此为准。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帐 号:326660100100001321(请勿将标书费汇入此账户。)

1.14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疑义,请与1.15条联系人联系。

1.1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安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7

邮 编: 226000

传 真: 0513-85010105

联 系 人: 张帅

电 话: 13815204749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

邮 编:102209

电 话:4000104000-1-8022

传 真:010-56977609-7096

邮 箱:fengxingqi@cgdc.com.cn

联 系 人:冯星淇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新能源研究院101号楼

邮编:102209

邮箱:4000184000@b.qq.com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CA办理电话:021-36393103021-36393136021-36393171

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4000184000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