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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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名称 | 镇海区金元路308号工贸园区A1幢办公楼一楼(北面)六个月赁权 | ||
租赁底价 | 7975.00万元 | 项目编号 | NB2024ZL101212 |
保证金 | 10000 | 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挂牌时间 | 2024-11-11 至 2024-11-19 | 租期 | |
业主 | 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 | ||
项目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 330211 | 类型 | 公房出租 |
特色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出租用途 | 租期开始时间 | ||
租期结束时间 | 租期 | ||
免租期 | 目前状态 | ||
其他情况说明 |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11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11-19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本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本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③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承租方后的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需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租赁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交易服务费。 4.交易流程:
①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9日下午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11月15日。看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联系人王老师15888111797。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状况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其他要求。 ③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00。 ④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 ||
出租方案 | 1、租赁位置及面积:标的位于金元路308号内A1办公楼一楼(北面),出租面积为468平方米(含公摊)。 2、租赁期限:六个月。 3、租赁用途:生产或仓储,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物业的主体、主营业务或者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将出租方授予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或将该房屋的全部/部分转租、转包、出借、抵押或设立其它负担、与其他经营者进行租赁房屋的交换,或就该房屋与第三方合作营业或委托第三方经营或由第三方进行承包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令其他主体参与该房屋的经营和使用。 4、水电费及服务费:服务费4212元,合同签订后3天内支付(服务费包含保安巡逻,厂区道路清洁,绿化,生活垃圾处理等);租赁期内的水、电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注意事项:①出租方提供了变压器800KVA+630KVA,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实际需要的最大用电容量是(30)KVA,在需要测试等使用瞬间电流较高的设备时,应提前通知出租方并尽量避开用电高峰。承租方新增大型机器设备,需征得出租方的同意。②承租方在承租范围内不得违法使用除电焊、火焰切割、等离子切割等正常生产所必须之外的明火,不得在金元路308号厂区内任何地方堆放易燃易爆等各种危险物品(废品)。 6、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租赁合同,合同详见附件。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成立时间2年以上(信息披露日前的营业执照为准),企业资信良好。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竞价开始时间 | 现场审核时间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申购保证金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 | 履约保证金 | 1万元,于合同签订后3天内支付,待租赁期满所有款项结清后无息退还。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114730057490000055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 ||
资产信息 | |||
资产名称 | 镇海区金元路308号工贸园区A1幢办公楼一楼(北面)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宁波市 |
详细地址 | 金元路308号 | 所属单位 | |
管理单位 | 权属证明 | ||
面积(㎡) | 41070.82 | 资产概述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老师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5888111797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0574-87195400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www.nbcqjy.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