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怡幼儿园翻建塑胶场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星怡幼儿园翻建塑胶场地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竹行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竹行街道星怡幼儿园
2.1.2建设规模:总面积约126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幼儿园塑胶场地重新进行铺设等。
2.1.2合同估算价:约23.17万元。
2.1.3工期要求:15日历天,必须在2022年8月25日前完成供货及铺设,具体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内容。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由本公司施工,严禁转包,如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至 2022年8月9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新点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逾期不可报名。
4.3网上报名路径:新点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4.4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 CA 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新点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帮助中心→手册下载)
在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投标单位需要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拨打4009280095-5进行审核,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将有工作人员不间断审核。
4.5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4.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8月9日9时30分,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5.2投标文件提交地址及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竹行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瑞兴路58号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 |
联系人: |
陈兵 |
联系人: |
陈晨 |
电 话: |
0513-85918687 |
电 话: |
0513-89010636 |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