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acgzx-f2023-024
预算金额69.8万元
招标公司六安市商务局
招标联系人-0564-3379173
招标代理机构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方有伟0564-515093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六安市商务局上海市五五购物节“六安周”主题活动舞台及展位设计和搭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30516
原文链接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CGZX-F2023-024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商务局上海市五五购物节“六安周”主题活动舞台及展位设计和搭建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亿度会展(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328号7幢7层J2411室 

成交金额:陆拾玖万捌仟元整6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称:六安市商务局上海市五五购物节“六安周”主题活动舞台及展位设计和搭建

服务范围:上海市五五购物节“六安周”主题活动舞台及展位设计和搭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会场实际情况确定):1.入口大门形象、签到主题墙;2.展位和商务洽谈区设计搭建;3.广告指引牌及引导地贴;4.舞台设计搭建及音响、灯光; 5.会场地毯、沙发、座椅等;6.人工、物料运输等费用;7.宣传氛围营造;8.其他可能列支的费用。

服务要求:(一)舞台及展位设计和搭建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会场实际情况确定):入口形象设计、展位、商务洽谈区等搭建;展陈形象装饰、主题签到板、场地围栏、广告展示板、室内户外指引牌等设置;签到台、化妆台、会议桌、演讲台、舞台及舞台配景搭建;音响、灯光系统等安装、会场地毯、沙发、座椅等布置、导播台、摇臂、后期制作、迎宾的现场安排;专职调音师、调光师、摄像师、摄影师、导播等工作人员;启动仪式使用推杆或倒沙费用;主题海报、宣传手袋的设计及制作;人工、物料运输等费用;(二)会展企业必须按照要求设立六安形象展和一定数量的展位,展位为普装展位。企业特装展费用由参展方与中标方自行约定。(三)设计主题相关 LOGO、版面的知识产权属于六安市商务局,会展公司需提供原始稿件存档,六安市商务局有权继续使用。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完成服务

服务标准:按期完成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丽娟、孙方昉、杨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商务局

址:六安市行政中心 6 号楼 2 层

联系方式:0564-3379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5 楼

联系方式:0564-5150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

联系方式:0564-5150913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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