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镜湖园林市政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DT-20231229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委托代理采购类别:货物
三、项目概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万元) |
01 | 皮卡车 | 1辆 | ¥15万元 |
02 | 电动保洁车 | 10辆 | ¥5万元 |
03 | 不落地新能源车易腐车 | 2辆 | ¥34万元 |
不落地新能源车其他车 | 2辆 | ¥34万元 |
备注:本次招标项目一共有3个标段,一家投标人允许报多个标段,也允许中多个标段。
四、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五、本项目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2024年1月2 日 至 2024年1月8日上午08:30-11:30时整;下午14:00-17: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备注联系人、联系方式、QQ邮箱及所报标段编号等内容)。以上资料均需每页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至邮箱1789043211@qq.com。(上述资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使用,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未及时提交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邮箱,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报名的,以提交资料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2.采购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工本费应在投标报名之前缴纳至以下支付宝账户:(1)支付宝账号:13362555630(2)备注:项目名称和报名单位。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4年1月22日9: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金丰大厦8楼,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时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1.本项目允许投标单位将投标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顺丰快递)。接收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邮寄送达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金丰大厦8楼(浙江大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人:俞姗姗,联系方式:19812408109。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1789043211@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接收截止时间前一天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响应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未能按时签收邮寄包裹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及其他情况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同时允许投标单位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至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金丰大厦8楼(浙江大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但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以备询标等事宜。
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若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所对应的原件:(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采购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大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金丰大厦8楼);联系人:俞姗姗;联系电话:19812048109。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钱栋;联系电话:0575-88600115。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绍兴市镜湖园林市政有限公司,联系人:赵锋,联系电话:0575-85380162。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大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俞姗姗,联系电话:19812408109。
绍兴市镜湖园林市政有限公司
浙江大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