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乡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病媒生物防制消杀结果公告
金额
35.18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10292021ccs00008
预算金额35.61万元
招标公司乡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招标联系人陈帅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轶0357-6766571
中标公司太原市创卫防治消杀服务有限公司35.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10292021CCS00008
二、项目名称: 乡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病媒生物防制消杀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乡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 | 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 | 1 | 项 | 最终报价:351800(元) | 太原市创卫防治消杀服务有限公司 | 太原市小店区贾家寨村村中街148号 | 91140105098629260X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乡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 | 乡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病媒生物防制消杀 | 乡宁县建成区 | 完成乡宁县建成区的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 | 完成时间:服务1次(2021年10月份) | 达到服务行业标准合格及以上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雪,刘会建,陈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27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乡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新城区滨河东路6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帅
项目联系方式:0357-6039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安宇花苑B区5号楼2单元2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刘轶
项目联系方式:0357-6766571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 防制消杀.doc磋商文件 防制消杀.doc
335.1K
乡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病媒生物防制消杀
项目编码:1410292021CCS00008
竞争性磋商文件
乡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5
一、总则
二、磋商文件
三、磋商报价文件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七、签订合同
八、保密和披露
九、询问和质疑
十、违约处罚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3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28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32第六部分 磋商文件格式………………………………………………34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乡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病媒生物防制消杀 采购项目的潜在潜在投标人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磋商文件,并并于 2021年9月26日上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0292021CCS00008
项目名称:乡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病媒生物防制消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6100元
最高限价:356100元
采购需求:对乡宁县建成区的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采购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完成时间:服务1次(2021年10月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1-9-16至2021-9-23,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售价:0元,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9 月 26日 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汾市尧都区安宇花苑B区5号楼2单元202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磋商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乡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地 址:乡宁县滨河路东路65号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方式:0357-6039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安宇花苑B区5号楼2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0357-6766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57-6766571
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磋商:是 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
2 | 响应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 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 格式见第七部分)。 2、磋商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提供任意一种)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季度缴纳任意一项纳税凭证(2021年4-6月份);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度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磋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填写(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磋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填写(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报价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 (格式见第七部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提供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 (2)提供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 (3)提供响应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 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0、响应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 (1)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 (2)提供响应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 11、联合体磋商协议 响应人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磋商协议。 (格式见第七部分) 说明: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
3 | 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 商务技术文件: 1.报价一览表 (格式见第七部分); 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3.报价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 4.服务承诺书; 5.服务实施方案 7.按照报价人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 8.政府采购政策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 (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 说明: 1、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七部分; |
5 | 保证金金额 |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保证金金额:柒仟壹佰元整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磋商保证金提交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 采购人的开户银行及账户如下: 收款人名称: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601271010300000035708 开户银行: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关支行 行 号:402177000685 注:磋商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企业缴纳磋商保证金时,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 |
12 | 提交保证金 | þ是 ¨否 |
13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14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需要踏勘。 |
15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由 3 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
16 | 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开启 | 1.供应商需在磋商开启时,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 (1)供应商按顺序轮至解密响应文件时未出现的但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到场的,其可待剩余供应商完成解密响应文件后解密其响应文件;当所有在场供应商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仍未到场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 (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 (4)供应商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 |
17 | 成交服务费的支付 | 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 |
18 | 政府采购 相关政策要求 (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
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报价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货物”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服务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
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
3.3报价人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供应商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内容
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
6.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在线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补充公告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以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公告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公告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6.7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三、响应文件
7.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相关附件部分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
9.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9.2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顺序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9.4供应商照搬照抄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
9.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6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
10.磋商保证金
10.1磋商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账户信息:
收款人名称: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601271010300000035708
开户银行: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关支行
10.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缴纳磋商保证金。
10.4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5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
(1)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2)供应商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内填写本笔磋商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名称。
10.6磋商保证金退还:
(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10.7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报价
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3.响应文件的签署
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3.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14.响应文件的递交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磋商供应商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2磋商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如无法及时对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将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纸质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6.组织竞争性磋商程序
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综合评分方式进行。
(一)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成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二)组织开启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启磋商,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启过程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1、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
2、供应商在系统中自行查看报价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报价结果。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启。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启。
(三)组织磋商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
2、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3、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磋商小组对磋商项目应确定磋商方法和轮次,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磋商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专家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磋商专家的磋商、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
7、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磋商专家发放评审费。
(四)磋商小组磋商程序
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讨论确定磋商方法和磋商轮次,按标段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需求、服务、价格构成、供货、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签到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
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
5、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磋商小组组长提出。经磋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系统中。磋商小组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7、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8、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采购人、经其书面授权的采购人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对供应商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依法产生合格的成交供应商。
9、起草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五)磋商原则
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磋商工作、封存磋商资料,并告知供应商重新磋商的时间和地点。
3、磋商小组专家对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磋商专家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磋商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磋商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磋商专家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4、如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磋商时,应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由磋商小组集体决定。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17.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17.1采购结果由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
17.2 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中心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方签发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方可到中心服务台领取《成交通知书》。
18.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中心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
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磋商响应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20.货款的结算
货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成交供应商帐户。
采购需求
县城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清单 | ||||||
序号 | 区域 | 数量 | 面积(平方米)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门店 | 1655 | ||||
2 | 垃圾填埋场 | 1 | 102500 | |||
3 | 公园 | 3 | 375000 | |||
4 | 街道绿化带 | 1 | 50000 | |||
5 | 河道绿化带 | 1 | 90000 | |||
6 | 公厕 | 29 | 3647 | |||
7 | 集贸市场 | 2 | 3988 | |||
8 | 屠宰场 | 1 | 6600 | |||
9 | 居民小区 | 99 | 141.38万 | |||
10 | 街道果皮箱 | 460 | 2760 | |||
11 | 垃圾中转站 | 4 | 692 | |||
12 | 建筑工地 | 24 | ||||
13 | 水体 | 1 | 120000 | |||
14 | 机关单位 | 155 | ||||
15 | 广场 | 7 | 73675 | |||
16 | 垃圾桶 | 380 | 2280 | |||
合计 | ||||||
第四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2 | 磋商函 | 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4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响应文件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季度缴纳任意一项纳税凭证(2021年4-6月份); |
6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度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 |
7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 磋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填写(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磋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填写(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报价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产品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 内容有效,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2、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存在失信黑名单信息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 |
9 |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 |
10 | 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 |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可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磋商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的,磋商保证金从磋商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扫描件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11 | 联合体磋商协议(若有的话) | 对是否允许代理商磋商进行审查 对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磋商,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说明:
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第五部分 评定和成交标准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组成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3条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 |
2 | 响应文件的提供 |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6的要求完整提交。 |
3 | 服务质量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4 | 磋商有效期 | 报价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3的要求。 |
5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要求,足额交纳, 且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提供的交纳信息为准。 |
6 | 磋商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不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7 | 服务承诺 | 服务方案及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原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
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
(1)磋商供应商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磋商供应商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三、无效磋商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
四、成交标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第一部分:商务、技术和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共45分) |
1 | 报价人业绩 | 每提供一个报价截止日前近三年同类服务项目业绩得3分,满分15分。 注:(1)本款以报价人提供的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事项内容及中标通知书。 (2)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报价人自身的合同案例。 | 15分 |
2 | 人员配置情况 | ①报价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区域,拟参加本项目的人员中,具备有关部门颁发有害生物防制员, (1)每提供一个三级以上(含三级)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2)每提供一个四级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5分; (3)每提供一个五级证书的得0.5分,最高得5分; ②报价人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的得2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所制定的方案科学合理、预期有效的得3分。 | 25分 |
3 | 项目实施保障 | 项目工作进度安排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得当,保障有力横向比较后分三档次酌情打分,优秀5-4分,良好3-2分,一般1-0分。 | 5 |
第二部分:主观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共 45 分) |
1 | 服务承诺 | 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响应时间、服务范围、应急处理方案等)优秀的得5-4分,一般是3-2分,一般的1-0分 | 5分 |
2 | 总体评价 | 消杀区域(药品)投放使用的总体评价,本次磋商消杀区域使用的药品及消杀密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对本次消杀任务确定拟投入的药品进行列明明细,根据消杀投入的药品、消杀实施方案总体评价。 横向比较,评标专家酌情打分:总体方案描述详细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5-10分,较全面的得9-4分,一般的得3-1分,不提供的得0分。 | 15分 |
3 | 项目实施方案 | ①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具体、可行、全面(15-9分); ②项目实施方案较具体、较可行、较全面(8-4分); ③项目实施方案不具体、不全面(3-0分); | 15分 |
4 | 质量保证措施 | 对鼠、蛆虫密度控制达标的质量保证措施,针对本次密度控制达标实施方案横向比较,详细具体的得10-8分;方案较具体的得7-4分,方案一般得3-0分。 | 10分 |
第三部分:价格评审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1 | 响应报价 (满分10分) |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10%×100 |
1 | 响应报价 (满分10分) |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 | 中小企业 |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 | 中小企业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响应价格给予6%的折扣。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 |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响应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详见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 | 监狱企业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详见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且须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详见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 | 创新产品 创新服务 | 响应人响应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响应产品6%的价格折扣。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详见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拟参考)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采 购 人:
成 交 人: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合 同 条 款
采购人:
成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乡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病媒生物防制消杀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磋商、报价文件
3、合同
4、成交通知书
5、补充协议、条款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下述合同条款的规定一致。
三、合同金额
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元
(小写):¥ 元
四、付款条件
(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具体商量)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采购人(盖章): 成交人(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响 应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二〇 年 月 日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目 录
1、响应人代表证明
2、磋商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0、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证明复印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
11、联合体磋商协议(若有的话)
(一)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磋商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磋商供应商: (法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磋商供应商住址)的 (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 (法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二)磋商函格式
磋 商 函
(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 (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 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版响应文件)。
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
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
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磋商供应商: (法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或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季度缴纳任意一项纳税凭证(2021年4-6月份);
(六)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度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
(七)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磋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填写(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磋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填写(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报价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
磋商供应商(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采购代理机构:
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 (法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磋商供应商(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采购代理机构:
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 (法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 (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提供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
提供响应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
(九)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按照本文件第二部分中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十)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
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
提供响应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
(十一)联合体磋商注意事项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联合磋商协议书格式
《联合磋商协议书》
联合磋商各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 项目(项目名称、磋商编号)的磋商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磋商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磋商各方将共同履行对磋商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磋商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本协议提交磋商方后,联合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法人电子签章): 乙方(法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响 应 文 件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二〇 年 月 日
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
目 录
1.报价一览表 (格式见第七部分);
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3.报价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
4.服务承诺书;
5.服务实施方案
7.按照报价人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
8.政府采购政策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
(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
报价一览表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完成时间 | |
1 | |||
总 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服务承诺 |
磋商供应商: (法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县城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区 域 | 数 量 | 面积(平方米)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合计: |
说明:分项报价仅为总报价的明细,采购单位在无任何义务支付其他一切费用;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磋商供应商: (法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报价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
(一)报价人基本情况
报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营业执照号 | 注册资本金 | |||||
基本账户银行 | 账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
经营范围 | ||||||
公司简介 | ||||||
公司简介 |
磋商供应商: (法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学历 | 专业 |
注:本表后需附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及注册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磋商供应商: (法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签订时间 | 服务主体内容 | 项目委托单位 | 备注 |
(三)报价人业绩证明
注:(1)年份要求:近三年。
(2)业绩必须为相关服务项目。
磋商供应商: (法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采购人名称):
(报价人名称)在此声明,我方报价文件中的内容均系我方法人行为,各类资信情况及复印件均真实和准确;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保证并配备已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承诺完成本项目。
由于上述信息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放弃中标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磋商供应商: (法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方案
各投报价单位自行编制
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如报价人认为无其他资料补充,此部分可不用提供。
政府采购政策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法人电子签章):
日 期: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法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人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货币:人民币/元
说明:
(1)响应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2)响应人响应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响应人:(法人电子签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