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清流县总医院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先生0598-82801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发改[2022]13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流县总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县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流县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流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清流县工人文化宫东侧
2.3计划总投资:总投资为人民币33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6343.2万元。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中医门诊病房综合楼和康复中心各1幢,总用地面积3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中医门诊病房综合楼将设置床位100张,康复中心将设置床位50张。
2.5服务期限:工程建设周期36个月。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关键节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服务周期”。
2.6项目管理目标:涉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及运营保修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协调管理应高度整合助力项目实现更快的工期、更小的风险、更省的投资和更高的品质等目标,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及功能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如有)/  
2.7招标范围:
项目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协调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包含组织协调全过程咨询内部各方关系,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各项工作和各专业进行统筹、协调,如: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等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勘察、设计:工程勘察与工程勘察报告审查、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
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实施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造价咨询: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协助建设单位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造价监控、合同价与工程变更价款审核、配合招标人询价、现场签证审核、进度款审核、竣工结算审核;造价监控包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全范围造价咨询监控控制;
招标代理:招标文件编制、组织本工程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向委托人提交本工程招标代理的有关资料。
其他咨询:包括桩基检测、基坑监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6 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 月 14 日 8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 6 月 19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7 月 7 日 09 时  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总医院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邮政编码:3653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8—5324096,传真:     /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95号801室,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8-8280158,传真:     /     
联系人:余先生、罗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12841.5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86幢
联系电话:0598-532483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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