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苏市甘河子镇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已由塔城地区水利局以塔地水发〔2024〕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39.31%地方自筹60.69%,招标人为乌苏市兴源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乌苏市
2.项目规模:维修改造渠道16.7km,设计流量10m3/s,配套28座渠系建筑物及信息化设备27处。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中规定,本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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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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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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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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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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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42003930000593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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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甘河子镇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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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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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暂列金)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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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维修改造渠道16.7km,设计流量10m3/s,配套28座渠系建筑物及信息化设备27处。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中规定,本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招标范围:所有土建、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其他临时辅助工程等的全过程监理及质量平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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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水利工程的监理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注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3.1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自治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的唯一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在现场监督人的监督下查询。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3.2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7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 、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乌苏市兴源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守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乌苏市 | 地 址 | 乌鲁木齐市经开区新疆旅游大厦1107室 |
邮 编: | 833300 | 邮 编: | 830000 |
联 系 人: | 武斌 | 联 系 人: | 邱奕霏、郑步岳、陈旭文、郑龙 |
电 话: | 15109920741 | 电 话: | 150993316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