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发改委(发改农经〔2022〕1123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运东段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2.3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本次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运东段征迁范围:
2.2.1占地范围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永久用地主要包括河道扩挖占地、堤防加固占地、调度河赔建占地、永久弃土区占地、建筑物占地、渠北影响工程占地,临时占地主要包括排泥场占地区、临时弃土区、施工布置区。
占地范围涉淮安区淮城街道、山阳街道、顺河镇、苏嘴镇等4个乡镇(街道)17个村(社区)。
本次招标范围为运东段及淮安枢纽涉及淮安区部分(不包括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先导段工程及桩号28+960~30+960段河道扩挖工程,河道长约2m及堤后征地范围)。
2.2.2主要实物指标(可研阶段)
工程永久用地中征收农村集体土地19090亩,占用国有土地14260亩;工程临时占用集体土地2062亩、国有土地259亩。
工程征迁影响居民人口约6184人,影响各类房屋面积26.2万m2,影响企事业单位及农副业33家,影响10千伏及以上高等级电力线路42.02Km、通讯线路44.45Km。
实际实物量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2.3安置方案
生产安置方式依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的相关内容,被征地农民均采用社会保障的安置方式,规划安置人口19728人;房屋搬迁安置根据地方意见采取新建集中安置区和迁入现有居民点安置两种方式规划安置6335人,规划新建集中安置区3个;企事业单位采取整体搬迁及货币补偿的补偿处理方案;专项设施采用迁改建或补偿的处理方案。
2.2.4补偿投资
永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依据《省政府关于淮安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批复》(苏政复[2020]117号)及地方文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所需资金的最低筹资标准依据苏政发[2021]8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规定计算。
临时占地及房屋等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江苏省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06号)确定,专项设施根据复建方案投资计列。
根据国家发改委可研批复,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运东段征地移民补偿投资48.52亿元。
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运东段征地移民主要情况表(可研阶段) | |||
项目 | 单位 | 运东段 | |
淮安区 | |||
永久征地 | 农村集体 | 亩 | 19090 |
国有土地 | 亩 | 14260 | |
临时占地 | 农村集体 | 亩 | 2062 |
国有土地 | 亩 | 259 | |
影响居民房屋 | 人口 | 人 | 6184 |
房屋面积 | 万m2 | 26.2 | |
企事业单位及农副业 | 个数 | 家 | 33 |
房屋 | 万m2 | 2.01 | |
高等级电力线路 | 影响长度 | km | 42.04 |
通讯线路 | 影响长度 | km | 44.45 |
征地移民总投资 | 万元 | 485168 |
2.3本次招标内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运东段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内容包括对移民安置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理、监督评估并编制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和细则、提交移民安置实施情况和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规定的所有工作,以及涉及本工程移民安置实物复核、结余增补项目的移民监督评估等直至工程竣工为止所有相关工作;本标段中标人牵头负责淮安市境内移民安置专项验收监督评估统筹、汇总等相关工作,对淮安市分标段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数据进行技术汇总,编制全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止。约87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征地移民安置监理或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业绩【同时提供:1.合同协议书,2.验收证明(移民专项验收证明或者由业主出具的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完成的证明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二者缺一不可。3.中标通知书(如有)】。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总监督评估师资格要求:拟任项目总监督评估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征地移民安置监理或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移民专项验收证明或者由业主出具的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完成的证明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6)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督评估师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督师,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督评估师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从2022年8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6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 使用 CA 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 8:30-20:30),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 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 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 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 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总监督评估师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社会保险 | 监督评估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2年8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9.联合体投标人 | 接受联合体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110万元(含验收统筹汇总费及招标代理费)。
7.4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及组织机构:35分;2.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50分;3.投标报价:1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表决确定。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22分) | 监督评估机构组建(17分)(不含总监督评估师) | 1、投标人配备的监督评估人员不少于9人(不含总监督评估师,明确1人为副总监督评估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2、投标人拟投入的监督评估人员需满足工作需要。具有移民、测量、财务、档案、土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每专业有一个中级及以上职称(同一人不重复计分)的得1分,最多得6分。(应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应能证明人员从业的专业及职称) 3、监督评估人员中,每有1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格证书的加2分,最多加4分。提供资格证书,否则不得分。 4、监督评估人员中每有一名持有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1.5分,最多得3分。 同一人具有多项资格证书的不重复得分,应将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 |
总监督评估师素质(5分) | 拟任总监督评估师自2018年1月1日(以移民专项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征地移民安置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总监督评估师或移民监理总监或移民安置监测评估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有1项得5分,最多得5分。 【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移民专项验收证明或者由业主出具的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完成的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13分) | 企业业绩 (6分) | 自2018年1月1日(以移民专项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每有1个征地移民安置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征地移民安置监理或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项目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移民专项验收证明或者由业主出具的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完成的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 |
投标人资信(3分) | 投标人取得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时间需在有效期之内) | ||
企业信用(4分) | 按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7号)”执行。 注:见江苏省水利厅《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
2.2.4 (2) |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评分标准 (50分) |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50分) | ①监督评估工作人员守则完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②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③监督评估方法、措施合理、得当,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④监督评估要点合理、得当,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⑤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⑥现场组织与各方的协调措施到位的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⑦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⑧评估工作量分析及相应人员配备计划合理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⑨保密制度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5分) | 报价得分 | 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基本分10分,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5%及以下,得15分。其余按内插法计算。 |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9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523667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 、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