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珠海高栏港海路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珠海高栏港海路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珠海高栏港海路运输服务(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是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业务范围覆盖广东省全境。目前计划从珠海市高栏港运输110万吨煤炭至揭阳市相应码头,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海路运输服务承运商。
2.2 招标范围:
中国境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提供煤炭海路运输服务、仓储服务、二次倒运服务,配送总量暂定110万吨。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 31日。
2.4 服务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指定码头、揭阳市广东石化公司产品码头散货泊位。
2.4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交货要求:按招标方交货计划交货。
2.6交货状态:中标后按招标方要求,双方协商后按合同执行。
2.7航线:珠海高栏港至广东揭阳项目码头。
2.8交货期: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需求计划分批到货,最终以买家通知为准。
2.9结算方式:固定单价,暂估总价。分项报价。后续涉及具体项目时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2.10项目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标段
R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具备自有船只的提供《船舶国籍证书》和《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和《海上船舶检验报告》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和《船舶电台执照》及相关保险证明。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需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资信证明应由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只需要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承担并完成过类似货物运输项目及同等规模的码头倒短及仓储服务项目且年度运输货物总量超过20万吨以上,需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作为依据。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需承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货物无法实现船舶运输的,必须采用其他运输方式满足生产需求,不高于同等数量的海运费用。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提供仓储地点限于招标人提货码头5公里范围内,具备10万吨级以上仓储及快速倒运及配合装船能力(提供满足要求仓储地点所有权或使用权合同(同时接受承诺在中标后10日内提供满足要求仓储地点所有权或使用权合同)。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3主要船舶标准和要求
(1)船型要求:主力船型2万吨及以下。运输公司需保证运输船舶状况良好。
(2)必须具备在珠海高栏港以及广东石化项目码头停靠条件。
(3)航线:珠海高栏港至广东石化项目码头。
3.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2)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登陆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注意事项:投标人需确保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中填写的开票、保证金退款信息的准确性(例:若系统内录入的单位税号前后存在空格,将导致无法正常开票)。
4.2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4.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 年 6 月 25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1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珠海高栏港海路运输服务(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是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业务范围覆盖广东省全境。目前计划从珠海市高栏港运输110万吨煤炭至揭阳市相应码头,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海路运输服务承运商。
2.2 招标范围:
中国境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提供煤炭海路运输服务、仓储服务、二次倒运服务,配送总量暂定110万吨。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范围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海上煤炭运输 | 珠海高栏港至广东石化产品码头 | 110万吨 | 据实结算 |
2 | 煤炭异地仓储 | 珠海高栏港进行汽运倒短及仓储服务 | 40万吨 | 每60天一个周期 每周期滚动存储5万吨 暂定8个滚动周期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 31日。
2.4 服务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指定码头、揭阳市广东石化公司产品码头散货泊位。
2.4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交货要求:按招标方交货计划交货。
2.6交货状态:中标后按招标方要求,双方协商后按合同执行。
2.7航线:珠海高栏港至广东揭阳项目码头。
2.8交货期: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需求计划分批到货,最终以买家通知为准。
2.9结算方式:固定单价,暂估总价。分项报价。后续涉及具体项目时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2.10项目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标段
R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具备自有船只的提供《船舶国籍证书》和《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和《海上船舶检验报告》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和《船舶电台执照》及相关保险证明。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需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资信证明应由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只需要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承担并完成过类似货物运输项目及同等规模的码头倒短及仓储服务项目且年度运输货物总量超过20万吨以上,需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作为依据。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需承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货物无法实现船舶运输的,必须采用其他运输方式满足生产需求,不高于同等数量的海运费用。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提供仓储地点限于招标人提货码头5公里范围内,具备10万吨级以上仓储及快速倒运及配合装船能力(提供满足要求仓储地点所有权或使用权合同(同时接受承诺在中标后10日内提供满足要求仓储地点所有权或使用权合同)。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3主要船舶标准和要求
(1)船型要求:主力船型2万吨及以下。运输公司需保证运输船舶状况良好。
(2)必须具备在珠海高栏港以及广东石化项目码头停靠条件。
(3)航线:珠海高栏港至广东石化项目码头。
3.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2)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登陆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注意事项:投标人需确保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中填写的开票、保证金退款信息的准确性(例:若系统内录入的单位税号前后存在空格,将导致无法正常开票)。
4.2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4.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 年 6 月 25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1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90号 | 地 址: 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
联 系 人: 陈鹿 | 联 系 人: 艾希美 部门负责人:尚曌喆 |
电 话: 15920312475 | 电 话: 18917163489 |
电子邮件: chen_lu@cnpc.com.cn | 电子邮件: x158505625@163.com |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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